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

盧峯: 陳茂波,還是快快下台吧!



也許,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以為放好幾天假就能令市民淡忘他經營劏房的醜聞,忘記他的誠信問題。也許,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相信,擺出一副忙於公務的樣子就能說服公眾原諒他的過失,接受他繼續擔任局長。但是,陳茂波錯了,而且錯得厲害。根據本報星期一公佈的最新民調,有接近七成市民認定陳茂波在僭建、劏房問題上前言不對後語,以謊言掩飾謊言;並有五成三人認為陳茂波應當因醜聞下台。另外有超過五成受訪者不認同特首梁振英力保這位誠信破產的官員。由此可見,不管陳茂波如何東避西躲,不管特首及特區政府如何千方百計冲淡醜聞,公眾對他依然非常反感,公眾依然要求他盡快下台。

事實上不管從主觀或客觀因素來看陳茂波都不勝任發展局局長的位置,都不能做好局長這份工,他實在沒有任何理由戀棧下去。

從主觀因素來看,當主要官員至少有幾個基本條件,包括誠信、政治技巧及跟公眾溝通能力。只可惜陳茂波三個條件都不具備。先說誠信。公眾並沒有期望主要官員是個無污點的聖人,也不認為官員完全不能犯錯。公眾期望的是官員犯錯後坦白承認過失,作出補救。公眾要求的是官員能說老實話而不是左閃右避,推推托托。然而陳茂波上任以來的表現卻連這樣基本的要求也做不到。當傳媒揭發他及家人經營劏房,跟他的公職有衝突時,陳茂波第一個反應是把責任推在太太身上,堅持自己不涉及有關公司,也不知道單位有僭建的劏房。到傳媒查出陳茂波太太一直知情,查出陳茂波本人直接涉及劏房租售,陳茂波仍然不肯承認過失,龜縮了近一個星期才現身回應事件。而在回應時他又大玩文字遊戲,指所購入的單位只有「板間房」而沒有「劏房」,堅持自己沒有隱瞞也沒有說謊,只是「表達得唔清楚」。像這樣「大話冚大話」,前言不對後語的表現,怎可能令公眾對他有信心,怎可能再得到公眾的信任呢?

至於他的政治技巧及溝通能力更是差劣之極。政治人物面對重大的醜聞及危機都必須盡快化被動為主動,都必然盡力透過種種方法「止血」,防止醜聞及傳言擴散蔓延。而最基本的做法就是盡快現身,盡快作清楚交代。偏偏陳茂波卻反其道而行,醜聞發生後近一個星期還東避西躲,直到避無可避才肯面對公眾。更糟的是他龜縮一個星期並沒有拿出甚麼有力的解釋,也沒有顯出一副痛定思痛的決心,反而以「板間房」不是劏房之類的荒謬說法為自己的過失解畫,又堅持不道歉不下台。像這樣拙劣的表現不但令公眾失望,更令公眾清楚看到他政治上的無能。可以說,所有看過他記者會表現的人都會深深覺得陳茂波根本沒有資格及能力擔任局長。

另一方面,發展局不是一般的政策局,而是涉及多個重大政策範疇、涉及重大商業及公眾利益的超級政策局。從開發土地到建立土地儲備,從籌劃基建到清拆僭建,從鋪橋築路到修整危險斜坡都是發展局的職責範圍。要處理好這些複雜又利益糾結的問題,官員需要有高明的政治手腕及溝通技巧,並得到財團、企業、公眾、政團的信心與信任。簡而言之,發展局局長需要一位像現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女士那樣「好打得」的人選。可是,陳茂波不但在政治上「唔打得」,並且醜聞纏身,誠信破產,他怎麼可能勝任發展局局長這樣重要的位置呢?

陳茂波先生,不要再戀棧下去了,還是盡快躬身下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