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

黎明奇 《為漢字申冤》 第二章 第二節 簡化方法①



據統計,簡化漢字的方法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1、採用古字;2、更換形旁或聲旁;3、保留原字輪廓;4、省略部分;5、草書楷化;6、以簡單的符號代替複雜的偏旁;7、同音近音代替及多字簡化為一字;8、另造新字(偏旁類推包含在其中),其實很多簡化字並不是單一的方法,在這裡我只是擇其主要簡單論述。

1) 採用古字

例字可以分為兩類:

有一些古字是被後起字完全替代,原字已經不用了,如“电(電)、从(從)、众(衆)、气(氣)、与(與)、弃(棄)、网(網)”等。
有一部分只是部分意義被後起字替代,而原字則用來表示其他意義,準確地說應該屬於分化字與母字的關係,這些字的恢復相當於合併了兩個字的意義,因此也可以歸類於同音歸併。如“云(雲)、胡(鬍)、須(鬚)、舍(捨)、采(採)、于(於)”等。

以下舉幾個實例說明:

“云”字最早出現在甲骨文中,為“ ”,象雲朵之形,

理解為部分俗字對正字的改造方法更好;
由於很多字來歷比較複雜,具體分類細節還會有所不同,尚存爭議。

但後來由於字形演變,云字漸漸不象形了,並假借為新的含義:

說(古人云)。於是便在表雲朵的本字上另加一個相關的義符“雨”,變成了“ ”然後隸變楷化為“雲”。今又簡化為“云”;
电”字類似,本字為“申”,申的甲骨文為“,象閃電之形,而後演變為“ ”,但當申字表達地支及其他含義而且本字已經看不出閃電之形時為了增加表意性便增了雨字頭,下部“申”字稍稍變形,隸變楷化為“電”。今又簡化為“电”,“雲、電”兩字簡化成“云、电”之後與同類的“雷霆雪霜”等字的聯繫性減弱;
“胡”從肉古聲,本來指“牛頷下肉”,後引申為鬍鬚,因胡人鬍鬚茂密便轉指胡人,胡人無禮法,故又有胡來義。後來因字義分化而專指“胡人、胡來”之義時,表鬍鬚的“胡”便加上了“髟”變成“鬍”以示區分;
“須”字象形,甲骨文金文分別為“ ”,右邊“頁”象頭形,左邊三撇則表示“須”(下巴上的鬍子,與“髭髯”等字分工),後來“須”假借為表“必須”等虛詞之意時,原表鬍鬚的則變成“鬚”;

頷頸項頭顴領額頰顏”等字都與頭有關。

“从”和“众”最早都出自甲骨文,“從”从二人,表跟隨義,“眾”表眾多意,隨後“从”轉向从屬偏旁之義(《說文解字》中某字从某的“从”即此),其他意義則加上走之底“辵”,為美觀隸變楷化為“從”,又兼表示從屬義了;
“眾”甲骨文為三人,後又加上一陰影部件表省略許多之義,變為“,最後定為“衆”。其實,舊字形為“眾”,下面仍然能夠看出三個人(與“聚”同類)。
“气”變化就比較複雜了,本象雲氣之形,甲骨文為“金文為“ 小篆為“ ”,後來這個字形假借為“乞”,而“气”的含義則假借本義為食物的“氣”來代替,這個含義又另造“餼”表示。總結一下,其實“气”才是“氣”的本字,“氣”則是“餼”的本字。
“舍”本表屋舍,後來假借為捨棄,便加上提手旁為“捨”,“采”本為採摘義,後來表示文采之采,於是就在本義採摘加上提手旁為“採”。
“与”,像兩手相勾之形,後又增手旁顯意,表示給予。該字簡化後與其相關的“舉、譽”卻簡化成“举、誉”,使其聯繫割斷。
“于”多見於先秦,後漸漸被“於”代替,“于”只表示姓。

有人認為這是簡化字歷史的最佳例證,這些字比所謂繁體字更早。而我認為這卻是簡化字倒退的最佳例證。此類字增旁大多是為顯義及意義分工,簡化字卻不顧這些而強制恢復,反其道而行之,反而使明確的義符又模糊了,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倒退。除了最早的那批文獻外,這些古字早已不見於經籍,在之後它們已被我們所謂的繁體字替代並持續使用了兩千多年,而我們卻拋棄這幾千年的文獻不管,直接恢復更早以前的古字,這也是一種對文字延續性的割裂。

