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

張大春: 言論自由是特權

美國人發動驅逐一個英國籍的電視台主播,只因他主張程度上的管制私人擁有槍械。這使美國人一向標榜的言論自由跟《動物農莊》裏的豬所宣示的平等真是差不 多:「動物生而平等,只是有些動物要比其他的動物更平等。」在美國,能夠這樣明目張膽地羞辱言論自由,顯示擁槍一派也有他憲法法理上的依據──人民有捍衛 自己生命財產安全及免於恐懼的自由。這頂捍衛武裝的帽子似乎高過言論的自由,老大哥終於漏了餡兒。不過,言論真有自由嗎?

中國人不講這一套。在中國的政治架構中,有「言路」二字,大約就是在官僚體系裏對公共事務說得上話、還負有說話責任的人,御史其一也。這種人在現當代,可 以是議員、記者、主播和名嘴——到了這些年,甚至還普及於每一個擁有及使用部落格、臉書和推特的人,這些古今中外數以億計的人還有共通點:風聞。

「風聞」二字最早見於《漢書.西南夷列傳》,出自南粵王趙佗透過漢朝的使者陸賈轉給漢文帝的一封道歉信。這封信主要的內容在向漢皇解釋趙佗之所以自立為帝 的種種原因:「又風聞老夫父母墳墓已削壞,兄弟宗族已誅論」,他這才接受了從屬的官吏們建議,「更號為帝,自帝其國」,「非敢有害於天下也」,「竊疑長沙 王讒臣,故敢發兵以伐其邊」,無論聽說來的,自己臆想的,都成立。

風中飄來的信息,怎麼指陳其來處?宋吳曾《能改齋漫錄.記事一》:「近有陳情不實,重行黜陟之文。例皆偷安苟簡,避罪緘默,甚失設置之意,可仍舊許風聞言 事。」可見「風聞言事」所指的是一種言論上的特權,而不是甚麼言論自由。言論上為甚麼要賦予某些人一種特權呢?因為若是不特許某種人擁有這樣的特權,則 「偷安苟簡,避罪緘默」就會成為政治常態,對「觀風俗、知得失」是有害的。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悖論──由於不願意偏聽偏信,言論自由或開放幾乎已成為普世公共領域的基本價值。到底從甚麼時候開始,有所謂「風聞言事」的特權呢?考 稽史料,但得南朝梁武帝蕭衍一即位,就下了一道詔書,提到:「今端右可以風聞奏事,依元熙舊制」。蕭梁是南朝的第三個皇權,怎麼回頭去師法將近百年前東晉 的舊制了呢?

元熙是晉恭帝司馬德文的年號,即位不到兩年就被劉裕篡掉,還送了一條小命。從公元四一九年初,到公元四二○年夏天,司馬德文根本就是個廢物點心,「山陵未 厝,不朝會」──也就是說:皇帝根本沒有主持過國政──那麼,梁武帝的詔書中所謂「依元熙舊制」是甚麼意思呢?顯然,劉裕是在搞大鳴大放收攬人心,這一點 就連宋朝的博學之士洪邁也說不清,據《容齋四筆.御史風聞》:「御史許風聞論事,相承有此言,而不究所從來;以予考之,蓋自晉、宋以下如此。」

無論如何,從劉裕之市恩、武后之攬權,都是比「廣言路、觀風俗、知得失」更幽深細膩的政治操作,「風聞言事」、「風聞奏事」或者「風聞論事」就是利用來路 不明的題材,在諸多擾攘對峙的勢力之間打造一個看似由法律判別曲直的斷案儀式,再由當權者裁度之,最後達到誅除異己的目的,這似乎是一個悠久的傳統。當權 者從來就得利用這些吃朝廷俸祿的大嘴巴;也正是為了利用,就不得不忍受。

至於時下,大嘴巴不吃朝廷的俸祿,卻受全民的供養。全民之中誰主張有言論自由的,一定是主張那一面的多數;自由能給多少,端視那主張者的人數。此由今日美國人主張擁槍之迫切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