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近代中國史綱上》郭廷以: 第三章 第二節 極權統治



  一、信仰統制

  宗教對於太平天國具有莫大的影響力。洪秀全自稱是親承天父上帝之封的人間真主,這種資格和他的權力出自神授。但是他的宗教並非真正的西方基督教,而是中國化的,經過他改造的基督教,可名之曰「上帝教」或「洪教」。二十四歲以前,他所讀的是中國經史,所習聞的是佛道、神巫,他的初步基督教知識,與上帝觀念,得之於簡陋晦澀的《勸世良言》。他要以自己的理論。利用宗教以達成政治目的。他不是教徒,而是「上帝教」或「洪教」的教主,與耶穌為昆仲,甚至權力超過耶穌。他說古代君民,皆拜上帝,中外一同。西洋因天兄耶穌捨身救世,遵行大道到底,中國自秦世「開神仙怪事之厲階」,因而「差入鬼路」。滿洲竊據之後,「誘人信鬼愈深,妖魔作怪愈極」,天父又命次子,即洪秀全降生,拯救陷溺。

  上帝初似只有兩子,約在一八四八年以後,馮雲山、楊秀清、韋正、石達開成了他的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子,蕭朝貴因為娶了洪秀全之妹,稱為「天婿「或「帝婿」。楊秀清又是天父的化身,並代世人贖病,稱為「贖病王」,一八五三年,復加「勸慰師」(Comforter)、聖神風(Holy Ghost)之號,《新約》是有「錯記」的,他可以「招證」。楊是風師,蕭是雨師,馮是雲師,韋是雷師,石是電師,秦日綱是霜師,胡以晃是露師。《賊情匯纂》的編者【註:張德堅初撰《賊情集要》,後至曾國藩所設採編所,一八五五年成《賊情匯纂》】斥其「人襲神號,尤亙古之奇聞,於勿惑鬼神之戒又何在?實亦彼教之罪人」。言雖中肯,要知道他們本以神自居,而並非人。

  上帝教的規條嚴苛異常,儀式尤為煩瑣。拜上帝者必須向上帝悔罪,十天條必須熟記,犯者死罪。平時朝晚祈禱,每飯感謝上帝,有了災病及生日、滿月、嫁娶、作灶、做屋、堆石、動土等事,均要祈禱祭告。每屆七日禮拜,先一日鳴鑼高呼:「明日禮拜,各宜虔敬,不得怠慢。」不到者,初次枷號七週,杖責一千,兩次不至,斬首示眾。禮拜時頌上帝恩德,唱讚美詩,天王、東王以至翼王,均在讚美之列。然後讀聖經、信條,一唱百和。並朗誦悔罪奏章,高呼「殺盡妖魔」,再誦天條等。每二十五家,有一禮拜堂,軍行所至,必擇宏敞房屋,備禮拜之用。所有廟宇神偶,在所必燒必毀。教育完全宗教化,編刻了許多訓練及宣傳的書冊,自《三字經》、《幼學詩》以至洪秀全的詔書及《舊約》、《新約》,共十餘種【註:計為《三字經》、《幼學詩》、《千字詔》、《天父詩》、《太平詔書》(包括《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訓》、《原道覺世訓》、《天道書》、《天情道理書》、《舊遺詔聖書》。(舊約)、《新遺詔聖書》(新約)、《天(真)命詔旨書》(真約)等】,均為士子所當時時攻習,無不充滿了上帝教氣氛,文字通俗,自成一格。清軍擄獲者,汗牛充棟,足征其刊印之多。

  儒家思想與上帝教的教義,多不相容,洪秀全升天時,上帝曾說:「孔丘所遺傳之書,甚多差謬」,「教人糊塗了事」。耶穌亦說這些書教壞了人。孔丘私逃天下,被天使追回捆綁,痛加鞭撻,永不准下凡。一八五三年宣布,「凡一切孔、孟、諸子百家,妖書邪說,盡行焚除,皆不准買賣藏讀」。所有書籍一律須經天王「蓋璽」頒行,「不使天下良民仍受妖書經傳之蠱惑」,如「世間有書不奏旨,不蓋璽而傳讀者,定然問罪」。太平軍通過與統治地的藏書,「非付之一炬,即用以薰蚊燒茶」。特設「刪書衙」,削正四書、五經及「凡情諸書」中的「妖話」,再由天王御筆改正【註:一八六一年,總理朝政的洪仁玕謂「孔、孟之書不必廢,其中合於天情道理者亦多,既蒙真聖主御筆欽定,皆屬開卷有益者,士果備而習焉,則煥乎有文,斐然成章」,政策為之一變】。