當然,只從漢字本身的理據性來說,並不是說這些字就完全沒有道理。“棄”簡化成“弃”還算好,原傳統漢字訛變,上為倒子,中間是簸箕,下面是兩手,表示棄子之意,但下部已經看不出意思了,而該簡化字在戰國時就已經出現,剩下倒子和雙手,反而還能看出來。“网”為“網”的古字,後來加聲符“亡”和義符“糸”,看起來“网”反而更象形更易識。但不管有何道理,都是不顧漢字發展歷史的。

2) 更換形旁或聲旁

更換或改為形旁的有“肮(骯)、报(報)、执(執)、宝(寶)”等,其中真正筆畫多的只有“寶”字,而且無論是簡化字還是傳統漢字,這些偏旁都是常見的,替換與否其記憶難度也應一樣。需要說明的是“報、執”二字的偏旁“幸”並非幸福之幸,其甲骨文作,為桎梏之形,所以二字本義皆與牢獄有關,報本義為斷獄,執本義為逮捕,相關的漢字還有“圉”。其實更換形旁的比較少,更多的是破壞形旁(詳見第3 7 類);

更換聲旁的有“袄(襖)、让(讓)、坝(壩)、毙(斃)、补(補)、衬(襯)、灿(燦)、础(礎)、递(遞)、担(擔)、坟(墳)、价(價)、积(積)、购(購)、构(購)、胶(膠)、灯(燈)、辽(療)、矾(礬)、剧(劇)、迟(遲)、彻(徹)、粮(糧)、邻(鄰)、怜(憐)、拥(擁)、态(態)、证(證)、战(戰)、种(種)、宾(賓)、亿(億)、忆(憶)、认(認)、让(讓)、吓(嚇)、虾(蝦)、优(優)、远(遠)、窜(竄)、达(達)、华(華)、毕(畢)、岂(豈)、舰(艦)、宪(憲)、选(選)、艺(藝)……”

此類字數量很多,雖說僅從字音來說部分簡化字在簡化的同時使漢字表音更準確了,有助於記憶,如“递(遞)、担(擔)、胶(膠)、态(態)、证(證)、迟(遲)、华(華)、达(達)”,

部分在表音上可能沒有太大作用,只是筆畫簡化了,像“拥(擁)、亿(億)、种(種)、础(礎)”等,但這僅僅是從靜止的角度想當然地給漢字替換或改換現認為更準確的聲旁,卻並沒有顧忌漢字的延續性和傳承性。除此之還存在更多聲旁替換不準確的例子,如“袄(襖)、坝(壩)、灿(燦)、坟(墳)、灯(燈)、彻(徹)、坟(墳)、怜(憐)”等也是數不勝數。部分簡化字更換的聲旁往往還會誤導方言區的人學習,如“酿(釀)、邻(鄰)、进(進)、宾(賓)、窜(竄)”。

如“道”若是簡化成 禾刀,雖從聲旁上而言並無不妥,但著實不可取,上述例子亦是同樣道理;
(如果拋開傳承性不講,把“进[]”簡化成“辶今   辶巾,把“坝(壩)”簡化成“士巴”可能更合理)。

漢字聲旁在造字之初一般都是比較準確的,相同的聲旁聲音也往往是相近的,由於歷史的演變語音發生變化,就造成現在這種聲旁不準的結果(這種“自然變化造成的聲旁不准”和“故意破壞聲旁”可不能等同),同樣現在似乎很準確的聲旁其實本來也不一定同音(如“极(極)”與“及”就不同音),強行改掉聲旁是完全不顧歷史的,也不利於我們學習音韻和讀韻文,雖說學音韻只有專門人員才需要懂,但本可以不用破壞,也不必增添混亂;
有些字在創制之初就選用有意義的聲旁,有些是本字(母字)加上意符而產生的分化字,有些是意義相關的字更換形旁而產生的,或者造字時就選用了相同的聲旁。而簡化字卻並未考慮這些字之間的聯繫。很多聲旁相同的字都是同源字,意義有相通之處,同“梳疏”都有理順之義,“論輪倫綸淪”都有紋理之義一樣,“購構溝媾篝”也都有交織之意;
有些本來不是形聲字而部分換掉聲旁對其表意性的破壞就不言而喻了,“竄”本是會意字,從鼠從穴,特別形象,變成“窜”之後,不但聲旁不准,原有形象也盡失了。

