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8月1日星期三

《近代中國史綱上》郭廷以: 第二章 第二節 林則徐的禁煙


  一、道光的決策

  林則徐(一七八五至一八五)為福建侯官人,進士出身,四十八歲官江蘇巡撫,五十三歲授湖廣總督。就中國的傳統來論,他固然是一位才德俱優,有識、有為、有守的人物,即以西方的標準來衡量,亦為一位實心任事、廉隅清正的公職人員。他一向留心時務,「目睹鴉片煙流毒無窮,心焉如搗」。他在江蘇巡撫任內(一八三二至一八三三)的奏摺中,最少有兩次論及煙禍,謂鴉片煙由外洋進口,潛易內地紋銀,「真可謂之謀財害命」,「其為厲於國計民生,尤堪髮指」。除於「洋船未經進口之前,嚴加巡邏,務絕其源,再於進口之時,實力稽查夾帶。如有偷漏縱越,或經別處發覺,即將謀利之奸商,得規之兵役,一併追究,加倍重懲。以期令在必行,法無虛立,應可杜絕根株而除大害」。可見他於鴉片的痛惡和禁絕的決心。

  對於黃爵滋的主張,林則徐自予支持【註:林則徐與黃爵滋為舊好,黃上奏前後,林均有聞知】。他說鴉片流毒已甚,斷非常法所能防,以死刑禁煙,正合「辟以止辟」之義。當即訂定辦法,在湖北、湖南施行。不及三月,已見成效,一聞有論死之法,不特「開館興販者遠竄,吸食者亦相率改圖,可見民情非不畏法,習俗大可轉移」。在另一奏摺中,再論煙害及重治吸食的必要。他估計吸煙的人,至少每人每年費銀三十六兩。全國不止四萬萬人,百人中如有一人吸食,每年漏銀即不止一萬萬兩。目前吸食者,又何止百分之一?「內地膏脂年年如此剝喪,豈堪設想,而吸食者陷溺愈深,愈無忌憚,儆玩心而迴頹俗,不得不嚴其法於吸食之人」,使「懷刑畏罪。先時雖有論死之法,屆時並無處死之人,此後所保全之人,且不可勝計」。結論是「若猶洩洩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漏銀外洋等於藉寇資盜。

  林則徐自國防及財政上強調鴉片的可怕後果,最令道光心驚,當天加以獎勉,要他賡續執行。接著命軍機大臣等會議覆奏,各督撫上緊查緝。吸食的王公革爵,倡議弛禁的許乃濟罷官,召林則徐來京面商。一八三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翌年一月三日,七天之間,召見八次,每次約一小時三十分。賜予紫禁城騎馬的殊榮,授以欽差大臣,查辦廣東海口事件,節制水師,清查鴉片來源的重任。同時命廣東督、撫和他通力合作,「總期積習永除,根株斷絕」。他們君臣二人所談,雖不得而詳,諒必論及今後應采的措置,特別是如何應付英人。

  黃爵滋、林則徐的原議,重在嚴治吸食,先己後人,道光的決策是齊下並進,內外兼及,來源尤須先行斷絕。林的中心任務在於對外,對內責任則付諸各省督撫。但是吸食、開館者罪以死論的章程,遲至一八三九年二月始行制定,可見阻撓者大有人在。

  以直隸總督琦善為首的二十位督、撫,均不以採用死刑為然。軍機處首席大臣穆彰阿的態度亦曖昧模棱。他與琦善均為旗籍,權重位尊,素受道光寵任。林的連日召見,榮典重任再施,為破格之事,「樞臣亦為之動色」。林「朝罷與同僚論不合,中外交搆,有識者已為文忠(林)危」。「樞臣」指穆彰阿而言,「中外」之「外」應有琦善在內,這是滿人對漢人的妒嫉,恐林扶搖直上,取代了他們的權位。支持林的軍機大臣,僅漢人王鼎,無力與穆彰阿相抗。林亦「明知入於坎窗」,「身陷危機」,「但既辭不獲免,惟有竭其愚悃,冀為中原除此巨患」。道光「訓諭之切,委任之重」,益使他不得不「垂泣而承」,「置禍福榮辱於度外」。出京之前,他的好友龔自珍對他有許多建議,其中之一為勸他不可為粵中浮言所動。他答以絕不為遊說多口者所惑。多口不在廣東,事勢實在難言,他所憂慮者是今後北京的態度。以後禁煙不成,原因固不全在此,但道光對他信任動搖,他之不能安於其位,以致獲咎,不能謂與此無關。

