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人口政策諮詢文件,批評者大抵認為文件是一份人力發展政策報告,甚至指摘其思維走歪,不覑邊際,但筆者比較感興趣的是,文件內對婦女角色及身體的論述。假若我們以性別的角度來切入及審視,特別是有關婦女在社會的角色的問題,對文件的思路可有另一種看法。
婦女被定型為需要兼顧工作與家庭
人口政策諮詢文件,開宗明義就說,未來香港要確保有4%之GDP增長,就要有足夠的勞動力。於是,第二章就要找出「潛在」之勞動力。婦女在這一章節的角色,被定型為需要兼顧工作與家庭。素來性別主義者批評得相當猛烈的,就是婦女在社會之角色定型。即是說,在資本主義社會裏,婦女在家庭裏應該擔當「臣服」於男性的角色,女性應是在家中做「家頭細務、煮飯洗衫」。這些「工作」不單對經濟沒有貢獻,而且是文化上的理所當然。
所以,性別主義者爭取的性別平等,第一波就是要針對,婦女被迫在家庭所擔當的角色,讓婦女掙脫家庭角色定型的枷鎖,讓婦女可以進入職場工作,讓婦女有真正之自主及選擇。而且,婦女走出家庭壓迫之後,在職時亦先要爭取與男性在職場上的平等,包括同工同酬、平等招聘、平等升遷及培訓機會等等,在此基礎上再爭取社會文化上有真正意義的性別平待。換言之,照顧家庭不應是婦女在社會上唯一之角色,應該只是其中一個角色,甚至可以說,婦女應該可以自主地選擇其在社會上想擔當的角色。
不過,最重要的是,這一章節的首頁揭示了文件有關女性在社會角色的取向。在該頁中,有一位職業婦女說「我想家庭事業兩兼顧」,顯示了撰寫文件的相關人士,以至宣傳人員,對女性在香港之角色十分清楚:必須要兼顧公(事業)與私(家庭),更是先家庭後事業。而且,「公」與「私」彷彿是對立的,有了家庭就必然要犧牲了事業,但由於「私」沒有經濟貢獻,「公」卻與香港經濟競爭力有關,所以,婦女在家做家頭細務,變成了政府的公共政策問題,於是,政府有需要甚至有責任介入家庭場域干預,想方設法「逼」婦女走出社會貢獻GDP
,兼且還要她們照顧家庭。
為何沒要求另一性 同樣事業家庭兩兼顧
文件又引述統計處的數據,指工作女性在30至39歲組別之中,有一個忽然下跌的趨勢,所以,文件希望女性能夠走出來工作。然而,從性別平等角度分析,為什麼文件沒有要求另一性同樣需要事業家庭兩兼顧,而只要求女性擔當呢?換句話說,為何這部分沒有說,鑑於男性在30至39年齡組別之中,太多工作人口,忽略家庭,是否應該有措施鼓勵男性照顧家庭,讓更多女性出來工作呢?
因為諮詢文件從頭到尾,是用「釋放(婦女)現有人口潛力」(見第二章之標題)的角度,來討論該用何等方法「逼」婦女工作。因為婦女照顧家庭是缺乏生產力,
又或者家庭儼如監獄,不事生產,需要政府介入以及用種種所謂家庭友善的政策,才能被「釋放」。所以,唯有靠政府,婦女才能被「釋放」。
但是,究竟是誰令婦女被綁在家庭裏呢?為何香港婦女要被困在家裏等待政府「釋放」呢?因為在香港父權社會之下,婦女的自主沒有被真正體現,只能留在家中。而且,即使婦女被「釋放」,她們在職場上又是不是真正地獲得釋放呢?當婦女進入職場之後,往往是進入另一個由男性主導的場域,婦女在家庭被迫服從於男性,掙脫之後在社會之職場仍是服從於男性。婦女從來沒有被釋放,只是被壓迫的場域,由家庭轉移到職場而已!
說到公共政策,要讓婦女真正獲得「釋放」,就是要還原基本步:讓男女都有平等機會,可自主地選擇照顧家庭(或)及參與工作,而不是要求其中一個性別專注事業,另一個性別就要事業家庭兩兼顧。公共政策目的,應是要讓兩性在足夠的支援下,可以自主地在家庭或事業作出選擇,而不要任何一個性別,要兼顧或犧牲。
女性身體 成為政府必須干預的場域
女性的自主及選擇,同樣體現於生育。女性生理上雖有生育的能力,卻一直沒有主宰生育的權力。因為無論在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生育成為了女性身體自主的重要戰場。在發展中國家,由不文明的割禮,以至性病及性暴力等,往往是婦女的噩夢。在發達國家,除了性病及性暴力等同樣令女性擔憂之外,更重要的是社會加諸身上的生兒育女的「義務」,而且更是責任,更關乎社會競爭力:因為出生率低,可能會影響經濟發展,影響GDP,所以女性身體成為了政府必須干預的場域。
在諮詢文件內,生兒育女不是女性的選擇,而是GDP幫婦女作生育的選擇。文件臚列及比較了香港與亞洲鄰近地區的出生率,從而強化了出生率偏低的「問題」。本地出生率偏低影響勞動力,影響經濟繁榮。因此,當生育變成了生產力的議題後,政府就可堂而皇之進入女性的私人場域,並暗指婦女要為經濟發展承擔責任。然而文件的撰寫人卻沒有想過,女性在生育的自主權及選擇權,包括決定生育、何時生育、如何生育,毋須政府指指點點。政府的責任是在公共政策上,創製有利的社會環境及空間,資源上到位,讓女性有更從容的選擇。
然而,有人會說,政府在文件中,提出可以協助更多輔助生育,不正是製造一個有利條件,體現女性生育自主嗎?但兩周前衛福局長在電台節目上卻說,公立醫療體系應集中資源在長者及危急重病者,為此建議摑了一巴。理論上,政府既然要體現女性的生育權,讓女性可以選擇在公立醫院做輔助生育,卻為何在公共財政上,有資源緩急先後的問題呢?假如社會上沒有公共資源來體現生育選擇,那麼諮詢文件的建議是真建議,還是偽建議?有落實的可能嗎?假如局長是要維持現狀的話,婦女難以在公立醫院取得輔助生育的服務,轉而要付出高昂的費用,到私人醫療機構做,那麼沒有錢的基層婦女又如何呢?基層婦女又怎可以有自主的選擇呢?
從性別角度來看,這份文件倒是非常有趣。女性既要兼顧工作與家庭(非常七八十年代,洛琳feel),給說成了「釋放」她們的潛力,成為了資本主義經濟的生產工具。出生率偏低,政府表面上支持輔助生育, 女性的身體則成為了資本主義人肉生產工具,生兒育女是為了經濟繁榮,而不是體現身體自主。到底,文件是一份維持男權的人口政策,還是還給女性自主及選擇的人口政策呢?難道香港婦女個個都要像林鄭月娥女士那樣,事業上好打得,又可照顧家庭,愛兒在外國讀書呢?當然,兩樣兼得,都是一種選擇,但是,恐怕香港女性不是個個都想做林鄭月娥吧!
◆延伸閱讀
Simone de Beauvoir (1949), The Second Sex, London: Vintage.
Judith Butler (2011), Bodies that Matter, London: Routl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