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

《近代中國史綱上》郭廷以: 第六章 第三節 紛至杳來的外在困擾




  一、教案疊起

  在自強運動的推進期間,中國連續不斷地遇到外來的困擾。首為教案,十之八九與天主教有關。中國重開教禁是出於無奈。天主教士以往活動對象為官紳士大夫,現在轉向庶民。可能是因為他們受過一百餘年的委屈,如今時異勢移,西方在中國的聲威,與往日大為不同,不免趾高氣揚。

  依照條約,第一,他們享有治外法權,具有特殊身份,不受中國管治,並常庇徇中國教徒。一八六一年總署雖曾與法使議定,不准教士過問公私事件,但又通令各省,依禮接見教士,示以體面。無形中提高他們的地位,益使其昂然自大,藐視官府,不時進出衙署,干預詞訟。州縣畏其勢焰,一味縱容。不肖之徒,爭相入教,作奸犯科,欺凌善良。貧窮之人復貪圖小惠、作其爪牙。第二,舊有天主堂及教產均應賠還,這是他們生事的另一藉口。雍正禁教以來,教產悉遭沒收。屢經滄桑,原址大都改建,或數易其主,難以查明。因之或重索賠償,或於原址以外,強行擴展,或硬指高屋華室為當年教堂,勒迫遷讓,且於體制有關之地,以及書院、會館、公所、倉廠、寺廟、庵堂,為闔境紳民所重者,皆任意需索作抵,復利用置買田產,建造自便之權,霸佔土地民房,亦為常事。

  早年天主教之所以頻遭攻詆,以至被禁,不外政治的猜忌,名教禮俗的鑿枘,今則又加以實際的利害衝突。過去反教者多為官紳士大夫,今則又加以平民。官紳士大夫所憂慮的為世道人心、國家安危,平民所憤恨的為切膚之痛。官紳自始即認為教士心懷叵測,隱蓄異志,假邪說以惑眾誣民,借行教以窺探山川地理,一旦有事,外則脅之以兵,內則會合響應。西人之開疆土,蠶食小國,率用此術。經鴉片戰爭,與英法聯軍之役,覬覦中國益急,其所以和議而退,乃畏中國人民之眾,不得不先以通商取中國財利,以傳教結中國人心。國家安危繫於人心,人心一離,國本動搖,洪秀全即係假借基督教煽構。

  中國以名教為治,天主教不敬祖宗神祗,所奉唯上帝,所尊為教王、神父,等於無父無君,悖理敗倫。教化民德大壞,以致忘本而無忌憚。入教的婦女與男子齊集一堂,禮拜誦經。婚嫁悉由自願,不經媒妁,不拜天地。甚至傳說神父常藏少婦,新婚初夕,神父與新婦共宿;終身不嫁的修女,亦須承倚神父。可謂廉恥道喪,人倫澌滅。育嬰堂收養孤兒,目的在挖眼剖心,用以製藥。開設醫院、學校及救災卹貧,亦係別有用心。凡此誤解,清初的反教者已屢屢言之。道、咸年間信以為實者尤眾。

  一般人民仇教的最大原因。為教士的橫行霸道,教民助紂為虐。一八七年曾國藩的一段扼要解釋,足可說明個中內情,不過他漏掉賠還教產之事。他說:「天主教屢滋事端,……但求教民之眾多,不問教民之善否,其收入也太濫,故從教良民甚少,莠民甚多。詞訟之無理者,教民則抗不遵斷,賦役之應出者,教民每抗不奉公。教中犯案,教士不問是非,曲庇教民,領事亦不問是非,曲庇教士。遇有民教互鬥,平民恆屈,教民恆勝。教民勢焰愈橫,平民憤鬱愈甚,鬱極必發,則聚而卒思逞。」總署復從法使之請,凡祈神賽會、修廟、演戲、建蘸,教民免予攤派,更令百姓憤嫉。教士外出乘坐轎輿,盛陳儀衛,布列銜牌,自稱欽命,儼然是方面大員,一樣為他們所厭憎。

  來華歷史較短的新教士行事,與天主教士不同。他們為數不眾,十九世紀六十年代,不足二百人,七十年代,為數四百餘人,仍集中於通商口岸,側重文字宣傳,信徒約有數千。一八六六年,英國教士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創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為新教開一新紀元。他個人生活儉樸,刻苦耐勞,組織不分派別國籍,十年之間,浙江、江蘇、安徽、江西均有會所,漸及其他各省,教徒增至一萬三千人。