  對於知識分子,太平軍力事爭取,所至出榜招賢,希望共建勳業,勸各方投效保薦,「自貢所長」,當「量才錄用,家口厚給資糧」。一八五三年起,開科取士,亦有秀才、舉人、進士之分,試題均出於《舊遺詔聖書》、《新遺詔聖書》、《天命詔旨書》。會試中者,封授官職。但對於被擄官吏紳衿、儒生,則極端凌虐,「或挫折以死,或分為各館充當書手,號曰『先生』,所辦無非寫奏章、誥諭、封條、出告示、造家冊等事,一切軍令,概不與聞,蓋防有用之才之算己也」。

  二、兵民合一

  太平軍舉事之始,首定軍制,以《太平軍目》一書為準。軍為最大單位,置軍帥一人,其下為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伍長。每軍官兵合計應為一萬三千餘人【註:一八五五年,據說共有九十五軍,各軍人數多寡不一,有不及二百人者,約計共為十三萬,當不只此數】。入湖南後,添立土營、水營。土營以礦工組成,專司穴地攻城;水營以船多為上,負有作戰運輸兩種任務。此外有木營、金匠營、織營、鞋營、繡錦營、鐫刻營,總稱諸匠營,「各儲其才,各利其器,凡有所需,無不如意」,但令隨營奏技,卻不役使打仗。初期置有女營,每軍二千五百人,至進入湖南為止,女兵約居四分之一。此後以兵源已無問題,長江一帶婦女又大半弱不勝軍,悉編入女館,女兵有減無增。別有童子兵,為官長所私有,經宗教灌輸,臨陣勇敢,信仰不二,執法無私,及壯大成年,遂為忠實幹部。

  對於軍律、訓練,反覆叮吁,要嚴束隊伍,賞罰分明,秋毫莫犯,不許騷擾鄉民。天晴操練士兵,下雨習讀天書,講解分明,互相開導,「人人共識天情,永遵真道。倘若遇有妖來,號鼓一響,趨府聽令,踴躍向前,一德一心」。行營、定營各有規式,陸路、水路、點兵、查察,均有號令條禁。

  《賊情匯纂》亦盛讚太平軍制之優,兵術之良,軍紀之整,謂「逆賊荒誕暴虐,惟於軍制似有法則,渠賊,……於行陣機宜,山川形勢,頗能諳習。……試觀其始定軍目,似亦具條理,由本及末,一氣通連,頗得身使指應之效。其於陣法,任意詭造,……然可保既敗不致全潰,……且能反敗為勝。賊之營壘,操縱亦若有把握,度其必不防也,則朝行暮宿,若於慎防堅守之處,則重壕重牆,甚至封垛如城,其負固各無所不至」。又云「賊於隊伍之制,條目井井,旋敗旋熾,仍未見其窮蹙。所恃無他,蓋始定軍目,不愆於法」。「操練士卒,條分隊伍,屯營治壘,接陣進師,大小相制,視眾如寡,頗能聯合一氣,分合咸宜。」「賊之梟張全恃行軍有法。其法至嚴,凡有失利取敗,違令私財,重則立斬,輕則責降,略無姑息。有功亦破格升遷,賞不逾時。朝為散卒,暮擢偽帥。」「使人人矢鬥可幸生,退則必死之志。……桀驁不馴之徒,甘心服役,身臨矢石而不惴,膏塗草野而無悔。」

  太平天國的組織,為軍事、政治、經濟、社會一元化,而以宗教貫注之。政治體系中的鄉官,與軍事體系中的軍帥以下各級均同。「家備戎裝,人執軍械」,「有警則首領統之為兵,殺敵捕賊;無事則首領督之為農,耕田奉尚」。理論上是「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以起軍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會貢賦」。但未能徹底實施,兵源大都為裹脅而來。

  三、官制與政事

  太平天國的政府組織至南京而大備,分朝內官、軍中官、守土官、鄉官,整個制度為軍事化。從中央到地方,幾全為武銜。軍師至丞相、檢點、指揮、侍衛、將軍為朝內官。宮內(天王府)、及東殿(東王府)、北殿(北王府)、翼殿(翼王府)又各有職官,東殿規模之大,過於宮內。女官名號與男官同,但員額大減。總制、監軍、軍帥以下為軍中官。守土官有總制、監軍之別,每郡(府)置總制一人,各州縣置監軍十人,受命於中央,除了治軍統軍,並上給貢賦,下理民事。軍帥至兩司馬為鄉官,按戶口多少而設,多為本鄉之人,軍事之外,宗教、教育、司法、政治、經濟均歸其負責。每日兩司馬在禮拜堂教讀所屬二十五家的童子,禮拜日為男婦講道理,頌讚祭告上帝。每七週由師帥、旅帥、卒長更番至所屬兩司馬講聖書,兼查其是否遵守條命及勤惰。遇有爭訟,先由兩司馬聽其曲直,如不能平息,依次上達。伍卒與民能遵守條命及力農者,由兩司馬保舉。各級官員,定三年一保升、奏貶,均由天王主斷。其優點為資功課職,頗協眾情,缺點是極端集權,運用不靈。

