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8月1日星期三

曾瑞明:再思可持續發展



通識教育科標榜批判性思考,這當然值得鼓勵,畢竟這是培養慎思明辨的公民不可或缺的。然而如果所謂「批判」只是利用一套不加反思的框架,那麼「批判批判」只會是一道喃喃自語的符咒,鸚鵡學舌,反而鞏固了另一種偏見。「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恰恰就是這種狀況的一個上佳例子。不少學生和老師都抱覑這是一個「萬能鑰匙」的心態去運用這概念,特別是通識科考試強調要運用相關概念,在一些考試題目,比如溫家寶總理談「低污染、高安全」或者「十二五規劃」節能減排時,在答題參考都期待學生運用「可持續發展」這概念,這當然更使這概念成為思想牢籠了。不過,這其實正正是社會現況的反映,因為我們也是如此不加批判地在公共討論裏運用這概念,據筆者粗淺的觀察,環保團體也罕見質疑這概念,大概是因為「可持續發展」是一個政治正確的口號。

什麼是可持續發展?這概念流行了好一段日子,源出於一九八七年由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The Bruntland Report,當中提出我們應對窮人的需要給予優先考慮(這點現在似乎未見強調)且要對社會組織和科技作限制,讓環境能應付現在和將來的需要。根據香港政府網頁,他們心中的可持續發展是根據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的報告,即「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能滿足他們的需求的發展模式。」這表示可持續發展是跨世代的一種發展模式。另外一層意思是「使經濟及社會發展與保護環境的需要全面融合」,也就是說不會因為經濟發展而放棄保護環境,然而,未有清楚提及會否因為保護環境而放棄經濟發展,經濟、環境和社會哪層面較重要也是不得而知。

應該意味着可以

可持續發展大概是一個理想,那是屬應然的層次。但是,應該意味着可以(ought implies can)。意思是如果可持續發展根本是不可能的,那麼談應該也沒有什麼意義。情況等於說我們不應該殺死任何生物,包括微生物,這是不可能的,也因此說應該怎樣怎樣也沒有什麼意義了。比如朱子說︰「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意思就是飲食沒有什麼應該不應該,但是否應該追求美味則是一個可以探討的問題,因為人欲是可以控制甚至壓制的。

究竟可持續發展是不是可以實現的一個理想?在本地的層次(local level),如果我們在南生圍興建豪宅,即使我們留下一些土地作保育用途,但是已發展的地方卻是受到破壞了,這創造了經濟價值,但對於環境的影響是不可逆轉的。我們在什麼意義下可說「可持續發展」?環境的保護是什麼意思?如果經濟發展是代表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但將增長率減至零也不代表可以保護環境。環境的價值也不可量化為經濟價值(monetary value),也即經濟和環境未必是可共量的(commensurable),要說經濟和環境發展平衡,真的可以理解嗎?

又如果我們從一個全球的層次(global level)去探討這問題,我們都知道全球化下富國往往在窮國設廠,某程度上給窮國提供了就業機會,但卻也往往嚴重地破壞了該國的環境。這時候,我們就很難判斷經濟發展如何和環境保護取得平衡了。我們該判斷哪些人的可持續發展呢?因為富國和窮國不是同一群人。某國的可持續發展可能只是以他國為代價。如果還要考慮他們將來的世代會更加複雜。因為我們要衡量他們的利益,特別是人口會使整個計算不同。可持續軌艫(sustainable trajectory)又是如何計算的?如果僅僅靠經濟學家的公式,那豈不是陷進了經濟中心論的圈套裏?「可持續發展」似乎留了太多太多的空白,而不能作一實質的行動原則。

真的是一個可欲的理想?

另一個問題,可持續發展是不是真的是一個可欲的理想?它仍是一種「人類中心主義」的格局,要保護環境不是因為自然環境本身有其價值,而是因為只有這樣它才可持續「滿足」我們的需求。這僅僅是因為我們謹慎行事(prudence)而已,對於自然環境不見得就會有一份敬愛。另外,我們的需求是怎樣形成的?那些需求是否必要?這好像建核電廠的一個自我實現理由,因為興建了核電廠後會增加用電的需求,因此倒轉頭來會說我們需要興建核電廠!更「激進」的深綠思想,甚至會問環境有沒有對我們的需求?然而這都是我們「念口簧」談「可持續發展」時被消除了的問題。

專研可持續發展的Michael Redclift教授在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xploring the Contradictions一書就指出「可持續發展」有兩個理論和實際之間的矛盾,一是如果我們不能依靠市場,即經濟力量去達到環境的保護,我們就需要國際的約定、政策,或者規劃去達到這目標,然而我們主流的做法就只是減低外部效應(externality),即在經濟發展時減低對環境的損害(比如我們的港珠澳大橋計劃),而非考慮我們應否為了保護環境而減少經濟發展。第二個矛盾是已發展和發展中國家的政治鬥爭。已發展國家口口聲聲說要保護環境,保護物種,然而他們卻在發展中國家操控別國的自然資源,造成破壞,來滿足自身的經濟利益,就算她們本國做到所謂「經濟和保育取得平衡」,但其實也是透過「我請客,你付鈔」的方式。因此,當我們談及可持續發展時,實應用全球、國際視野來思考。然而在通識教育科裏,如果未有仔細論及全球經濟和政治秩序對環境的影響,則未能適當呈現這個概念的局限性。更根本的問題可能牽涉市場的界限在哪裏,引致全球不平等的全球秩序如何和為何破壞經濟、環境和社會等更尖銳的問題,而非只是僅僅告訴學生世事有三個層面(這是誰的分類?),我們要將他們分類(但他們是互為影響的!),我們要努力地追求平衡和諧(可能嗎?)——那樣輕飄飄而又自我感覺良好。

作者是香港大學哲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