  民教衝突之事,自一八六一至一八七年,十年之間,不下數十起,遍及十餘省,幾悉與天主教有關。以貴州、江西、四川、天津諸案為最嚴重。貴州主教初一到達,即與官府分庭抗禮,時坐大轎,僱用鼓吹,招搖過市。提督田興恕少年氣盛,通諭地方官痛斥教士,命稽查驅逐,最好藉故繩之以法。一八六一年,時有教堂被搶,教會、學堂被焚,教民遇害。次年,又以教民不參加祭賽,法國教士一人及教民四人被殺。法使向總署抗議,英、俄助之,要求嚴懲田興恕,賠償謝罪,限期答覆,否則將自行辦理。恭親王認為事關國家體制,只許賠償,不能抵命。交涉四年,終於將田興恕發往新疆,充當苦差。

  江西的法國主教,自稱總理江西教務,全權大臣,巡撫升炮開中門以迎,教民借勢鴟張。一八六二年,南昌府試,童生搗毀教堂、育嬰堂,法使以絕交開戰相威脅。巡撫沈葆楨謂傳教並非用兵,不可以力屈人,須以信服人,「若謂懾之以兵力,期收效於旦夕,則匹夫不可奪志。……勸人為善者當不出此」。最後賠償了事。

  一八六三年四川重慶天主堂醫院、學堂被毀,教民數十人被殺,起因是法國主教強指寺院為教產。結果川東道撤職,四川總督、成都將軍議處,賠款十五萬兩。一八六五年四川酉陽法國教士被毆而死,法使聲言,將派兵船入川,總督允懲兇、賠款。同年又以賠還南京天主堂不遂所願,法使警告恭親王,倘不如所請。即行絕交,「清朝國祚勢將不保」,恭親王只有照允。一八六八年、台灣天主堂及英國教堂被毀,英海軍砲擊安平,殺傷官兵二十餘人,並勒索兵費。江蘇揚州天主教育嬰堂及內地會教堂被毀,上海英領事不俟查辦,率領兵船脅迫兩江總督曾國藩,承認其全部要求。一八六九年,發生第二次四川酉陽案。鄉團與教民互鬥,團民死者一百六十餘人。法國代辦羅淑亞(J.de Rochechouart)又以絕交開戰相恫嚇。接著貴州遵義天主堂被毀,毆斃法國神父一人、北京雖命湖廣總督李鴻章前往處理,羅淑亞仍率兵船溯江而上。李鴻章在重慶將酉陽教案主犯正法後,趕返漢口,續將遵義教案議結。同年,英軍殺害潮州鄉民六十九名,焚燒民房四百餘間,此事雖與教案無涉,而給予中國朝野的反感則一。在此不斷的刺激與壓迫下,不惟保守的醇郡王奕譞(一八四至一八九一)、大學士倭仁力主對外備戰,開明的恭親王奕訢亦說羈縻不可常恃。翌年,軒然大波又起於通商口岸、京師門戶的天津。

  一八七年春夏之交,天津時有小兒走失,天主教仁慈堂的幼童又常有死亡,謠言係遭謀害,剖心挖眼,用以製藥、煉銀,被捕拐匪復供稱受天主堂指使。於是民情洶洶,六月二十一日,包圍天主堂。法國領事豐大業(HV Fontanier)面詰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咆哮不遜,開槍示威,打毀器物,憤憤而去。途中槍傷天津知縣隨從,致被毆斃。法國領事館、教堂慈仁堂被焚,法人及俄、比、英、義人十餘人被殺。

  一向橫蠻的法國代辦羅淑亞立召軍艦前來,要求嚴辦首從各犯,各國公使亦聯銜抗議。詔命直隸總督曾國藩持平辦理,並將天津地方官議處,派崇厚為出使法國大臣。醇郡王奕譞則謂津民宜加撫循,地方官勿輕更動,海防應密籌,住京洋人宜密察。曾國藩立意不與法國開釁,力辯洋人挖眼剖心之誣,出示查拿兇犯,修葺教堂,嚴禁滋事,並將天津知府、知縣撤任。於是京內外議論紛起,斥其偏護洋人。

  中樞雖亦欲保全和局,惟仍囑曾國藩勿失民心,同時命沿江沿海戒備。羅淑亞堅持將天津府、縣及涉嫌的某提督正法,法軍艦即直駛天津。北京亦不得不調兵遣將,召李鴻章克日率部北來,情勢至為緊張。時普法戰起,羅淑亞的氣焰一挫,各國復恐普、法之爭波及東亞,均希望津案速結。旋以曾國藩舊病復發,調為兩江總督【註:曾國藩原已患病,至是以內外交迫而轉劇,自謂「內慚神明,外愧清議」。兩江為湘軍的勢力範圍,原任兩江總督馬新貽與湘軍無何淵源,一八七年八月被刺而死,復命曾國藩任之,一八七二年三月卒】,以李鴻章繼為直隸總督。九月,李鴻章到天津,十月,將天津府、縣發往黑龍江效力,滋事人犯二十五名處死,二十五名軍流,賠償法國損失二十一萬兩,撫卹二十八萬兩,崇厚赴法國謝罪。

