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8月2日星期四

陶傑: 誰來負責



「國民教育」炸彈爆炸,誰來負責?一層層向上推,據說是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五年前訪問香港時的一句話:「我們要重視對青少年進行國民教育,加強香港和內地青少年的交流」,都說:這是「最高領導人交下來的任務」。

但是,如果應用梁振英的「說話藝術」,仔細看這句話,胡錦濤只是叫你「重視對青少年進行國民教育」,沒有說「加速對青少年推行國民教育課程」。

即使胡錦濤說「加速推行國民教育課程」,也沒有說「加速毛式的國民教育課程」。譬如,八年抗日戰爭的「國民教育」如何教法?胡錦濤沒有「具體說明」,但二○○五年,胡錦濤出席紀念抗戰勝利六十周年時講話,「評價了對抗日戰爭勝利作出貢獻的國民黨軍隊」,因此,憑此一句,「國民教育」的教師自選教材,就應該遵照胡錦濤指示,白先勇紀念父親白崇禧的回憶錄「父親與民國」,列為必讀教材。

但是要小心,胡錦濤只是評價了「國民黨軍隊」的貢獻,沒有評價國民黨將領和領袖「蔣中正」的貢獻。因此「父親與民國」可以符合「國民教育」標準,也可以不符合。

但是,「國民教育」以「國民」先行,「國民」不是「人民」,只有中國國民黨,對國民教育最有權威的解讀。學習梁振英的講話技巧,學校就可以引用中國國民黨編寫的國民教育課本,絕不違反「胡錦濤講話」精神。

但是,胡錦濤也說過:「香港要嚴格遵守本基本法辦事」。胡錦濤在一個紀念會的講話,是不是「基本法」條文?不是。基本法一百三十六條說:「香港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基本法強調「自行制定」,也就是說,不論哪個做了上面的總書記,他的講話,不是基本法條文。
但是,如果你照西方邏輯來講基本法,你就錯了,不講邏輯,就是中國人的「基本國情」,梁班子頭痛得有道理,而你當初沒有先移民,後回流,是你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