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5月6日星期一
黎廣德: 不要侮辱港人 請陳茂波公開辯論
發展局「博客」陳茂波今天在「局長隨筆」表示,近萬名向城規會提出反對將中環海濱劃作「軍事用途」的香港人,都是「在網上看到有關不確陳述和呼籲而又未能掌握事實全部的市民」,這實在是對香港市民和傳媒極大的侮辱。
事實上,在4月15日,即城規會截止意見申述的最後一天,市民本着對香港的熱愛、對城市的關懷,在掌握「軍用碼頭」改劃「軍事用地」事件的來龍去脈後,馬上致函城規會,正是公民社會成熟的表現。
陳茂波指責報章和民間團體以「失實的指控誤導了公眾」,只是希望轉移視線,逃避交代兩個最核心的問題:
一、為何要把解放軍軍艦每隔三至四年才用一次的碼頭,要從過去十多年來的法定圖則上的「休憩用地」改劃作「軍事用途」,並且遲至4月21日才在「局長隨筆」首次說明「軍用碼頭的建造工程完成後,將移交予香港駐軍管理」的部署?
二、為何發展局有法不依,未有按照法定圖則的要求向城規會申請,便偷步興建了軍事碼頭四個建築物及一條幾十米長横空而過的「日本軍刀」型石屎橫樑裝飾?明 明大綱圖註釋中的第七段說明「經常准許的政府工程」並不包括已列於「第二欄」用途的工程 (而碼頭用途正列於「第二欄」),陳茂波卻裝作視而不見並且多次逃避記者追問?
保護海港協會在提交城規會的函件中,確曾錯把軍用碼頭的可建樓面面積由10萬平方呎寫成100萬平方呎 (政府於2013年4月15日晚發出新聞稿澄清,雖然軍用碼頭高限為主水平基準上10米,但「而現時軍用碼頭的地面已是主水平基準上4.2米」。因此,按 照政府的解釋推算,建築物最多樓高兩層,可建樓面面積最多為6萬多平方呎。),但有多少市民是因為這個錯誤數字而致函給城規會?陳茂波把這項錯誤無限放 大,說近萬的市民都受誤導,究竟有何依據?
我提議所有認為自己受傳媒和民間團體誤導而致函城規會的市民,可致函陳茂波撤回反對意見。反之,認為陳茂波有責任回應公眾質詢的市民,可致函陳茂波要求他接受民間團體公開辯論的邀請。我們歡迎他選擇任何日期和時間,在中環海濱公開討論,讓真相越辯越明。
參考連結:
發展局局長隨筆:《所為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