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傳媒揭破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其身不正經營劏房時,陳局長解釋說,物業內的是板間房而不是劏房,又指自己解釋不清楚才引起誤會,但他沒有說謊或隱瞞,也沒有以「大話冚大話」。只是,大家都不知道板間房跟劏房有甚麼分別,甚至連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先生也弄不清楚兩者有何不同。
當屋宇署前天證實陳茂波夫婦擁有的物業有僭建物,可能危害走火及大廈結構安全,並下達清拆令要業主在六十天內清拆時,陳局長說物業內的僭建物是租客未得太太同意下建造的,跟局長太太無關;而陳局長太太已委任律師收回樓宇,然後把單位還原。只是,大家都不明白,為何物業出現劏房這許多年陳太都不察覺,也不知道這是否「隻眼開隻眼閉」的結果。
不過,最重要的是公眾已聽厭了陳茂波的謊言謬論,公眾已看清楚陳茂波除了狡辯、抵賴、玩文字遊戲外甚麼也不懂。假若繼續由他擔任發展局局長,不但將削弱發展局以至整個政府的公信力,更將會危害公眾安全,危害市民生命財產。
事實上從第一次以謊言掩飾經營劏房的惡行後,市民對陳茂波這位發展局局長已有甚大戒心,認為他難以服眾。到他以拙劣的謊言及詭辯解釋他為何前言不對後語時,陳茂波的誠信已完全破產,陳茂波已完全失去市民的信任及尊重,再不可能勝任複雜又艱巨的發展局局長工作。更糟的是,局長其身不正肯定會鼓勵其他業主心存僥倖,繼續把屬下物業改建成一間又一間劏房出租,謀取更大的利益。而一些不顧樓宇安全及居民死活的公司也會肆無忌憚的發展劏房生意,製造更多死亡陷阱。試想想,連負責打擊劏房的發展局局長本身也經營劏房,並且在被揭發後仍不需下台,不需負政治責任時,其他人特別是無良業主及公司怎會放過這個發大財的機會呢?
此外,由於陳茂波其身不正又要避嫌,他已表明會把打擊劏房的工作交由其他人負責。可在實行政治問責制後,推動政策的主導權已落在局長及政治任命官員手上,政策措施的緩急先後,落實政策的力度,投放的人手及資源都由局長決定,公務員及一般政府部門無權置喙。現在陳茂波因「身有屎」及避嫌撒手不管,打擊劏房及僭建的工作大有可能變成例行公事,執法部門不會像過去幾年那樣重視,甚至可能放軟手腳。在這樣的情勢下,劏房只會更遍地開花,違法僭建的問題上會越來越嚴重。
根據本報偵查報道,一些劏房黑點已有死灰復燃之勢,一些曾發生大火造成嚴重人命傷害的舊樓區如花園街也有劏房再次出現,而且租務情況變得越來越活躍。換言之,正當其身不正的陳茂波放軟手腳的時候,改建劏房賺快錢的集團及無良業主則加快行動,製造更多劏房單位。此消彼長下,舊區舊樓的死亡陷阱肯定越來越多,不符合樓宇安全及防火規定的住宅單位也將越來越多。這不是在直接威脅居民及社區的安全嗎?
要有效割除劏房這個「社區毒瘤」,要避免再出現花園街大火的悲劇重現,陳茂波是必須下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