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剪布,第92條的內容是甚麼呢?「對議事規則內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交由立法會主席決定。」哇!這一條確實賦予主席非常大的權力,基本上可以說是「沒有限制的權力」。
當然,其實我們可以明白第92條的必要性,正所謂「掛萬漏一」,始終一份《議事規則》無可能將所有情況都描述得清清楚楚,所以將「剩餘權力」交給主席按實際情況去處理,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問題是立法會主席是如何出來的呢?沒錯!你答對了!是由立法會議員互選出來的。這樣說來,立法會主席應該是德高望重,眾望所歸啦!既然是「選」而不是政府「委任」的,那麼也就可以說是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三公原則」吧!由這位議員「選」出來的代表掌控立法會的「剩餘權力」,是合適不過的!按這個道理,曾鈺成剪布,是他的判斷,又是他的職權範圍,應該是「沒問題」啦!
當然不能這麼看!我們的立法會組成經過精心設計,不計所謂的五個超級區議會議席,原有功能組別有30席,佔了全數70個立法會議席的百分之四十二,當中大部份屬於親政府的所謂「建制派」。至於地區直選議席,泛民主派在35席中取得超過一半即18席,總票數亦超過五成。換言之,是佔民意的大多數。
為何由民意大多數選出來泛民主派議員竟然「選」不上立法會主席這個寶座呢?這就要看現時立法會的組成設計了,在功能組別加上地區直選的「比例代表制」,政府確保了親政府的建制派必定佔了立法會的大多數議席。既然建制派是必然大多數,掌控如此大的剩餘權力的立法會主席也必然是他們當中的一分子了!
誰是曾鈺成?大家當然知道了!他是親中政黨民建聯前「四大天王」之首,是創黨主席,是建制派的中流砥柱。他是真的被「選」上坐立法會主席這個位置嗎?名義上他是,但實際上跟政府委任或說由中央欽點沒有區別。
不但立法會主席是建制派的囊中物,就連絕大部份立法會內各委員會的主席和副主席位置,建制派議員都老實不客氣的互相支持下「當選」了。泛民主派在獲多數直選選票之下卻淪為負隅一角的少數派,無所作為,試問不拉布還有甚麼具意義的抗爭手段?!
與其說曾鈺成「決定」剪布,不如說香港政府要剪布;而在今天的土共政府治下,如其說香港政府要剪布,不如說中聯辦要剪布,只是假借曾鈺成的手操刀而已。
當然!結論又是那一個:只有普選,才可確保這麼大的剩餘權力不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