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讀報是不少人的「精神早餐」,而維持多年未見調整價格的本地報章,終正式迎來「加價潮」!三大最暢銷報章《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及《太陽報》,昨天起加價1元至每份售7元,是自2000年起首次有報章集體加價,據知今次未有跟隨一同加價的其他報章如《明報》,亦會在本周同樣加價。
環顧現時本地收費報章的業界生態,似乎正處於四面楚歌之時,除了成本上升與廣告收入逐漸萎縮這雙重打擊外,更同時受到免費報圍攻。此外,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的普及,也改變了讀者的閱報模式,似乎報章的「加價潮」,也同時反映被視為「夕陽行業」的印刷傳媒,已到了危急存亡之秋也。
老紀請教過傳媒學者及網絡媒體市場營銷專家,不約而同指出「報業不會死」,但收費報紙市場被侵蝕卻是不爭的事實,而隨着「網上報章」讀者愈來愈多,傳媒機構必須思考如何把「網上版變成收入」,以至開始轉變經營模式,如最終「變不到錢」才真正是「一條死路」。
繼去年《信報》帶頭加價兩元後,三份最暢銷本地中文報紙,包括《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及《太陽報》,昨起亦由6元加至7元,雖然只是少加1元,但加幅就達一成七。
本地報章價格自二千年起一齊未見調整,故今次是13年來首次有多份報章同時加價,而其他多份中文報紙,據知亦積極考慮調整價格,預料在未來一周將跟隨跟隨大市。
翻查資料,本地報章曾經「風光」,那是在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中前,除了本地報業百花齊放外,報章售價更幾乎每年一加,其中由1989年至1994年這五年間,報章價格便由每份2元大增至5元【表2】。
報紙加價必有因有果,受影響的除了是願意付錢的市民要多付1元外,報販就擔心加價會對生意造成影響,令讀者轉投其他免費閱讀的途徑。事實上,由於昨天是周日,沒有免費報章派發,故加價的實際影響,相信要在今天才真實反映,報販預期會導致生意減少一成。報販協會就指,中文報章已十多年沒有加價,與時代脫節,故今次加價是正常行為,反而希望可增加報販收入。
老紀身為報業中人,大抵可歸納出報紙加價的四大原因,其中影響較直接的「近因」,包括紙價上漲令印刷成本上成,而在物價人工齊齊升下,令天出版的報紙成本早已今非昔比,加價似乎是理當然吧!
其次,是近年收費報紙的廣告收入逐漸萎縮,以今次有份加價的《蘋果日報》為例(選擇《蘋果日報》只因壹傳媒乃上市公司,有關業務數據為公開資料),該報在2005年度的廣告收入為7.384億元,但至2011年就下跌至6.797億元,五年間減少了5870萬元,跌幅近8%。收費報章實儼如面對一個雙重夾擊。
至於「遠因」,就跟讀者的閱讀習慣息息相關。查自從有免費報紙出現,收費報紙被免費報圍攻,印刷量因而明顯減少。同樣以《蘋果日報》為例,該報同期的銷量收入,由4.227億元減至3.499億元,跌幅高達一成七。銷量收入下跌,原因之一,正是讀者減少令銷量下跌。此外,在互聯網發達,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又極之普及下,大量讀者遂轉至網絡去,改為閱讀免費的網上版報道,再加上不少網絡媒體出現,接收資訊已不再依靠傳統的印刷報章,收費報業似乎是步入黃昏,而加價除了是救亡外,也恐怕只是苟延殘喘之法。
事實是,收費的印刷媒體日漸式微,也是全球大勢所趨的現象。有80年歷史的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在去年年底的一期印刷版封面,採用了一張意味深長的舊照片,封面註明是「last
print issue」(最後一期印刷版),因此該刊宣布停止發行印刷版雜誌,於2013年起全面電子化,並改名為《全球新聞週刊》(Newsweek Global),今後只保留網上版本,提供包括iPad收費版及官方網站等版本。
而據尼爾森的調查資料顯示,透過網絡、流動電話及裝置讀報的人數百分比,於2009年至2011年期間,由3.0%升至11.0%,增幅近三倍,可見網絡已成為收費印刷媒體的最大敵人。
老紀請教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他指面對通脹,令報業成本大幅上升,加上多年來根本沒有加價,故這次報章加價是「逼不得已」。他又指,是次加價的三份報章算是「市場上的leader」,有從銷量上作考量,即使加價都可承受得到,相信在未來的日子會有其他報章跟隨。
美國《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網上收費版收入去年首超廣告收益,本地也有愈來愈多報章轉為網上版,那印刷報業是否已死?杜耀明認為「這是一個模式,報業是不會死的」。他解釋,《紐約時報》的目標讀者是來自全球,「讀者量是非常大」,而該報也在試驗新模式,本來網上版開始時是免費,後來才發展到收費,是經過不停試驗的決定,以找出一個收入平衡方法。他又指,現時本地「網上報章」仍處於「試驗」階段,問題是如何將「網上版變成一個收入」,而業界試驗出一個「能有穩定收入的階段」,那網上報章就會發展下去。
老紀亦請教熟悉網絡媒體市場的營銷專家。一直利用社交網絡媒體為廣告客戶作市場宣傳的社交媒體公司聯合創辦人Mark Chan認為,香港在短短數年間,出現不同的免費報紙,每份都聲稱有數十萬的印紙量,「你可以看到在這幾年多了多少報紙的讀者,他們一定有侵蝕到收費報紙的市場」。
他分析,現時無論是收費報還是免費報,都在「轉變模式」,「不管是網上,還是電話App,現時的網上及電話的讀者愈來愈多,加價走的人不多,最多只是被趕去看網上版,但其實是增加了網上版的讀者人數」。他認為,這個模式轉變,並不表示「報業不是一張紙就代表報業已死」,相反,是反映報業要找出如何將這些網上版變到錢的方法,「如果網上及流動通訊的廣告變唔到錢,那報業才真正是死路一條」。
云爾錄 :自由黨李梓敬:工人搞工運不應該工會介入
昨天港台的《城市論壇》主題是有關碼頭工潮,並邀請了自由黨青年團主席李梓敬擔任嘉賓,或者港人未必知道李梓敬是誰,但這位自由黨青年團主席在節目中的語出驚人,已令他在短短一天內成為社交網站上被「怒插」的人物。
事緣在《城市論壇》的討論上,李梓敬表示,「工人搞工運不應該工會介入」。這句說話隨即引來極大迴響。工會的成立目的就是要站在工人立場,推動勞工權益,改善僱員生活質素,如工人搞工運不能有工會介入,不為工人發聲,工會豈不是如同虛設?既然工會不能幫助工人,哪麼工人又何必成為工會會員?