  總署成立以來,所遭遇的棘手問題,雖一一解決,而十年以來所恃的對外講信修睦方針,並未收到預期成效。外人有心相暱之說,不全可信,所謂對華聯好政策,一遇實際交涉,即置之腦後。中國自強運動,不僅不能仰賴外人的同情支助,反使保守派振振有詞。總署懲前毖後,於一八七一年擬訂一教務章程,包括停止或限制教堂收養孤兒,祈禱時不應男女混雜,教士不得干預公事,教民滋事,曲直由地方官憑斷,教士不得任意遨遊,信教者須查明身家,教士與地方官往來應守禮節,舊有教堂不得任意索還。但英、美、法均不同意,民教衝突依然不息,各國的侵略亦日甚一日。

  二、日本吞併琉球與進犯台灣

  日本與西方接觸遲於中國十二年。鴉片戰爭給予中國的挫辱,是日本的前車之鑑,漸知何去何從。其購置機器、兵船,仿造槍砲、鐵路,派人往西洋留學,均較中國為早。初志雖在自衛,而中國的內外危機與積弱不振,迅即重啟其對華野心,實現十六世紀豐臣秀吉的夢想。第一步為取得通商之權。馮桂芬早已注意到日本的發憤為雄,李鴻章初至上海,對於日本的新政即頗表欽慕,或係受馮的影響。一八七年,日使柳原前光以商訂條約為名,前來天津。時李已任直隸總督,天津教案甫了,柳原說以中、日最為近鄰,同為西方所迫,理應通好,同心合力。李為所動,欲「推誠相待,縱不能倚為外援,亦可稍事聯絡」,遂允與妥議,柳原留下約稿而歸。一八七一年,日本全權伊達宗城與李續談,所請事項,均係比照西方國家成例,謀取得一切特權。雖是美國駐日公使德朗(C.de Lony)的教唆,亦為日本的希望。經一再駁辯,九月十三日,條約簽字。值得注意的為兩國所屬邦土,不可侵越,這是李鑑於歷史上日本的對華行為,預事防制,特別是為保障朝鮮。二為兩國互相關切,若他國有不利於中、日之舉,彼此相助,或從中調處。此即柳原所說的兩國合力,以抗歐美之意。三為兩國人民詞訟,由領事各按本國律例審理,互享治外法權。四為關稅各照本國則率。五為兩國人民不得進入內地買賣貨物。事後日本以未能得到利益均霑及領事裁判權,大為不滿。第二年即要求改約,李責其無信。遲至一八七三年,日本以別有企圖,始行互換。李鴻章一生簽訂了許多條約,第一個即是中日條約。

  日本向外擴張的對象,為陸上的朝鮮及海上的琉球與台灣。首先被其併吞的為琉球。琉球臣屬中國已五百年。十七世紀初,一度為日本屈服,但仍入貢於明、清。一八七一年琉球船隻遭風飄流,難民數十為台灣生番所殺,福建督撫立即查辦,遣送生還琉民回國。日本決心生事,翌年冊封琉球國王,進而窺伺台灣。一八七三年,外務卿副島種臣以換約為名,親自來華,試探清廷態度,美使德朗為他策劃,並介紹熟習台灣情況的前美國廈門領事李仙得(Le Gender)為隨員。副島並不正式行文,僅由副使柳原前光向總署口頭提出琉民遇害之事。總署答以琉、台俱屬中國,不煩日本過問,生番原為化外,未便窮治。柳原謂將自行問罪,總署重加剖辨,柳原未再深論。正如李鴻章所說,「彼蓋預懷奸計,姑以游詞告詢,口說無憑,為日後狡賴地步。」

  日本一面實行南取琉球,一面計劃西侵朝鮮,即所謂「征韓論」。大臣中的緩進派,認為朝鮮情形複雜,主張慎重,急進派西鄉隆盛憤而辭官。政局杌隉。為要安定內部,決先進兵台灣。一八七四年四月,西鄉隆盛之弟西鄉從道為「台灣番地事務都督」,率兵三千六百人,於是年五月七日登陸台灣南端,實行襲擊。番人勇猛抗拒,日軍肆行焚殺,等於不宣而戰。清廷抗議之外,特命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楨前往部署沿海治防,調淮軍六千入台。日本亦準備大舉動員,一時劍拔弩張,但雙方各有顧忌。其在清廷,新疆問題爭待處理,李鴻章雖稱以「中國兵將之眾,斷不畏彼(日本)三四千人」,但「利器勁兵,難遽備集」,海防尤為脆弱。其在日本,改革伊始,內部意見紛歧,駐日英使巴夏禮一再詰詢,美使德朗亦感事態複雜,臨時禁止美人協助日軍,不准美船受日僱用,在台日兵傷病死亡五百餘人,中國大軍正在集中,日本自不得不再作考慮。

