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4月7日星期日

盧峯: 吳康民、梁愛詩可以休矣!




老牌「愛國愛港」人士的歪理謬論委實令人大開眼界,哭笑不得。上周末,親中教育系統大老、前全國人大代表吳康民先生在一個公開場合表示,除了香港市民外,中央也有選舉權可以選特首,而特首普選並非「香港人想選乜人就乜人」。他還認為,獲選的特首若得不到中央認可便會引發憲制危機,倒不如在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或篩選過程解決這個「危機」,避免出現跟中央政府對抗的候選人。

我們不知道吳先生有沒有參加過任何民主選舉,有沒有在過去的立法會、區議會投過票,只知道他對民主選舉不但毫無認識,並且有這樣那樣的誤解。首先在特首選舉上,有選舉權的是香港人,是香港永久居民,這在《基本法》條文及香港法例中已說得清清楚楚;而中央政府擁有的是特首任命權,是在普選後行使的權力。兩項權力不但性質不同,作用不同,概念上更不能混為一談、吳老先生即使再不滿市民的民主訴求,即使再不了解民主的真義,也沒有理由對《基本法》的規定與精神置之不理,也沒有理由把選舉權與任命權混為一談!

吳老先生當然不是糊塗了。相反,他清醒得很。他故意把中央的任命權跟港人的選舉權混在一起是要為北京的預選或篩選機制保駕護航,是要把變質了的選舉說成是合理合法。試想想,假若中央真的有所謂「選舉權」,它便可以名正言順對選舉規定、過程指手畫腳,便可以公然排除部份不合意的候選人,以保證只有「愛國愛港」派人士可以勝出,只是,這樣的圖謀是不會得逞的。《基本法》白紙黑字列明中央擁有的是特首任命權,選舉特首則是港人的權利。也就是說,中央的角色是在港人以一人一票作選擇後才出現的,是一個選後的任命權力,根本不涉及甚麼事前規限或篩選,吳康民老先生還是不要指鹿為馬,混淆視聽好了!

除了吳康民以外,另一位「老愛國」,《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女士的言論同樣令人大惑不解。她昨天在電台說,若果港人「蠢到」選一個跟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選一個「唔愛國唔愛港」的人當香港的最高級官員,便不要怪中央政府的反應。她還說,假若中央政府任由香港出現一位對抗中央的特首,受害的其實是香港。先不管梁愛詩女士有甚麼水晶球可以預知二○一七年特首選舉結果,但所謂「愛國愛港」或「跟中央對抗」完全是政治性的描述,不是法律語言,也沒有任何客觀公認的標準,就像內地慣用的政治標籤如「反革命分子」、「黑五類」、「修正主義分子」那樣。更糟的是,這些標籤控制在當權者手上,控制在中央政府手裏,可以隨時附加在任何人、任何政團頭上。拿這樣隨意、不客觀的標準來作為挑選特首候選人的條件本身就極不合理,就是要讓北京有尚方寶劍操弄提名及選舉過程。像這樣的選舉還算是真普選嗎?還能反映市民的期望嗎?

另一方面,香港跟內地從本質到社會發展階段及模式都有重大歧異,香港市民在很多問題上的想法、判斷都跟中央政府官員不一致,例如大家在人權、自由、民主、貪腐上的觀點就可能南轅北轍。要不是這樣,中英兩國在處理香港前途問題時也不會用上「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模式。既然內地與香港存在不同意見及觀念,市民透過普選選出一個跟中央官員想法不同的人當特首是自然不過的事,甚至是必然的事。真正重要的是北京領導層尊重不同意見,不把持不同意見的人看成不「愛國愛港」或跟中央對抗。要是北京期待的是一個事事跟中央意見一致的特首,那他只會把香港變成另一個內地城市,一國兩制也將因此而土崩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