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對菲律賓硬起來,以一輪又一輪的反制措施報復漁民被擊斃。說實在,馬英九政府的反應於寶島內並非一致好評:有人嫌他仍未夠果斷、有人拋出提防大陸藉機「抽水」的陰謀論;他於台灣的支持度,最近跌至不足兩成,較我們的梁特首還要慘情。馬英九能否化危為機,仍是未知之數;不過,台灣政府的表現,已讓彼岸的香港人刮目相看——尤其當我們想起馬尼拉人質事件。在台灣嫌菲國的歉意沒誠意之際,香港死難者家屬和倖存者則要為追討菲國政府一句道歉而奔波至今。在極盡榮哀、淚流滿面的儀式後,中央和特區領導人「代為出頭」的承諾,便化為烏有。
當然,香港並非主權國,於外交事務上更受制於中央政府,反制菲國的力量也許不及台灣。不過,香港官府以至社會的程序理性,有時真的讓人感慨萬千。要向菲律賓政府追討道歉和賠償,則先要由香港死因庭,在菲方多名重要證人拒絕合作下,確認菲方有責任。接下來,便要奔走港菲兩地,面對成本難以「封頂」的訟費,以及於香港申請法律援助被拒的失望之情。
「制度高牆」與「核心價值」
事情惹人煩惱之處,在於家屬和倖存者面對的「制度高牆」,往往可能就是我們口中那些「核心價值」、「香港優勢」的化身。若法律援助制度為個別人物破例,那它將如何能「公平」地對待其他申請人?要受難者家屬無止境地等候發落,是殘忍的折騰,但卻可能是法律訴訟中追求「程序公義」的必然代價。假設特區政府當年硬起來,反制菲國,其措施卻可能處處受制於香港本身的法律要求,例如終止輸入菲傭會否導致簽訂勞動合同的當事人興訟(姑勿論香港僱主是否願意「犧牲」)?
提出上文的觀察,並非無視中央和港府於馬尼拉人質事件上面對菲國的怯懦面孔;而是我覺得,下一批要受程序理性折騰的人,將會是南丫海難的死者家屬和倖存者。海事處長被指面對公眾時支吾以對,拒不認錯;但作為部門首長,在政府內部調查和聆訊有結果前,便替部門和一眾同事承認錯失,同樣可以被指「不符規矩」。要把責任由海事處整個部門推論到個別公務員,則要經過超級漫長的公務員內部聆訊程序:翻查可能已經違失的紀錄、對照個別公務員當時職位的「職位描述」(Job Description)、還要給予公務員足夠的抗辯機會(例如是否容許公務員於內部聆訊時聘用律師?這又是一冗長的爭議),接才考慮是否把個案轉交律政司。只怕等南丫海難一眾苦主的,又是漫長的等待和折騰。
程序理性,一方面確保社會做事有序、凡事可以預測、避免因人而異的處事方式;但另一方面則會衍生一些於人情物理上十分荒謬的事情。惱人的地方在於,這些於常識中荒謬不堪的事(要受難者親人面對無止境的等待、忍受涉事官員死不認錯的嘴臉),如果換上另一角度,則竟可以有它的程序理性(不能於內部調查有正式結果前下結論、要給予公務員以至是部門足夠的機會去改過和抗辯)。這大概就是社會學家韋伯
(Max Weber)對現代文明所感到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