  沈葆楨負有籌防、談判的雙重使命,而以談判為先。到台之後,即派員與西鄉會議。日本政府於出兵之時,已派柳原前光為首任駐華公使,故意散播謠言,謂日軍將進犯天津。李鴻章明知是虛聲恫嚇,希望中國速就和議,對柳原「嘻笑怒罵,厲聲詰責」,斥其「一面發兵到我境內,一面叫人來通好,口說和好之話,不做和好之事」。他請總署不必遷就,「沿海兵力兵餉,雖無必勝把握,日本亦未必遂能得志」。因之柳原與總署的談判,亦無結果,關鍵在於兵費。九月,日本續遣特使內務卿大久保利通前來,依然不協。英、美均不欲中、日決裂,分勸李鴻章及總署懲兇撫卹。十月十日,大久保發出最後通牒,同時浼英使威妥瑪斡旋,總署讓步,協議成立。一為承認日本此次行為為「保民義舉」,無異承認琉球屬於日本;一為賠款五十萬兩,無異宣布中國怯懦畏戰。李鴻章亦云,「未免微失優柔,稍損國體,漸長寇志」。

  一八七五年,日本實行佔領琉球,不許再向中國入貢。琉球遣使至福州乞援,福州督撫與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均主向日本理論,否則各國將謂中國無力庇護屬邦,日本將更圖朝鮮,台灣亦難得安。李鴻章則說如為琉球「區區之貢」,與日本威力相角,「非惟不暇,亦且無謂」。一八七九年日本改琉球為沖繩縣。適美前總統格蘭忒(MS Grant)來華遊歷,恭親王、李鴻章明瞭日本所恃的為美國,請他調處。格蘭忒勸與日本分有琉球,不可對日失和,應亟求自強,能自強,日本即不敢生心。到東京後,亦勸日本勿訴諸戰爭,以免引起歐洲干涉。傳說他想促成中日同盟,只是揣測之詞。事後日本向李鴻章提議,琉球南部可歸中國,惟須修改中日條約,允日本享有西方國家所有特權,不僅仍要併吞琉球,並欲加緊侵略中國。李雖然拒絕,總署以中、俄伊犁交涉方急,日、俄有勾結之說,恐拒之太甚,日必結俄益深。且利益均霑諸款,各國修約均有明文,不得不對日讓步,遂於一八八年十月與日使擬訂了一個草約。但是廷臣議論紛紛,不以為可。李鴻章亦力言琉案不當與條約混為一談,俄事關係全局,「與其多讓於倭,而倭不能助我以拒俄,則我既失之於倭,而又將失之於俄;何如稍讓於俄,而我因得借俄以懾日」。這是他的聯俄制日政策的初次流露。他又說中國宜及時自強,俟水師練成,日人囂張之氣,自可稍平,目前可採支展之法,專聽俄事消息。於是草約作廢。俄事甫了,朝鮮問題繼起,中、日爭點轉移,琉球卒為日有,但始終未獲中國承認,成了懸案。

  三、中英滇案與煙台條約

  元、明之時,緬甸北部已隸中國版圖,清代全境臣屬,列為貢國。自英國的勢力進入印度後,東圖緬甸,北窺西藏。十九世紀的二十年代,開始對緬甸尋釁,緬甸割地賠款。一八五二年再度用兵,奪據下緬甸及仰光,進而覬覦雲南,有建築自仰光至雲南鐵路之議。一八六八年派人探測路線,時值全滇大亂,僅到了滇西騰越,但來自越南法國的探測隊則深入雲南腹地。英國為與之競爭,一八七四年,組成一支約二百人的探測隊前來,由柏郎(H.Browne)率領,北京英國公使命翻譯馬嘉理(Augustus R.Margary)取道湘、黔赴滇、緬邊境相迎。回亂期間,杜文秀曾與英人交往,此時滇西秩序仍未大定,雲南巡撫兼署總督岑毓英素惡英人,對於此次英人之來,頗有戒心。馬嘉理過騰越不久,參將李珍國受岑的指使,與當地士紳共謀阻止。一八七五年二月二十一日,馬嘉理自緬境折返,行抵蠻允遇害,柏郎退回八莫。