  定都南京之後,天王養尊處優,侈然自得,深居不出,遇大喜慶,方設朝會。即使東王有事晉見,亦須請旨,批定日時。所有政事,悉由侯、丞相商議停妥,具禀翼王,翼王認為可行,代東王撰成誥諭,送東王府蓋印,再送北王府登簿,仍歸翼王府匯齊,由佐天侯交官分遞,「一切文書多不能面白,故纖芥之事,必具禀奏,層層轉達,以取偽旨」。「在外賊目,大小事件,動輒具禀,重複累贅,筆墨繁多。」一八五四年間,清軍所俘獲的禀諭,成束成捆。行政手續如此煩瑣,難免彼此暌隔,猜忌日生,「禁令則徒立科條,軍務則全憑文告,氣脈不通,已成麻痺不仁之象」。

  其次是太平天國高級領袖的窮奢極欲。天王以兩江總督署為宮殿,盡毀附近官廨民宅,每日驅迫男婦萬人,興築半載方成,周圍十餘里,牆高數十丈,內外兩重,用黃色塗飾,金碧輝煌。門扇以黃緞裱糊,門外又用黃緞紮成彩棚,月餘即更換一次。東王以下的府第衙署,無不競爭壯麗。服飾的奢靡,禮儀的隆祟,等級的森嚴,尤不待言。以出行來說,最低級的兩司馬尚有舁夫四人。東王每出,儀仗填塞街市,扈從千數百人,大小官員一律迴避,不及,須跪於道旁。甚至檢點、指揮轎出,卑小官員兵士均須照此規矩。

  太平天國既以宗教建國治國,神權高於一切,代表天父的東王地位,亦高於一切。永安封王詔中,明定各王俱受東王節制。一八五四年十月,天父復命他「繼治天下,佐理萬國之事」,天王不得不承認東王亦是「天國良民之主」。緊要奏章,如未經東王蓋印,天王不閱,雖北王、翼王的奏章亦不能逕達天王。除了東王,任何人不得直接天王。

  四、聖庫與田畝制度

  公用共享是太平天國經濟政策的基本原則。這是理想,亦是達成政治目的的手段。理論的根據,仍為宗教的。「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物歸上主,則主有所運用」,「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帝大福,無處不飽暖」。軍民日用所需,由政府統籌供給,做到生活優裕而無私財,既可控制黨眾,又可杜絕貪污。聖庫及田畝制度即因此而定。

  聖庫掌管一切財物,金田起事之前,已經設置。此後凡攻戰所得金寶衣物,固須交獻聖庫,軍行所至,所有農民米穀亦應齊解,大口歲給米一石,小口五斗。到南京後,分設聖庫館與聖糧館,置總典聖庫與總典聖糧。聖庫館以管錢為主,聖糧館以管穀為主,天王府各有典聖庫、典聖糧。另有分司某種什物(如油鹽),或分任某一工作的各類典官,後者是按技藝之長,使各有所歸,各效職役,有如軍中的「諸匠營」。大小官員俱無常俸,買菜錢(禮拜錢)、糧、米、油、鹽皆有定制,每七日向各典官衙取給。食肉限於天王至總制階層,總制以下不給,朝內軍中皆然。至於民間,原則相同,一切與田畝制度配合。

  《天朝田畝制度》一書,包含太平天國的社會結構及經濟、教育、選舉、考核、司法制度,然只是理論。此書刻於一八五三年,但至一八五五年仍流傳不廣,見者極少,亦可證其並未實施。關於經濟的部分最為重要,而以田畝為主。田畝制度的原則,一為土地公有,依照產量,將田分為九等。二為計口授田,不論男女,按家口多寡,雜以九等,好醜各半。三為豐荒相通:「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處不足,則遷彼處,彼處不足,則遷此處;此處荒則移彼豐處,以賑此荒處,彼處荒則移此豐處,以賑彼荒處。」四為國庫,每二十五家設一國庫,除足每人所食可接新穀外,餘歸國庫。婚娶彌月,俱用國庫,各有制式。五為自給自足,每家種桑、養蠶、織縫、養雞、養彘,農隙之暇,兼事陶冶、木石等。

