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於5月8日刊登爆炸性文章,提出不僅釣魚台要回歸中國,「歷史上懸而未決的琉球問題也到了可以再議的時候」。此文一出,日本隨即提出抗議,批評「缺乏見識」,中國外交部則支吾以對,只以「琉球和沖繩的歷史是學術界長期關注的一個問題」回應。為何中國不能堂堂正正地支持《人民日報》,並質疑「日本並不合法擁有琉球主權」呢?
今日所稱的沖繩,過去稱「琉球」,曾是一個半獨立的王國,既向中國朝貢,也向日本稱臣。明治維新後,日本於1879年吞併琉球,改為「沖繩縣」,清朝曾向日本交涉,但後來不了了之,成為「懸案」。戰後美國接管沖繩,1952年的《舊金山條約》承認日本對沖繩的「潛在主權」,美國於1952年將琉球連同釣魚台的「行政權」移交日本。
沒有出席舊金山和會的中華民國政府,根據《開羅宣言》認定須由「吾人」(美英中)協商決定的原則,至今並不承認「琉球歸日」。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卻早在1950年代就基於意識形態,「支持沖繩人民反美鬥爭」,後來也順理成章支持他們要求「回歸祖國(日本)運動」。1972年中日就關係正常化舉行談判,然並未涉及沖繩主權問題,其後中國政府迄今也從未對沖繩主權表示異議。
「禁止反言」是國際法的重要原則,這是為什揦中國政府面對黨報提「再議琉球」,卻苦於過去對「琉球歸日」的承認,而未能在此議題上對日本的抗議予以有力的反擊。釣魚台問題與琉球歸屬問題確實有許多連結點,當年日本武力併吞琉球也存在正當性的問題,然而《人民日報》貿然提出與政府一貫立場相左的敏感問題,不僅使政府尷尬,甚至使之陷入進退失據的境地,實在不應該。
作者林泉忠新浪微博:http://www.weibo.com/linquanzhongvip
作者是台灣中央研究院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