  自一八六八年中英修約不成,威妥瑪正待時而動,至是乘機要挾,提出六項條件,三項均與馬嘉理事件無涉,性質甚為廣泛,為總署所拒。威妥瑪以絕交相威脅,赫德亦說英軍將進往滇邊。總署鑑於日軍侵台之事,深懼再起兵端,命湖廣總督李瀚章赴滇查辦,威妥瑪派參贊格維納(TG Grosvenor)前往。威妥瑪知總署諸事取決於李鴻章,因向李轉施壓力,痛斥總署顢頇,必須整頓,並將要求範圍擴大,包括派員赴英謝罪,岑毓英革職議處,訂定滇緬貿易章程,妥議稅則,否則滇案交印度總督辦理,各口通商事宜交水師提督辦理,停納關稅。這時英海軍已向煙台集中,總署大為震怖,派郭嵩燾為出使英國大臣,責岑毓英辦理遲延。岑毓英拘捕滇邊夷人十五名,指為凶犯,將李珍國等撤職,岑亦以母喪解任。威妥瑪定要將岑提京審訊,並須增開口岸,劃定洋貨免徵釐金地界。總署不肯全允,威妥瑪下旗出京赴滬,決裂似在眼前。時為一八七六年六月。

  威妥瑪的暴橫,不惟使清廷難堪,亦為各國公使所不直。總署以海防空虛,中、日朝鮮及中、法越南交涉已起,左宗棠的西征正在進行,因囑赫德赴滬調停。英政府亦以土耳其問題緊張,欲早了滇案,無意定要訴諸戰爭。八月二十一日威妥瑪與李鴻章在煙台續談,幾經波折,終於在九月十三日將條約簽字。條約計分三端:一為昭雪馬嘉理事件,包括謝罪賠款(二十萬兩)及商訂滇、緬通商章程;二為優待往來,包括妥定各國公使領事與中國官員往來禮節及各口岸承審章程;三為通商事務,包括租界內免收洋貨釐金,開宜昌、蕪湖、溫州、北海為口岸(重慶俟輪船到後再議),長江六處地方准輪船停泊、上下客貨,入口鴉片於售賣時完納稅釐,至應抽釐若干,由各省酌辦。附款為允英國派員入西藏探路。除提審岑毓英一事外,威妥瑪一一如願。法、俄、德、美等國對於此次中、英交涉,時在密切注視中,頗惡威妥瑪的專斷。約中二、三兩端復涉及他們的利害,尤不滿洋貨免釐之僅限於租界。英國政府及印度總督對於抽收鴉片釐金一款,極為反對,中國雖立即批准煙台條約,英國則要求修改。直至一八八五年七月,中英續訂專條,規定進口鴉片除百斤正稅三十兩外,加繳釐金八十兩,英國始將煙台條約批准。

  四、中俄伊犁交涉

  新疆伊犁叛亂發生之後,清廷曾乞援於俄,為俄所拒。及阿古柏勢張,俄使詰詢總署,能否剋期肅清,聲言不能坐視。侵佔領土及擴大陸路通商是俄國對中國的一貫政策,清廷雖於貿易、邊界方面,給以若干利益,它並不以為滿足;一八七一年七月,實行佔領伊犁。伊犁為經濟、軍事要地,據有伊犁即可控制新疆。總署商請交回,俄人推拖不允。左宗棠西征之時,交涉再起,俄人答以俟北路底定,即可歸還。迨阿古柏失敗,俄人不僅食言,且多方挾制,屢次嗾使逃入俄境的白彥虎與中亞回入寇,以轉移中國對伊犁的注意。

  在中俄交涉期間,一八七八年春,俄使忽而返國。清廷不得已,派崇厚前往俄京,與俄外務大臣格爾斯(MN de Giers)會議。崇厚參與過英法聯軍之役的交涉,擔任過三口通商大臣,出使過法國,又做過總署大臣,具有十餘年的外交經驗,但庸懦無能,於俄情及新疆形勢皆無所知。一八七九年三月,俄方提出商務、賠款、分界三事,將中俄一隅問題,擴大為全面交涉。總署認為不能接受,特別是分界一事。但崇厚竟於十月二日在裏海附近的里發的亞(Livadia)擅自與俄人訂約。按照這個條約,第一,伊犁西境及南境要地盡為俄有,伊犁成為彈丸孤注;第二,俄人得於蒙古、新疆無稅貿易,自嘉峪關至西安、漢口,張家口至通州、天津往來販運,另設置領事七處;第三,俄船可航行松花江;第四,償款五百萬盧布(約二百八十萬兩);第五,改定塔爾巴哈台界址;第六,承認已入俄籍的伊犁人。中國所得的僅為伊犁空城,朝議大嘩。詔命左宗棠、李鴻章籌議。李謂我若先允後翻,兵釁一開,將來俄所要求,勢必更苛,日本或將俟機而動,主待換約之時,再酌議更改。左的意見不同,謂俄人不踐交還伊犁前言,庇匿叛逆(白彥虎),已無信義可言,「武事不競之秋,有割地求和者矣,茲一矢未聞加遺,乃遽議捐棄要地,饜其所欲,……目前之患既然,異日之憂曷極!」應先之以議論,委婉而用機,次決之以戰陣,堅忍而求勝。

