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文牧師指,佔中犯法,參與的教友應被逐出教會。我聽到後嚇了一跳,尤其來自吳牧師口中說出,更是大惑不解!佔中是作姦犯科嗎?是姦淫擄掠嗎?是殺人放火嗎?為什麼祭出巨斧,斬之而後快?!
佔中的先頭部隊裡,女作家陳慧也是基督徒。她自言佔中令她看見希望。在她眼中,這次行動,是一種善、一種犧牲;但在吳牧師眼中,卻是一種惡、一種煽動。兩個溫文基督徒,化作善與惡的對立,實在令人困惑。
我有三十年沒見過吳牧師。我年輕時讀神學,修過他的課。印象中,他是個溫文的老師,講課有條理,對聖經有真才實學,不是那種不學無術、自由發揮的「爆肚」牧師。那些年,我喜歡寫寫文章,投稿到基督教的刊物,被吳老師讀到了,還給我很真切的鼓勵。三十年轉眼過,近月的吳牧師,跟我心目中那個溫文學者的印象,可說是完全顛倒過來。為什麼他似乎變了另一個人?
無論是基督徒不是基督徒,支持或反對佔中,沒什麼大不了。政治選擇是很個人的,你親什反什,你有你的理由與自由。但提升到「逐出教會」如此嚴重,那又是什麼道理!我相信不少認識教會史的朋友,都會覺得吳牧師「佔中犯法就是犯大罪」的判斷,與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情調是格格不入的。「信仰抗命」的例子,在歷史上屢見不鮮。耶穌本人,就是一個為「更高的善」而抗命犧牲的典範。吳牧師指教會在公司法下,參與佔中而犯法,有被吊銷註冊之險。這說法,把教會世俗化為一間公司,令人反感!吳牧師喃喃自語:不理世事、乖乖傳教、安份守紀,卻脫離了基督信仰「行公義好憐憫」的關愛情懷。這些歪理,竟出自一個我曾尊重的學長之口,委實教人神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