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

明報社評: 陳茂波不提出文件確證 單憑說法難解誠信危機



發展局長陳茂波再次交代與妻子經營劏房的質疑,本來這是一次過澄清疑點的好機會,可惜陳茂波未提出確實文件,只倚賴一些說法,意圖說服公眾相信他所言屬實。不過,昨日陳茂波會見記者,宣讀預先準備好的聲明,回答了幾條問題後就離去,然而大批記者仍然搶着發問,這一幕說明記者對他的說法仍有疑問。這一次交代,對陳茂波很重要,理應讓記者問到沒有問題為止,現在宛如搞「快閃會見」,難言坦然面對,未能使陳茂波由不可信變得可信。現在陳茂波堅持任發展局長,相信環繞他的誠信問題,會揮之不去。

陳茂波夫婦持有什麼?  公布離岸公司資料才可解答

陳茂波昨日的回應,仍然盡力撇清與上海街和大角嘴兩處舊樓物業違例改建、經營劏房的質疑,唯一新意是他認知大角嘴物業有「分租單位」,而非所謂的「劏房」。

陳茂波與妻子陷身「劏房門」,他們的角色,經昨日一番最新說法仍然未能釐清,主要是陳茂波不肯讓確實證據說話,僅憑說法、甚至玩文字技巧,意圖公泷相信他。這種情況,其中兩方面最明顯。

1)《明報》偵查採訪得知,19941995年(即是陳茂波仍任景捷董事期間),景捷在大角嘴買入10個舊樓單位(已知的),其中最少5個有劏房,這些物業,陳茂波負責處理銀行按揭事宜,他的妻子許步明則簽名交地租和簽署過買賣合約,顯示景捷有規模地經營劏房,也顯示陳茂波夫婦涉及景捷業務之深。所謂「全不知情」,「表達不清晰、引起誤會」云云,但是傳媒採訪所得資料,並非如此。

陳茂波夫婦僅憑這些說法,不可能撇清與經營劏房的關係,若他們確實與劏房業務無關,則應該蒐集10個舊樓單位(已知的)的資料,編製成「景捷名下舊樓情大全」,披露全部情,以顯示陳茂波夫婦坦蕩蕩,經得起確實證據的考驗,而非傳媒查到那裏,就答到那裏。因為最能釐清疑點的是文件,而非三朝兩頭可改口的說法。

2)陳茂波表示199710月已經辭任景捷董事,他在港沒有任何物業,連現在居住的禮頓山寓所也沒有業權;許步明則強調她並非景捷控制性股東。不過,據《明報》偵查採訪得知,陳茂波夫婦涉及的公司組織結構,並不簡單。

具體情況是:除了景捷持有上海街和大角嘴兩個舊樓劏房物業,另一間「偉活發展有限公司」持有陳茂波夫婦與家人居住的禮頓山單位;景捷和偉活都由一家離岸公司Orient Express Holding Inc.持有,分別持有偉活99.9%股份,持有景捷75%股份。而據陳茂波2003年曾向港交所申報,許步明全資擁有Orient Express,另外,在這項申報中,陳茂波申報自己控制Orient Express Holding Inc.。按表面理解,誰是Orient Express大股東或控制Orient Express,就是景捷和偉活的控制性股東,然則,現在許步明把自己形容為「代理人」、陳茂波則說自己沒有物業,哪一種情況才是事實?應該怎樣理解他們之間的關係?

Orient Express Holding Inc.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眾無法查悉其股權結構和分佈,這家離岸公司的真實情況,是陳茂波夫婦有否說謊的關鍵;若箇中沒有不可告人之事,他們應該公開Orient Express的股權情況,真相大白之後,他們所受質疑就會煙消雲散,否則,公雖然無法知道箇中情,但是有關疑點,對陳茂波夫婦將如影隨形,侵蝕他們的誠信。

誠信受質疑堅持做局長  梁振英政府擔冒很大風險

另外,景捷名下的大角嘴舊樓物業,被改建成3間劏房,其中兩間懷疑未符合通風要求,屬違例改建,據知違例情況乃景捷當年連租約買入,昨日記者詢問陳茂波是否違規改建時,他以「未去過」為由稱不知情。其實,事情發展到這個階段,陳茂波採取迴避取態並不智,這樣只會強化公眾對他隱瞞真相的質疑,因為看不到他有誠意處理問題。

陳茂波堅持繼續做發展局局長,也得到特首梁振英支持,這是他們的抉擇,以現行體制,梁班子可以不理觀瞻,我行我素,但是由一個涉及經營劏房、誠信備受質疑的人出任發展局長,相信不少人不敢苟同和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