  左、李對西北問題的看法一向相反,中央則每同意左的主張。一八八年一月,將崇厚革職拿問,否認里發的亞條約。俄代辦提出質問,各國公使亦認為不應懲處崇厚,繼起抗議。清廷不為所動,進而定崇厚以死罪,同時左宗棠出駐哈密,作武力規復伊犁之計。號稱「清流黨」的張之洞輩尤為激昂,隱為主持者為軍機大臣李鴻藻。總署大臣沈桂芬曾保崇厚使俄,為脫身計,從而附和。俄人自不示弱,亦增兵中亞,並遣兵船東駛,集結日本,盛傳俄、日相結,侵擾沿海、東北,直趨京畿。

  清廷並無求戰之意,在懲處崇厚的同時,改命出使英、法大臣曾紀澤赴俄,商請改約。曾紀澤通曉時事,不主用兵。關係最大的為歐洲國家的態度。英使威妥瑪恐中、俄一朝啟釁,英國在華與在印度的利益將蒙受影響,曾有心加強中國的防禦力量。英政府不欲直接加入,惟願從中調解,不得已時,英人可以私人資格參加中國軍事。德國以為中、俄失和,雖可削弱俄國對歐洲的壓力,然亦可能予英國以在華漁利的機會。法國為對德問題,不欲俄為亞洲之事所牽,因之德、法兩使與威妥瑪均向李鴻章勸告和平了結。李自無異議,兩江總督劉坤一亦一力支持,親向總署陳說,崇厚的罪名遂獲撤銷。另一關鍵人物為前常勝軍統帶戈登。戈登時在印度,應赫德之邀東來。赫德的動機所在,眾說不一,不過事前確得總署及李鴻章同意,戈登自稱此行目的為勸和而非助戰,倫敦方面亦謂可假手戈登使北京主戰派就範。戈登先晤李鴻章,繼向總署及醇親王勸和,謂如果開戰,俄軍可能於兩個月內佔領北京,勢須遷都內地,採游擊戰術,作長期抵抗,結果清的政權必不能保,外人久有李鴻章可取代清廷的說法。此時復盛傳俄人有擁李牽制的陰謀,慈禧以下,不無戒心。戈登離華不久,即召左宗棠入京,表面上仍說備戰,實際已決定言和,或與對李的謠言有關。時為一八八八月。

  俄在遠東的兵力有限,徵調運輸困難。左宗棠的軍威方盛,戰爭一起,勝負之數,固不易言,英國態度尤堪顧慮。俄、土戰後,俄國外交陷於孤立,國庫匱乏,如戰事延長,支援實感不易,中國既願轉圜,大可乘機多索賠款,樂得順水推舟。八月初,曾紀澤開始與格爾思談判。曾所重視的為界務,對兵費、商務表示遷就,這正是俄方意之所在,不過初時仍多方刁難。德使巴蘭德(M.Von Brandt)明告李鴻章,如他事能令俄滿意,界務即易商改。時中、日琉球一案未了,中、法越南之爭已起。美國又有排斥華工之事,清廷苦於招架。曾紀澤乃舍伊犁西境不提,專爭南境,因為南境為通往天山南路的孔道。十二月,大致議定。一八八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條約畫押,與原約不同之點,一為收回伊犁以南特克斯(Tekes)河一帶之地;二為西路俄商販運,至嘉峪關為止;三為取消俄船航行松花江;四為願入俄籍的伊犁人遷入俄境;五為賠款增為九百萬盧布(約五百萬兩強)。憑藉外交收回了部分領土,總算難能可貴,曾紀澤的聲望亦為之提高。

  中國經營天山南北路,歷時已二千年,清平準部、回部亦一百三十餘年,但依然為特殊區域,僅於北路設治。十九世紀前期,西北史地引起學者注意,魏源主增設郡縣,龔自珍建議別立行省。左宗棠同此意見,一八七七年進軍南路之時,曾奏請實施。一八八二年,伊犁實行交收,清廷從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劉錦棠之議,改新疆為行省,歸陝甘總督兼轄。又二年,以劉為巡撫,新疆名副其實地納入中國版圖。