  聖庫制度確曾嚴格施行。佔領永安之前,以鄉間富室之家為實施對象,進軍長江之時,以城市為對象。天京政權既立,佔地漸廣,始推及於鄉間,「以天下富室為庫,以天下積穀之家為倉,隨處可以取給」。這種竭澤而漁的辦法自不易持久,而聖庫制度實不失為軍事時期的有效經濟措置。

  理論上「凡物皆天父所有,不需錢買」,事實上難以作到。為使財物長期流通供應,仍需要商業,除了私營,尚有公營。公營分兩種方式:一為政府直接出售百貨,將所掌握的剩餘物資,招徠交易,以食鹽、布匹、棉花為大宗,售價較常價為廉,或以錢買,或以米豆互易,為一大收入;一為政府給予資金,令商人購辦所需之物,願為某業者,赴聖庫領本,發給營業文憑。稱為天朝某店,限定利潤。商肆所在之區、名曰「買賣街」,多在城外,以防奸細混入城內,天京的商務歸「天買辦」總管,由總典聖庫兼任。

  實施田畝制度首須一穩定的統治區域,再行調查戶口、土地,均非兵戎倥傯中所能作到,米穀亦未齊解聖庫,仍由鄉官按田畝徵收【註:強徵係另一來源,一八五三至一八五四年間,太平軍的往來文書中,時有如下字樣:「九江糧米甚屬便宜,安省(安徽)米糧已解天京」;某某率水營軍船,前赴南昌、武昌一帶,收貢收糧;某某應將黃州、漢陽敵人驚走,將米糧裝解天京;某某應將某處敵人駭走,所得糧米已解抵天京。可見天京糧食供應之不穩暢】。不同的為佃農交納後,不必再向田主交納。

  五、婦女地位與禮俗

  太平天國統制下的婦女,大異於昔日。從宗教上說,男盡兄弟,女盡姊妹。從政治上說,婦女亦可任官,大都供職於天王府及各王府,「無不錦衣玉食,出入嗚鉦乘馬,張黃羅傘蓋,女侍從數人」。從經濟上說,授田無論男女。從禮俗上說,婚姻不論財,有專司其事的「婚姻官」。不纏足,禁多妻,不准宿娼、當娼,不准有淫邪之事。男女不得混雜,婦女盡入女館。

  其所以採行這種政策,據他們自己的解釋是因為太平軍多挈家齊來,創業之初,必先有國,而後有家,先公而後私,不可私圖一時之樂,急享眼前之福。真實之福須從克己苦修而來,「俟掃盡妖氛,太平統一,方可室家相慶,夫婦和諧」。其次是內外貴避嫌疑,男女各當分別,方昭嚴肅。據他們的敵人解釋,是因為恐黨眾顧家而不肯力戰,特設女館,挈家同行,以繫戀之。一旦天下大定,不僅夫婦得再完聚,未娶者亦許婚配,功高者且可置妾,犯罪者則罰以遲娶,「意謂男女人之大慾,以此誘之,實以此迫之,庶諸惡少,捨死力戰」。

  一如其他各項制度,事實與理論往往矛盾。婦女並未能真正得到平等與解放,且備受壓迫荼毒。其一,女館以軍法部勒,善於女紅者,分入繡錦營,餘悉令解足,擔任勞役,磨折而死者,頗為不少。其二,既嚴別男女,而各王不惟仍夫婦同居,且盛置姬妾,執事女官以千百計。其三,婦女對於男子,仍須服從,男理外事,女理內事,敬夫與敬天、敬主同等重要,如此方可享榮華富貴,方得上天。不只是夫婦關係,一般倫理觀念,與傳統亦無出入。

  太平天國的封建意識的濃厚,較任何王朝為甚。王爵固然是累代世襲,丞相、檢點、指揮、將軍等亦然。服飾各分等級,民間不准用紅、黃兩色。尊卑名分,上下稱謂,各有一定,極其苛細瑣屑鄙俚。對敵人則冠以「妖」字,古先帝王貶號為侯,只有上帝可以稱帝,天王等可以稱王。文字、物名、地名亦有更改,不良風俗,如賭博、飲酒、巫覡、堪輿一律禁止。洋菸(鴉片)、黃煙(煙草)不得販賣吸食,否則問斬。「洋菸為妖夷貽害世人之物,吸食成癮,病入膏育,不可救藥。黃煙有害體膚,無補飢渴,且屬妖魔惡習。」

  洪秀全準備將中國的一切大事變革,並改造中國歷史,甚至世界歷史。他要破除所有信仰,建立一以他自己為中心的信仰,控制所有的人力、物力,由他自己支配。他抱有大同的空想,自己則是特權階級,舉措「不近人情,但求事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