再者,老紀有個疑問,李主席是來自代表商界的自由黨,黨內的成員亦為不少商會會員,例如該黨的副主席鍾國斌就是香港中華廠商會會董。但是,按照李主席的邏輯,他朝有一天,商界要爭取權益,身為自由黨黨員或商會的成員就應該袖手旁觀、置之不理,這樣,還有必要成立自由黨嗎?
真普選聯盟研討會受騷擾被迫腰斬
真普選聯盟昨天舉行研討會,然而,研討會受支持政府的市民在場內叫喊而兩度中斷後,大會最後要腰斬研討會。
事後愛港之聲成員的陳廣文表示,是以個人名義參加研討會,又指他們幾十人坐在會場「好安靜」,不滿大會沒有給他們發言的機會。然而,就現場的片段所見,當研討會嘉賓發言時,愛港之聲成員多次打斷講者說話,再者,陳廣文在會場上與其他愛港之聲成員離場前拉起橫額抗議,又大聲叫喊,如此有組織,說是「個人名義」,實難以服眾。
加上這些觀眾明顯不尊重大會,擾亂大會秩序,還說真普選聯盟「嫁禍」他們,實是「賊喊捉賊」之行為。
金針集 :詩姐錯解「被選舉權」 羅范亂講「地方政權」
「國是家的國、家是國的家……」全國政協委員成龍博士如是唱。
那麼,國是誰的國?家是誰的家?以至,選舉是誰的選舉?特首又是誰的特首?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天出席商業電台節目時便告訴大家:如果大家「愚蠢」,在特首選舉中選出跟中央對抗的人,便不能怪責中央到時候的反應。她又稱,落實普選根據的是《基本法》,毋須討論是否符合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關於普選的規定。
此位至出任律政司司長始退出民建聯的創黨黨員又提到,2017年特區行政長官普選不是終點。
梁愛詩的言論儼如揭開一張早已貼在牆上的底牌,提醒大家:國,是中央的;特區,是中央的;選舉,也是中央的;特首,更是中央的(甚至連牆上那張海報裏的「倉井老師」,都是中央的)。
要不然,又怎去解釋,「愛國」要「愛」的是什麼「國」?「愛港」要「愛」的是什麼「港」?以至「選舉」要用一個什麼方法去「選」?
再說,《基本法》第45條第2款白紙黑字所指的「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到底是什麼意思?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決定」提到2017年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到底又是什麼意思?「決定」所指的「普選」,是否一如《基本法》所指的「最終」?
即使退一百萬步說,姑且把《基本法》第39條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港繼續有效的條文放下不理,還請資深律師、前律政司司長翻閱一下《基本法》第29條那24個簡而清的中文字:「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還有,就是《基本法》第28條那13字:「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什麼「選舉權」是否包括提名權、被選舉權(或曰參選權),可能或者真的毋須符合《公約》規定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結論。不過,即使可能或者萬一真的如此,任何有一般正常閱讀能力的香港人,只要簡單地翻閱一下特區政府大力推廣的《基本法》裏頭的第29條和第28條,恐怕仍會有同一樣的答案。
既然如此,親北京人士不斷重複同一樣的「邏輯」,是為了騙些什麼?
梁愛詩雖曾仕於特區政府,但現在的身份,是基委會副主任,即是「京官」。事實上,雖云「一國兩制」,但普選討論由去年7月1日特區政府換屆至今,無論上至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或律政司司長,下至政制事務局的局長和副局,都未發一言。唯一的半個例外,或者是身兼行政會議成員和全國人大代表的羅范椒芬。
羅范椒芬星期六指出,香港並非獨立政治實體,而是「一國兩制下的地方政權」,「我們」與中央的關係很重要,能與中央溝通、熟悉國情、了解領導人思維和做事的文化和想法,是當特首所須的能力(同一天另有一前人代提出「兩個選舉權」論,港人和中央都有選舉權,作為地方不能無條件普選)。
筆者早已指出,世界各地都有地方政府由選民透過普及而平等選舉產生,且毋須由任何較上層的政府作實質或儀式性的任命。再說,北京一直強調國家實行單一制非聯邦制,地方豈容屬「政權」(sovereign)性質?無論是否要跟港人說教說理,無論是真理還是歪理,怕且都得先搞清用詞(nomenclature)。
相信歷主權移交後16年,港人都知「國家」國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至於是否自覺是「忍忟」,筆者無從得知),但既然眾所周知「人民」有13億,香港儲備中,有外科手術口罩3800萬個、N95口罩140萬個、特敏福1800萬劑……討論提名權和參選權之時,又可否將擁有此權的港人如何「廣泛」,量化地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