  二、強制繳煙

  林則徐的任務既以清絕鴉片來源為重,奉命之後,即著手調查廣東私販情形,繼復剳飭廣東布、按兩司緝拿內奸。經兩年驅逐不去的英國最大煙販查頓遂離粵回國,可謂先聲奪人,但心存觀望者仍多。一八三九年三月十日林開始採取行動,發出諭帖兩道,給各國夷人,說明通商之利,販煙之罪,例禁之嚴,私販無望,飭將躉船鴉片盡數繳官,不得絲毫藏匿,並須出具夷字、漢字合同甘結,保證「嗣後來船永遠不夾帶鴉片;如有帶來,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他聲稱法在必行,「若鴉片一日未絕,本大臣一日不回,誓與此事相始終,斷無終止之理」。另一道係給行商,歷數他們勾結夷人,欺矇官府的罪行,責令於三日內,將上述二事--繳煙、具結--辦到,否則即「擇尤正法一二,抄產入官」。第二天粵海關監督佈告,禁止省城夷人下澳,以待欽差大臣查辦。

  這是近百年來中國政府對於中西通商從來未有過的堅決表示。但是外人總以為中國官員做事一向是虎頭蛇尾,只需略事敷衍,即可了結。三天朋滿,他們表示願意繳出鴉片一千零三十七箱,林以為數過少,拒不接受,實行停止貿易,撤退夷館買辦、工役,拿究地位僅次於查頓的菸商顛地(Lancelot Dent)。義律得知消息,三月二十四日自澳門趕至廣州夷館,當晚林派兵將夷館包圍,斷絕出入,被幽禁的外人約三百餘名,生活大感不便,不過食物尚不缺乏。林之所以採取此種措置,乃以鴉片均寄囤外海躉船,難於控制,圍困夷人及義律,正為以靜制動,擒賊擒王,迫使就範的有效辦法,所謂「不惡而嚴」。

  夷館被圍的次日,義律避開林則徐,遞禀鄧廷楨,要求三日內恢復英人、英船的自由,否則認為無端留難,將取適當行動,後果不負責任,並請委員面商。林派員赴洋行夷館傳話,義律及夷商不到。林責義律阻撓抗違,如將躉船鴉片全繳,不但一切即可正常,既往亦不追究。另張貼示諭,動以天理、國法、人情、事勢,勸令繳煙具結。

  三月二十七日,義律屈服,直接向林具禀,願將英人經手鴉片悉數清繳,同日佈告英人遵照,總計共有鴉片二萬零二百八十三箱。林認為滿意,賞以牛羊食物,允於繳出四分之一後,恢復買辦工役,繳出四分之二後,可往來省澳,繳出四分之三後,開艙貿易,全部繳清,一切如常。義律命副領事赴伶仃洋招集英國菸商,四月十二日開始收繳,約四十日而畢。六月三日,實行銷毀,先於虎門海灘,掘池引水,撒鹽成鹵,將鴉片剖切拋入泡浸,投以石灰,用鐵鋤木耙往來翻戳,使顆粒盡化,然後放入大洋,歷時二十二日。在銷毀期間,林與鄧廷楨輪流監視。美國船長、商人、教士亦到場參觀,證實執行的十分認真,道光說是「大快人心」。

  三、堅持具結與交兇

  英人之肯於繳煙,一是鑑於林則徐的壓力,一時無法抗拒,二是義律聲明代表英國政府接受,將來照付值價,今後的問題可由英政府處理,既無何損失,且有擴大利益的可能。全部鴉片繳清,他們又遵照義律的命令,離開廣州,前往澳門,船隻停止進口,以待英政府決定辦法。繳煙與具結是林則徐的兩大要求。在粵夷商會聯名禀覆,永不以鴉片帶來中國。鴉片既繳,證明義律有悔禍之意。不過林所要求的具結,須有「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字樣,所有夷人均須簽押,再由義律呈繳。義律請予寬限,林認為尚合情理。這是甘結未具,英人得以離開廣州的原因。

  這時到粵洋的英船,鴉片之外,尚載有米、布、棉花,日久難免潮濕霉爛,對於義律之不准進口,深為不滿。義律為轉圜計,請林則徐派員會議。林以為他居心誠實,賞給茶葉一千六百餘箱,命空船駛進黃埔裝貨。義律要求改在澳門,林認為如此則澳門將成為鴉片囤積買賣之地,限英船於五日內進埔,否則即速回國。義律謂英船之不進埔,是因廣州當局的種種不當,如不准在澳門裝貨便無可議。林以續來英船,仍在海上私售鴉片,愈認義律存心作對,雖無如之何,然已多少看出義律的弱點。

