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

曾榮光﹕香港公共政策研究的經驗與反思(二)




對「中策組」把「研資局」轄下公共政策研究計劃的2000萬撥款,收歸中央的政策變動,除了從公共政策研究的學理與範式上予以批判外(見昨日文章),我們其實亦可以從香港特區政府的政治脈絡,來剖析其中的含意與缺失。

另一次越俎代庖

事實上,香港特區政府內的12個政策局,每年針對它們各屬的政策範疇所進行的政策研究就多不勝數,而其所支付的研究經費,就更遠超於每年2000萬之數。現時「中策組」以自行監督及運用「研資局」管理的2000萬公共政策研究經費為理由,把有關經費收歸中央,這種舉措不禁又令人懷疑,「中策組」是繼審核各政策局轄下諮詢架構內委員名單以後,另一次的越俎代庖以至越權的舉措。

就本人過去參與其中教育局招標進行的教育政策研究的經驗,現行政策局的招標、批核、監督及評鑒成果等步驟,均有清晰、明確的既定程序。以本人主理的《香港中學教學語言指引》評鑒研究為例(先後分兩階段1999200220022004,下稱「指引研究」),無論招標及審批結果均公開刊憲,並經過一定的審核程序;其次,研究人員每年均要提交進度報告,其間更是由一專設的委員會每年評核,委員會成員是包括中學校長及大學教授;最後,研究人員亦須呈交完整報告,並經委員會評核並接納後,才告完成。對照於以上一個公開而又受業內專業人士監督的過程,我就不禁要質疑,「中策組」對收歸中央的公共政策研究的審批權,將是如何運作呢?我想「中策組」實有責任詳加交代。

教學語言研究的經驗

然而,以上政策局招標進行的公共政策研究,在過程上始終仍存在一根本的缺陷。就本人主理的「指引研究」為例,本人在研究過程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自主權,這包括研究設計、研究方法與步驟、資料分析、結果與結論的界定;唯獨在研究議題的選取與研究問題的界定上,由於教育局在標書上已規定得一清二楚,故研究者沒有自主權而必須遵從。然而,公共政策研究中最關鍵的部分,就正是政策議題的選擇及研究問題的界定,而這方面研究者的識見就更形關鍵。在這方面,現行「研資局」轄下公共政策研究撥款程序,就正好補償了這方面的缺陷。

現行「研資局」轄下的公共政策研究撥款機制中,雖然是界定了數個政策範疇,但在實際政策議題選擇及研究問題的界定上,研究者就掌握絕對的自主權。事實上,以本人進行「指引研究」的體驗,就正好說明兩種撥款機器本質上的分別。在本人完成由教育局資助自19992004年間由中一至中五學生的追蹤研究後,一個至關重要的研究問題就是,繼續跟進這群受《中學教學語言指引》影響的學生,並探討他們升讀大學的機會與結果;然而教育局卻不再招標進行這方面研究。因此,本人就自行向「研資局」轄下的公共政策研究計劃申請資助,並完成了《中學教學語言指引》對升學機會影響的研究,結果為特區政府主導的教學語言政策議論,即一種只強調「母語教學,輕鬆易學」的議論題旨,提供了另類的議論角度,即中學語文分流政策造成學生升讀本地大學機會的不均等。這正好說明,由政策局撥款資助的政策研究,始終在選題上有覑本身的偏向,「研資局」的資助,卻給予學界更大的學術自由。

「研資局」資助給學界更大學術自由

此外,「研資局」轄下的政策研究,較政策局主導的政策研究在程序上仍有一處優勝的地方,就是其審批撥款及評鑒結果的程序,是採取「同儕佚名評審」(peer blind review)的方式進行,並且有國際學界的參與,因此,其認受性就更受到校方及學界的確認。

就本人經驗而言,以上兩種由政策局及「研資局」分別撥款資助的公共政策研究,正好起覑互補作用。使本港的公共政策一方面既能聚焦於政府官方實際關注並須迫切處理的政策課題,另一方面又能從更廣闊的學理角度去探究有關的政策議題。其結果在一定程度上能實現昨日文章所強調的一種以說服與爭辯為本的公共政策研究範式,這種範式正好更適切於現時香港社會這種邁向多元民主政治以至政策的體制。亦據此,對「中策組」斷然取替「研資局」運作經年並行之有效的資助本土公共政策研究制度,本人實有必要提出極大的保留,並要求「中策組」給予香港學界以至社會大眾一個公開而又合理的解釋。

在上世紀50年代,一位被公認為現代政策研究奠基者的美國政治社會學者Harold Lasswell,在他一篇名為〈政策取向〉(The Policy Orientation)的文章中,就區分了兩種不同的政策研究取向,其一是「暴政的政策科學」(policy science of tyranny),其二是「民主的政策科學」(policy science of democracy)。前者的政策研究取向,只是為政府官員提供情報工作,協助他們作有效的管治;而後者則旨在提升民主社會中政策議論的水平,使政策研究所「發展出來的知識,有助人類尊嚴的更全面體現(the fuller realization of human dignity)。」(註)只希望香港特區的公共政策研究能朝覑後一種的取向繼續發展。


(對公共政策研究計劃撥款政策變動的異議,系列二之二)


註:Lasswell, Harold (1951) "The Policy Orientation." In D. Lerner and H.D. Lasswell (Eds) The Policy Sciences. Palo Alto,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教育研究所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