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舊樓劏房有事故,傳媒和市民都特別關注,因為劏房已經成為「不安全居所」代名詞,不知道是否有人又遭不測了。劏房是香港富裕社會的污點,梁振英在當選行政長官之前,就房屋問題所展示認識深度和抱負,使許多人對他寄予厚望。我們認同住屋問題無靈丹妙藥解決,不過,劏房之不宜人居,梁振英應該有深切體會,若他能夠提出具體政策目標和時間表,逐步使劏房基本消失,在解決過程中,也可以對相關部門構成執法動力,使劏房基本消失之前,情況不致惡化。
「劏房」不宜人居 政策仍不能保障住客安全
去年底花園街排檔大火波及樓上的舊樓劏房,導致9人燒死,事隔僅8個多月,傳媒揭發大火中兩個被釘契單位,重新裝修,恢復經營劏房,其中有劏房單位仍然堵塞走火通道,一旦發生火警,慘劇極可能重演。此事使人有兩方面感慨。首先,是劏房單位業主不汲取教訓,為了金錢利益,罔顧人命安全,繼續陷租客於險境。其次是屋宇署的監督和執法力度亟待加強,因為去年火警慘劇後,屋宇署對5個單位發出違規僭建清拆令,原本在今年2月底到期,迄今只有一個遵從清拆令,其餘4個「工程正進行中」,竣工無期。設若不幸這些單位又出事故,相關業主和屋宇署人員於心何忍?
另外,昨日上午約11時,荔枝角道近柏樹街一幢樓宇的低層單位起火,冒出大量濃煙,有居民指出部分為劏房單位,火警逃生時發現後樓梯被鎖上,猶幸未釀成慘劇,不過仍有5人因為吸入濃煙不適,這宗火警可謂不幸中之大幸。但是,人命關天,政府不應該賭運氣,必須透過政策和施政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2010和2011年,舊樓劏房先後發生了3宗慘劇。第1宗發生在前年1月底,馬頭圍道一幢舊樓劏房突然倒塌,4人死亡;第2宗發生在去年6月,馬頭圍有舊樓劏房火警,釀成4屍5命19人受傷;去年底則發生花園街排檔大火波及樓上的舊樓劏房的慘劇。這3宗劏房慘劇,塌樓與改建劏房增加舊樓承重負荷有關,奪命火警則是改建時堵塞走火通道,使租客逃命無路,暴露了舊樓劏房成為「奪命陷阱」的實質,促使政府在政策和措施上回應。包括去年4月開始,屋宇署每年巡查150幢舊樓,制訂劏房資料庫,今年4月巡查樓宇增加至200幢。另外,修訂法例,規管劏房工程,納入為小型工程範圍,還有是賦予屋宇署人員權力,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劏房單位視察。
無可否認,這些措施與以往比較,政府對確保劏房安全取態較積極,但就與整體劏房所衍生問題,仍然遠不足夠。例如,本港究竟有多少劏房人口,政府並不掌握,即使每年巡查200幢舊樓持續進行,按此速度,不知道何年何月,政府才可以掌握全港劏房的情況。政府對應問題,首要全面掌握具體數據,才可以制訂政策和措施解決,現在連有多少劏房和多少人住在劏房也不知道,政府如何訂策?
這幾年,梁振英經常討論土地房屋問題,競選特首時,政綱也以此為主打,使市民憧憬,若他掌政,本港住屋方面會出現新面貌。曾蔭權政府在土地房屋政策的重大失誤,使社會付出巨大代價,現在扭曲了的房地產市場,對本港經濟的影響牽一髮而動全身,梁振英政府不可能一下子有靈丹妙藥治好,只能逐步處理。不過,即使如此,梁振英政府在劏房問題上,應該提出更積極、甚至大膽的策略應對。我們建議:
第一、制訂一個要劏房基本消失的政策目標和時間表,使處理劏房成為政府恒常施政的一部分,促使執行部門長期重視劏房事宜,加強執法,使劏房問題不會惡化,減輕劏房住客的安全風險。
第二、政府要研議一個辦法,盡快完成巡查劏房,以全面掌握相關資料,供制訂政策參考。上世紀80年代,本港寮屋問題嚴重,當時港英政府對寮屋進行登記,配以大量興建公屋,基本上解決了許多人認為不可能消失的寮屋問題。寮屋位於官地上,與私人樓宇內的劏房,處理當然不同,只要政府有意願,技術問題不難解決。
效港英消滅寮屋 制訂「零劏房」政策
梁振英在《明報》撰寫「筆陣」時,對港英政府的土地房屋政策多所肯定,其中2010年4月23日見報的一篇,他以麥理浩總督1972年10月在立法局發言的結語作為文章的引子:「我的總結是:住宅的質量和數量不足,和所有相關的影響,以及因此造成的嚴峻困境,是政府和市民之間出現不快和摩擦的一個主要和經常性源頭。這種情況衝擊着我們的人文精神、我們的自尊和我們在政治上的良好意識。」相信梁振英認同麥理浩的認知,也是他思考相關問題的深層感悟。我們不期望梁振英莽撞地對應樓市,但是期望他仿效港英消除寮屋的魄力,推動「零劏房」政策,使香港可以擺脫劏房的夢魘和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