  正當彼此爭執不下之時,七月初,發生了英國水兵在九龍毆斃華人林維喜之事。義律緝拿兇犯,處以輕微罰鍰,和短期監禁。林則徐屢令交出,義律說是英皇不許。林斥其狂悖誣妄,「該國向有定例,如赴何國貿易,即照何國法度」,「殺人償命,中外所同。但犯罪若在伊國地方,自聽伊國辦理,而在天朝地方,豈得不交官憲審辦?」所論確合於國際公法。又說義律為英國職官,「明明查有凶夷,私押在船,若違抗不交,是始終庇匿罪人,即與罪人同罪」。義律置之不理,林不得不採進一步行動,封鎖澳門,不准英人逗留。八月下旬,義律與英人轉往香港及附近洋面的英船。林佈告沿海村民團練,如英人上岸,即驅逐拘拿,斷絕一切接濟,使其坐困。九月四日,義律帶領新到兵船一隻,至九龍,要求購買食物不遂,實行開砲,中國師船砲台猛烈還擊,各有傷亡。林並無決裂之意,最少取的是守勢。北京的態度則較為強硬,道光的指示是「朕不慮卿等孟浪,但戒卿等不可畏葸。先威後聽,控制之良法也」。

  義律是一位現實主義者,初欲以不准英船進埔,挾制林則徐,同時聽任美船代英商運入棉花,運出茶葉,進而請求准許英商在澳門交易。及所圖不遂,九龍突擊無效,英人處境漸感困難,重思妥協,致書澳門同知,表示和平,請面商會議。林本不要決絕,只求禁絕鴉片來源,義律既知悔悟,即允所請,而以呈繳新到鴉片,交出兇犯,空躉煙販回國,為恢復正常貿易的條件。九月下旬,義律回至澳門,以說帖答覆,謂英船現無鴉片,可共同搜驗,如經查出,貨物沒收,菸商驅逐,由在粵英商共行出結,領事蓋印連簽。兇犯當再查明,如係英人,照英國律例審辦,躉船一俟風順,即可開行。林提出一通融辦法,情願照式具結的英船,準照常貿易,不再搜查,未具結者,逐一搜驗,如夾帶鴉片,人即正法,船貨全行入官,兇犯展限十日交出。義律避開照式具結,僅願接受搜查。林以與具結搜查的辦法不合,且搜查須逐船盤驗,有損無益,既無鴉片,何懼而不具結?

  林之所以如此堅決,由於此時有一英國船主,與美、法商船均經照式具結。他知道英商對義律不滿,夷人亦非不肯具結。再者,「夷人愈不肯輕易具結,即愈知結之可靠」。義律以今昔處境不同,不怕林對他及英人再施壓力,過去他可以被迫繳煙,現在決不允照式具結,否則無異自蹈危機。此雖非中、英不免一戰的主因,實為雙方暫時不能妥協的近因。林認定僵局的致成,由於義律的反覆,宣稱將令師船圍拿兇犯、煙犯,火燒英船。義律知林缺乏一支強大的艦隊,無從採取直接行動,毫無畏懼。

  四、西情探求與外交運用

  百餘年來,中國對於西方世界,隔膜異常,甚至國名與方位亦混淆不清,遑論其他。林則徐自稱「家居閩海,於外夷一切伎倆,早皆深悉其詳」,其實他的西方知識頗為有限,但並不故步自封。他的任務為查辦海口事件,禁絕鴉片入口,事事涉及西人,尤其是英人,必須洞悉他們的動態。離京之前,曾派遣若干熟知廣東貿易之人,先往蒐集資料,並於南下途中,與曾任官廣東及通曉時務的人士晤談。抵粵之後,訪習於夷事的梁廷枬,集合廣州三書院學生六百餘人,舉行「觀風試」,詢以鴉片走私實況及斷絕之法。

  對於夷情,尤須知其虛實,始可定控制之方。他一面命洋商、通事、引水四處探刺西事,按日作成報告,一面羅致通曉外國語文之人,翻譯書報,西人亦有自願協助者。譯出的報刊,多來自澳門、南洋、印度、倫敦等處,輯為《華事夷言錄要》。專書首推《四洲志》(MurrayCyclopaedia of Geography),任其事者為三名中國青年,一人到過美國,兩人到過滿剌加,均受過西方教育。《萬國律例》(De VattelLaw of Nations)的一部分,係美國教士伯駕(Peter Parker)應林的囑託而譯。在處理交兇案時,林曾引用。關於火器、輪船製造之書,亦有編譯。外人稱他係「聰明好人,凡有心得,不辭辛苦,常時習用」。

  私販鴉片的不限於英人,美人、葡人亦不例外,不過不及英人之眾。林的命令是所有鴉片應一律照繳,美國領事禀稱,美人鴉片是代英人經銷,已交還義律轉繳。林初不置信,經義律證明,即不再追究。澳門為鴉片集散之地,葡人表示情願出具切結,不復藏匿鴉片。林謂果能改過遷善,再由「兵頭」(葡總督)加結,可以准行。義律之自願代美人負責,是想使美、英結成一體,共同行動;林不欲多所牽連,以便專對英人。夷館被圍之始,美商京(CW King)首先聲明,不惟自己從不販煙,且勸人勿販,給林以良好印象。繳煙後,為及早恢復中外商務,林先準美船出入,使取代英人利益,英人或易就範。一寬一嚴,含有分化作用,亦即以夷制夷之策。對英、美如此,對英國商人與義律,亦運用相似策略。義律禁止英船進口,林派兩位同知及行商、通事,直接開導英商進口貿易,曾收到相當效果,增添了義律的困難。

