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陳景輝﹕低調通緝有多不正常?



 
給警務處長的信

曾處長,前天我們一行11人到警署查詢自己有否被通緝。坦白說,一切因你而起,是從你的低調通緝論開始。是這樣的,佔領中環義工陳玉峰被拘捕,事態可疑,人們應取信哪一方?一是你所說的低調通緝,否則就是她因佔中而被捕。

低調通緝論之所以難以置信,是因為它違反常識。按常理,被通緝者,該是指那些應當依法立即逮捕,而又仍然在逃的嫌疑犯。但在很長一段時間,現實似乎告訴我們,既沒有人在逃,也沒有人急於追捕。

陳玉峰的案件發生在22個月之前,而同案的其餘被告早已經受審完畢。這22個月,這位「通緝犯」竟能如常的到辦公室上班、外遊及採訪名人政要,名字更經常於媒體曝光。換句話說,她沒有在逃。若要拘捕她,實在很易。但奇怪是,警方沒有這樣做,而且不尋常地,這次通緝得慢條斯理。

你說你們是因為害怕騷擾她的同事,還自創了一個怪論叫低調通緝,這都只能令我想起處長你的名言:這個是天方夜譚!

以常人的角度來看,你們過去似乎並沒嚴肅的把她視為「通緝犯」,但直到她成了佔領中環義工之後,事情便有了轉變,依法逮捕才重拾迫切性。可能有人說,這太陰謀論了。但難道低調通緝論就能令人信服?什麼是低調通緝?是在通緝和不被通緝之間的灰色地帶?低調通緝到底是哪條法律所明文寫成的?是隨政治時機來行使的逮捕權力嗎?

處長,我們沒有浪費警力,倒是你那怪論,沒有釋除公眾疑慮之餘,反製造了更大片政治疑團。處長最好不要忘記,反國教集會結束以來,我們皆沒有被通緝的困惑,而陳玉峰事件確實是分界線。處長,你知白色恐怖是什麼?就是公權力不按正常程序辦事,而進行的政治迫害。

到現在,你還不知道低調通緝有多不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