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0月7日星期日

馬傑偉﹕血濃於水 中國人是否生而愛國? ——兼談公民國族主義




拙文見報的星期一,聽聞胡紅玉將交代國民教育的去向,希望能平息爭議。且不拘泥於撤與不撤,國教如何定位、推行,各界藉此契機,還有重要的問題要反思、有大量的工作在面前。無論是學民思潮的青年、是支持推行國教的團體,還是要回答香港人如何認同中國的複雜問題。這個問題,就算不以開展國民教育「必修專科」的方式來回應,教育界以至普羅大眾,也必須面對港人歸屬中國的問題。英殖時代,國族認同聊備一格,懸而不理,反孕育出一代又一代的本土港人認同。今天,不要簡單劃分親中與反共,香港人不分政見也要面對、思考,在香港做一個中國人,應是怎樣的一回事。

在國教爭議的過程,慶幸公眾取得不少共識——

一、愛國有別於愛黨;

二、做國民也要做好公民;

三、讓莘莘學子認識國史與國情,是教育界的時代使命;

四、不應隱惡揚善,要全面了解,認識成就,亦要認識國弊。

以上幾點,我想,正反雙方都會同意,這也是今次爭議在社會共識方面所得到的豐富成果。

血緣國族認同

然而,我在國教爭議的有限參與之中,深感「愛國」討論中還有根深柢固的誤解。常言道,我們都是中國人,血濃於水,所以愛國愛民,賑災扶貧,打倒外敵,義不容辭,天經地義。亦有說,國民身分,植根於DNA深處,愛國,就如愛你的母親。這種基於血脈與血緣的國民概念,普及於公眾,表現於形形色色的場合之中。我知道,很多朋友都認為,血濃於水的愛國情,是不容置疑的。我懇請議員、官員、校長、老師,以及參與國教討論的家長、同學,藉此機會,停一停、想一想,反思一下這種血緣國族認同的問題。

讓我分享一個小插曲。我在反國教活動發言,指身分認同不一定基於血緣,而是一種選擇。如果有人認為,因為自己是中國人,因為血濃於水,所以要愛國,要完成甲乙丙丁各種任務,這種想法是落後的,是不文明的。及後,同事傳來電郵,付上一個名為「香港營」的專業團體廣傳各界的通訊,文章由一位麥姓的資深前輩撰寫,不點名地感慨說,我的言論令他心寒。他寫道:

「依該位教授說法,一個人認不認自己的國家民族,認不認自己的同胞手足,是個人選擇,毋須因血緣而愛國。教授或許可拋出不少理論著作來認明自己的理性,但此番說話在我聽來卻覑實心寒。」

我並非好辯之士,只想於下文分享學界的一些共識。另一位前輩給我信息,告知該文作者麥先生是位有心人,他參與公務都是出於一番善意。本文不是筆戰,只希望以麥先生同樣的善意,在國教爭論之中,與讀者一起反思一個「血緣」與「國民身分」的重要課題。

互相尊重的社會契約

我想指出的是,以血緣為基礎的國族認同,不符文明發展、不利國家與種族之間的和平共存、不能面對多元文化,更是排外、仇外的溫脇,且與人口急劇流動的現代社會格格不入。然而,這觀念普及於平民百姓,甚至被專業精英所接受。「香港營」就是一群專業人士所組成。有理由相信,特首梁振英或多或少接受這種「天經地義」的國民概念。「血緣愛國」,歸因生物本能,以確保同緣部落的生存,是較為原始的集體求生反應。人類一步一步走向文明,在於互相尊重的社會契約,所以近年國民認同的思潮,已由血緣(ethnic nationalism)轉向公民式的國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前者強調與生俱來、無可選擇、天經地義、生理的必然;後者強調國民的互相尊重、不是同種同族的認同,而是選擇接受社會契約的權利與義務。老實說,血緣國民認同排除異族於外,今天文化多元的社會,幾乎在現實上不可能。而且,請各位想深一層,「流中國人的血就有道義愛國」,此一命題,不可能通過現實理智的考驗。試問,一個長居北京的非漢族國民,他沒有流覑「中國人的血」,他就是次等中國人嗎?大量移居海外的華人,他們或留美、親中,或三四代留法國又不認同中國,他們的血緣,與他們的國民身分,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國民認同,是歷史認知、文化薰陶、累積好感的結果,而非因血緣的自然而然。若真血緣使然,港孩有大漢血統,自然愛國,又何須國教灌輸!

麥先生在「香港營」發表的國民愛國文章,有一段正好說明「血緣國民」的想法是何等的理所當然:

「血緣的感情流淌在我們生命的每根血管中,詮釋在我們生活的各個細節裏,它是生物界本能的表現,是人類世界不帶任何附加色彩、最質樸的一種愛,認問這世上誰人可以切斷自己與國家民族的血緣聯繫,不認同自己的國民身分?」

引入「公民國民」這種認同方式

這種「血緣愛國」,往往是無條件的,又往往以「家庭」轉換為「國族」。這種繆思,不少有識之士未經反思就輕易接受。家人自有血緣,但不能輕喻為家/國。國族在歷史長河中飽經風浪,政權起落,人脈交錯,國與族糾纏,政權榮辱扣連民族興衰,血緣愛國,貌似純真,但現實政治何其混雜,無論定義如何寬鬆,也不可能是「最質樸的一種愛」。親人之愛,被挪用於家國之愛,我不是全然反對這種類比,只想指出,「以國為母」,比喻尚可,但以比喻視為血脈之實,難以實現於今天文化多元的國家;當然,共產黨更不應被形容為國人的母親。我們認同中國文化,性質不盡如我們愛父母兄弟。要化解上述「血緣愛國」所出現的種種矛盾,引入「公民國民」這種認同方式,是可取的轉變,這也是學界從歷史驗證與比較研究得出來的共識。愛國不是基於血脈中的「基因」,而是在生活累積出來的親切與自豪。「公民國民」以尊重人性基本為依歸,不是以血緣區分你/我、好/壞、愛/惡。這種「公民國民」,也不純是無所歸屬的普世公民,他/她歸屬於一個國家,認同文化、參與社會,批判不義,願意維護國人的集體尊嚴,在國際社會中為國人爭取平等權益。

麥先生文章結尾是這樣的﹕

「香港是一個開放、包容的國際大都市,不同膚色,不同種族的人在此扎根,有如此胸懷的香港人,難道連自己的國家都容不下,連植於DNA深處的國民身分都可棄如敝履?若真如此,我寧願選擇不文明。」

在未有科學鑑證核實之前,請不要一口咬定DNA深處有國民身分。把國民身分建基於無可選擇的DNA,不如爭取把文明中國建基於公民契約。這些年,不少港人飽經風浪,其實已經以「公民國民」的方式,認同中國人的身分。我相信這種「公民國民」的認同,將會有利於國家的文明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