  五、朝鮮問題--日本向大陸擴張

  十三世紀以來,朝鮮已為中國藩屬。十六世紀末,因日本入侵,明朝兩度派兵赴援。到了清朝,照常入貢,而於西方國家則無接觸。一八三三年,英船試來通商,地方官告以朝鮮為中國臣屬,藩臣無外交之義,予以拒絕。一八六三年,朝鮮國王李熙的父親大院君李昰應執政,殺戮潛來的天主教士。一八六六年,法國派軍艦問罪,無結果而去。美國久欲開放朝鮮,亦以商船被毀,水手遇害,兩次對朝鮮用兵,均未得手。首先打開朝鮮門戶的為壤地接近的日本。明治維新後,日本致書朝鮮,要求訂交,朝鮮以其款式不合,置之不理。一八七至一八七三年,日本再來訪,連遭拒絕,征韓論大起。所顧慮的為中、韓關係,此為副島種臣來華目的之一。

  總署於法、美的對韓行動未加聞問,此次對日的答覆,復稱朝鮮雖為中國屬國,但對其內治外交,向不過問。朝鮮對日原乏好感,大院君更惡其效法歐、美,侵擾朝鮮的法國軍艦又多來自日本,下令斷絕日本交易,日本主張征韓者,益為有辭。中日台灣事件以賠款結束,日本對中國愈為輕視。一八七五年測量朝鮮海岸的日艦,遭受砲擊,日本即出動海陸軍相威脅,命駐華公使森有禮通知總署。總署引據中日條約,謂「兩國的所屬邦土,不相侵越」,加以駁斥。森有禮謂朝鮮為獨立國,與中日條約無關。李鴻章為息事寧人,主聽朝鮮自決。朝鮮國王李熙時已親政,懦弱無能,閔紀干政,與大院君為敵,一反大院君所為。一八七六年與日本訂立江華條約,允日本駐使通商,訂明朝鮮為自主之國,否認了中國的宗主權。日本聯結親日派,即所謂開化黨,與大院君的親華派即所謂事大黨對抗。

  日韓爭執告一段落,清廷從李鴻章請,設置出使日本大臣,希望對日加強聯繫。森有禮曾和李論及俄國對東亞的野心,中日應合力應付,李頗有意。日本得寸進尺,接著即吞併琉球。中國朝野認為對韓政策必須改變。日韓訂約前,郭嵩燾即主中國負起處理日韓爭端之責,命朝鮮與各國交往。一八七七年,李鴻章勸朝鮮與英、美立約,至是續行進言,用以敵制敵之策,作箝制日本之術,兼備禦俄人。一八八年,紛稱俄將奪朝鮮,李再度開導,朝鮮始幡然變計,答應遵辦。

  第一個與朝鮮建交的西方國家為美國。日、韓訂約後,美國大感興奮,以為朝鮮開港有望。一八八一年,美水師總兵薛斐爾(RW Shufeldt)得日本介紹,至韓交涉不遂,轉請李鴻章斡旋。李認為美、韓如立一平善條約,既可杜日本覬覦,又可據以與他國訂約,囑朝鮮派員來津商議。次年約稿在津議就,再由薛斐爾與朝鮮全權在仁川簽字,馬建忠代表中國監臨。李原望將朝鮮為中國屬邦字樣列入約文,薛斐爾不允,訂約後改由朝鮮另備照會聲明。同年,英、德依同一方式與朝鮮立約,一八八四至一八八六年,義、俄繼之。各國對朝鮮為中國屬邦的照會,均未置答。美國在漢城設置使館,以示兩國平等,日本十分欣慰。

  朝鮮自閔妃當權,態度傾向日本,大院君失勢,用事的閔妃親族多貪,加之國用不足,軍餉積欠十餘月。一八八二年七月京城(漢城)駐軍受大院君鼓煽,殺執政大臣及日人,進犯王宮,焚日本使館,是為「壬午(一八八二)事變」,日本立即出兵。時李鴻章丁憂,署理直隸總督張樹聲採馬建忠及幕府薛福成之議,派提督吳長慶率淮軍三千人會同馬建忠、丁汝昌所率三兵船趕往,隨員有張謇、袁世凱。吳長慶到後,先逮捕大院君,再剿平亂黨,韓局大定。此事如由李鴻章處理,未必如此果決。張謇告朝鮮某官云:「此次之師,賴李相不在,張公得以出力。」