  為要根絕鴉片來源,林在陛見時,已面奏以檄諭曉示外夷,勸英人自行禁煙。初至廣州,曾擬就一道給維多利亞女王的照會,詞句近乎威脅。七個月後,所頒發的與初稿頗有出入。《澳門月報》稱他留心外事,就此一道照會比較,足見其學識的長進。照會的要義在說明通商應當互利,不可「以害人之物,恣無厭之求」。英國禁食鴉片甚嚴,是明知鴉片之害,既不使為害於英國,更不可移害於中國。「設使別國有人販鴉片至英國,誘人吸食,當亦貴國王所深惡而痛絕。」「貴國王存心仁厚,自不肯以己所不欲者施之於人。」「貴國王政令嚴明,只因商船眾多,前此或未加察」,今行文照會,俾英商知道中國禁令之嚴。如再能嚴禁印度栽種,尤為「興利除害之大仁政,天所祐而神所福」。「弼教明刑,古今通義,別國人到英國貿易,尚須遵守法度,況天朝乎?今定華民之例,賣鴉片者死,食者亦死。試思夷人無鴉片帶來,則華人何由轉賣?何由吸食?是奸夷實陷人於死,豈能獨予以生?彼害人一命,尚須以命抵之,況鴉片之害人,豈止一命已乎?」從中國的道德觀點來看,林的立論無可非議,從西方的商業利益而論,無異對牛彈琴。

  五、對英封港

  林則徐對英之逐步加強經濟壓力,是希望外交解決。義律之忽剛忽柔,目的在拖延時間,以待英政府的訓示。他並不畏懼林則徐的武力行動,使他苦惱的是部分英商的步驟未能和他完全一致,竟有照式具結進口之事,損傷了他的威權,破壞了他的策略,助長了林的氣焰。十一月二日,義律率兵船兩艘,駛至虎門口外的穿鼻,準備制止英船再行進口,並投文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要求不得火燒英船,准英人上岸居住。第二天,有一具結英船,正報進口,英兵船迫令折回。關天培出而查究,英兵船開砲,衝突再起。此後一周,英兵船與中國砲台互轟,雙方要再謀妥協已不可能。

  十月北京已有「英夷如再反覆,即示以兵威,永遠不再交易」的詔旨。穿鼻海戰後,義律宣布,以實力禁止英船進口,林則徐亦宣布一個月後停止英船貿易,仍欲給義律時間,看他的反應如何。十二月初,對英實行封港。義律又請求允許英人返回澳門,等待英王命令,為林所拒。道光得知穿鼻海戰消息,態度更為堅決,宣示英人罪狀,謂彼曲我直,「若屢次抗拒,仍准通商,殊屬不成事體」,「所有該國船隻,盡行驅逐出口,不必取具甘結。其毆斃華民兇犯,亦不直令其交出」。一八四年一月,調林為兩廣總督,以便貫徹對英政策。有人主張封關禁海,各國互市一律不許。林力言不可,如不分良莠,「違抗者擯之,恭順者亦擯之」,實屬事出無名。專絕英國貿易,正可利用他國與英國的矛盾,使彼離心,「若概與之絕,則觖望之後,轉易聯為一氣」,協以謀我,必須「罰不及眾,示以大公」。他的見解畢竟高人一等。

  林與義律既無法妥協,英商船又逗留不去,繼續偷賣鴉片,復有軍艦掩護,縱令林改變初衷以實力對付,中國的水師斷不能勝任,惟有繼續嚴格執行經濟封鎖,根絕英船一切接濟,而以食物、飲水為主。英船久泊剛海上,十分不便,義律要求澳門總督准英人重返澳門,囤貨出售,兵船駛進港口。葡人在林的壓力下,不敢應允。但奸民小艇,為英人的重利啖誘,潛越出海,私運食物、鴉片者仍然不少。林對英船所采的是以守為戰,使英人坐困,對於匪艇則取攻勢,不斷乘夜突擊,施以火攻,英船亦受到威脅。至於海口防務,過去鄧廷楨曾在虎門口一帶安置木排、鐵鍊,多為風浪飄散。林重行部署,添建砲台,購置西洋砲三百餘位,「甘必力治」(Cambridge)號洋船及小輪船各一,新募水師事五千人,一再察看水陸師演放火箭、排槍、子母炮,及列陣操演。所有他的設施雖不足以抵抗英國砲艦的進攻,要已盡了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