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

丁望: 汪洋一念之間 烏坎超越孟連



汕尾市(地級市)陸豐市(縣級市)的烏坎事件已告平息,廣東省當局正着力「善後」工作。26日,中共廣東省委的「全省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經驗交流會」在廣州舉行。

座 談會或可稱為「烏坎經驗」討論會。本欄對「烏坎經驗」的詮釋,一是地級市和基層黨官的「關門打狗」失當,導致民怨加深;二是汪洋把烏坎事件定性為「人民內 部矛盾」,肯定村民的主要訴求合理,並以「一風吹」的灑脫平息事件,化解「關門打狗」的危機;三是廣東省當局以對話、溝通、緩解民怨的手段,拉近了與村民 的距離,以柔性空間創造了烏坎模式,並超越孟連模式。

槍打出頭鳥 關門打狗術

烏坎村民和平請願的訴求,是「還 我耕地」和查處貪官。村裏的九千畝耕地,被村官賣掉六千七百畝,不少失地農民生活有困難;在城鎮化和圈地運動中,失地農民邊緣化,既無城市居民的身份,也 無市民的低保福利。村幹部長期控制權力,涉嫌官商勾結、貪污賣地款;他們成為監控村民的土霸,積聚民怨甚深。

烏坎村民上訪兩年,陸豐市和汕 尾市官員漠視他們的合理訴求。朱明國於1220日在陸豐的講話,談到「基層黨委政府在群眾工作中確實存在一些失誤」;在廣州的「交流會」,提到官員的 「三種不良作風」:群眾觀念薄弱,對群眾疾苦置之不理;做群眾工作方法簡單,習慣於發號施令,居高臨下;群眾工作不扎實,見困難就拖,見問題就推,對群眾 反映的問題久拖不解決。

兩級市和東海鎮官員的圍堵烏坎行動,源自「槍打出頭鳥」和「關門打狗」的「維穩戰術」。
所謂槍打出頭鳥,是毛澤東時代常用的「專政戰術」。指把領頭表示不滿、抗議者關起來;所謂關門打狗,源自遼瀋戰役的毛澤東戰術。

在 中共黨史中,遼瀋戰役(東北戰事)、平津戰役(華北戰事)、淮海戰役(徐蚌會戰),合稱為國共內戰的三大戰役。在遼瀋戰役中,毛下令共軍不先打長春(吉林 省)、瀋陽(遼寧省),而是先打長、瀋以南靠近山海關的錦州,目的是要先拿下錦州,堵住國軍從遼西走廊入山海關或走海路撤退。

在歷次政治運動(反右、文革) 中,「關門打狗」戰術都有採用。八九學潮期間,鷹派於63日深夜實施「關門打狗」術,在完成包圍天安門廣場的部署後,驅趕媒體記者離場,然後熄燈「清場」。

兩 級市官員對烏坎的「關門打狗」,可歸納為三點。一是把請願事件定性為聚眾鬧事的非法集會,又把「境外傳媒」扯到「敵對勢力」,為圍堵烏坎找藉口,並試圖隔 絕烏坎與外界的訊息聯絡;二是動用警力包圍烏坎村,禁村民進出;三是揚言村民如不交出「通緝犯」,將實施停電、斷糧行動。

第三項的行動,是地方官漠視、侵害人身自由權和生存權的鐵證。這種違反人道的行動,如練乙錚鴻文〈三看烏坎 三問港人〉的評論:「全球罕見」(刊1222日《信報》A18版)。

汪洋一風吹 村民沒有事

汪洋不只是中共廣東省委書記,還有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列位於「黨和國家領導人」中,與縣、處級或地、廳級官員相比,政治視野寬廣得多,能從「社會全局」去看待烏坎事件。在高層的地位和人際網絡,又使他較易了解「中央意圖」,以助迅速處理烏坎事件。

烏坎事件是常見的群體抗爭,村民的訴求很簡單,行動是理性、有序,息事寧人還是複雜化,在於當權者的一念之間。省以下的一些官員,把簡單、合理的訴求扯到「非法聚眾鬧事」和「敵對勢力」,使事件複雜化,激化民眾的不滿。

汪洋及其省管治團隊對事件的處理,一反下面的「瞎指揮」,回復事件的簡單,肯定村民合理的訴求,承諾查貪腐,改變「死抓辮子不放」的「秋後算賬」。

對於村民,汪洋有「一風吹」的灑脫。所謂一風吹,是過去中南海流行的術語,泛指互相諒解、不再糾纏或不再追究。汪洋及其部屬朱明國對村民承諾,只要對話、溝通,不會追究曾經有過的「過激行為」,意即不會「死抓辮子」糾纏不休。這是平息群體抗爭「機會成本」最低的選項。

「一風吹」既降低「機會成本」,更創造了官民之間的柔性空間,這是烏坎模式的一個特點。與雲南的孟連模式比較,可說是超越。

在孟連縣膠農與場主和地方官的衝突中,最初基層黨官動用武力,招致民眾死傷,後來省當局介入才平息。烏坎事件的平息,卻在汪洋的「一風吹」之下,避免了武力的鎮壓。

官員缺誠信 民怨必積聚

烏坎事件和其他群體事件,有引人深思之處,建立和諧、穩定的社會,關鍵在於實現法治、以良好制度約束權力;在真正保護民權的法律、制度基礎,構建平衡官民利益的秩序文化。這是本欄的思索之一。

思 索之二,是民怨的積聚、群體事件的擴大,多與地方權力機關的誠信偏低、官員缺乏負責任的誠意有關。《左傳》謂:「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 《荀子.不苟》云:「誠信生神,誇誕生惑」。當今的地方當局如果沒有誠信、地方官缺乏以人為本的誠意,何來官民的良性互動?

更正:昨天王于漸一文其中一段,應為「而在YZ之間,有兩個人同意Y Z。最後,在ZX之間,同樣有兩人同意Z X」。
特此更正,並致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