  中國在軍事方面雖稱成功,外交上則殊為失著,仍聽朝鮮與日本直接交涉。八月,日韓訂立濟物浦(仁川)條約,朝鮮允懲兇謝罪、賠款,並許日本駐兵保衛使館,擴展商務,內地遊歷。李鴻章為確定中韓關係,十月,與朝鮮訂立貿易章程,明定朝鮮為中國藩封,委派總辦朝鮮各口商務委員,駐紮漢城。這時各方意氣至盛,張謇代吳長慶擬朝鮮善後策,主改朝鮮為郡縣,或置監國,或置重兵,改革朝鮮內政,為練新軍,出師規復琉球。清流黨翰林院侍讀張佩綸有相似的建議,請迅練水陸各軍,以備東征日本,派員管理朝鮮外交,代為購械練兵,以軍艦駐守仁川,防護朝鮮海口,並令吳長慶箝制駐韓日軍。給事中鄧承修且主集中南北洋艦隊向日本問罪。李鴻章不以對日決裂為然,亦不贊成改朝鮮為郡縣或置監國,但於其他意見幾均逐一採納,除與朝鮮訂立商約外,復代聘前德國天津副領事、曾任職中國海關的穆麟德(PG von Mollendorff)襄理朝鮮海關,兼外署(統理衙門)協辦,撥贈槍砲,派員教練韓軍,實際負責人為袁世凱。

  袁世凱(一八五九至一九一六)為河南項城人,早歲在故里及南京已習知軍事,又居北京數年,洋務時政亦頗留心。因考試不第,一八八一年,前往山東登州投靠他的父執吳長慶,從張謇受業。因張的推介,隨軍援韓,表現甚佳,膽識不凡,敢作敢為,大得吳的賞識,韓人亦另眼相待。韓亂甫定,他即勸朝鮮練兵,朝鮮國王亦頗樂從,有意請他主持。一八八二年十一月,李鴻章正式委以此項任務,計兵丁千人,一個月已見成效,時袁二十四歲。

  中國在朝鮮的影響力日增,日本與親日派的忌恨日深。朝鮮君臣初尚對中國存敬畏之心,久則漸起不滿之意。一八八四年吳長慶及所部半數,以中法關係緊張,奉命調防遼東半島,留韓三營由總兵吳兆有統率,袁世凱副之,名義為總理營務處,會辦朝鮮營務。同年中法戰爭擴大,中國失利,駐韓日使加緊勾結親日派金玉均、朴永孝、洪英植,煽惑國王李熙,說是中國行將崩潰,朝鮮欲圖改革獨立,正為其時。李熙的態度動搖,思稱雄自主。駐韓日使與親日派密謀舉行武裝政變,袁亦嚴行戒備。

  一八八四年十二月四日,政變發生。日軍佔據王宮,親日派奪得政權,親華派大臣多人遇害。袁世凱立即率軍彈壓,以美、英、德使領勸暫緩進攻,朝鮮大臣為了國王安全,亦有顧慮。第三天,情勢愈為險惡,袁即進王宮,擊敗日軍,中日各傷亡數十人,洪英植被殺,日使出走,使館焚毀。是為「甲申(一八八四)事變」。

  中國恐事態擴大,中樞密諭李鴻章切勿與日生釁。本此原則,李與赴韓查辦的吳大澂商定派丁汝昌率兩快艦先往,命袁不得妄動。日本軍人高唱「膺懲清國」,法、美從中慫恿,日本政府當局則決定利用中、法戰爭,以談判方式與朝鮮解決,不追究事變責任,不許中國過問。一八八五年一月,日韓訂立京城條約,朝鮮對日謝罪,撫卹傷亡日人,賠償損失。一如壬午事變,中國在軍事上一時佔了上風,外交上不敢向日本明白詰問,含糊了事。更大的失策為中日天津條約的訂立。

  日本對韓策略,自始即為將中、韓分開。京城條約既訂,趁中、法戰爭尚未結束,特遣伊藤博文來華,與李鴻章在天津會議,要求中國撤兵,懲處營官,補償日本民命財產。李於伊藤未到之時,已考慮共同撤兵問題,表面上爭辯雖烈,實無關宏旨。一八八五年四月十八日,天津條約簽字,中、日駐兵一律撤回,兩國均不派員教練韓軍,由朝鮮選僱其他外國武弁擔任。將來朝鮮若有變亂,中、日如須派兵,應先互相知照,事畢撤回。李之所以同意撤兵,一以越境遠戍,操縱難盡事宜。二為駐兵本為防日,日兵既撤,中國已無再留兵必要。三以約中有先互相知照的規定,將來日如用兵,可隨時為備,不虞其潛師突襲,即他國侵佔朝鮮,中、日亦可會商互援。他忽略了中、韓關係與日、韓不同。有了這個條約,無異承認日本的在韓地位,並束縛了中國的行動。他又認為伊藤無意吞併朝鮮,日本的富強尚須十年內外,係中國的遠患,非目前之所憂,中、日暫可相安無事;中國如及時自強,朝鮮可保。但是中國致力於自強已二十餘年,日本僅十餘年,今後十年中國的成就能否超越日本,恐李亦無把握。他於伊藤的雄心,缺乏認識,甚至希望與日本併力以抗第三者對朝鮮的侵略,始終不忘「以夷制夷」,結果反為日本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