此外。我們進行偏旁替代時很多往往沒有類推,破壞了漢字之間的聯繫,使得有些單一的系統變得複雜化了(其中雖也不乏替代偏旁還算準確的例子)。如:

劇、據”簡化成“剧、据”而“遽、澽”等字未變,
“襖”簡化成“袄”而“澳、懊”未變
“購、構”簡化成“购、构”而“篝、媾”未變,
“膽擔”簡化成“胆、担”而“澹瞻”未變,
“擁”變成“拥”而“臃”未變,
“憐、鄰”簡化成“怜、邻”而“磷、鱗、粼、麟”未變,
“遼、療”簡化為“辽、疗”而“僚、燎”未變(本來漢字裡“了”一般不作偏旁),
“燦”簡化為“灿”而“燦、璨、粲、餐”未變,
億憶”簡化成“亿忆”而“臆”未變(乙”一般也不作偏旁,做偏旁時都變為“乚”,如“乳、孔、紮”,“乾”例外),
“襖”簡化成“袄”而“澳懊”未變,
“蝦”簡化成“虾”而“霞遐假”未變,
“讓”簡化為“让”而“嚷、瓤、壤、攘”等一個字都沒變
“人”一般只作形旁,在“认(認)”字裡面卻成為特例等等,這一系列特例的存在其實是會增加我們的記憶負擔的。

rang 音的字全部都是以“襄”為聲旁的,雖然“襄”不讀rang,但由於有了這個系統,其表rang 這個音的表音性也可以說是準確的了。

還有一些特殊的字,如“歼(殲)、忏(懺)、纤(纖)、织(織)、帜(幟)、识(識)”,這些字雖然比原字簡化了很多,而且聲符也很準確,不能說毫無道理,但卻相當於破壞了一個系統又建立了一個系統,雖書寫上方便了很多,但形體差別過大,是造成學習簡化字人不識傳統漢字的一個重大原因。(雖然殲、織的聲旁一般人不識,但由於有規律所以不會虛弱它的表音功能,而且這類字只是在學基礎部件“戠韱”難一點,而從“戠韱”到“織殲”和從“只千”到“织歼”在記憶上則沒什麼區別),另“谶(讖)”卻未類推。

3) 保留原字輪廓

主要有“爱(愛)、搀(攙)、馋(饞)、辞(辭)、乱(亂)、湿(濕)、齿(齒)、龟(龜)、齐(齊)、斋(齋)、卤(鹵)、虏(虜)、虑(慮)、黾(黽)、伞(傘)、质(質)、断(斷)、渊(淵)、肃(肅)、娄(婁)”等。

數量不多。單就字理而言,此類字有些其實並不是太差,如“辭、亂”流行已久已廣,相對應的傳統漢字就過於繁瑣而且筆畫交結且現在從字形上仿佛看不出什麼意義,而且如此簡化並不會妨礙人們認識原字。“龜”字,雖然形象,但其筆畫複雜並且不可分解,為了方便應用,這種簡化就顯得必要了。不過其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攙、饞”簡化,但“巉”仍然存在,增加了這類字的陌生感,應當類推。而“淵”為何不簡化為“ ”呢?“齒”雖複雜,但方便易認,沒有簡化的必要,手寫時保留大概輪廓即可,“慮”字本來筆畫不多,結構也不複雜,不必簡化,“齊”字主要難點在上部,其實簡化成“斉”即可,而“齋”字則也可以類推為“ ”,使規律化。總之,除了“愛”字剜心而飽受斥責外,這類字中其他的倒是爭議不大。

4) 省略部分

這類字主要有“标(標)、际(際)、孙(孫)、点(點)、触(觸)、独(獨)、烛(燭)、浊(濁)、吨(噸)、夺(奪)、奋(奮)、堕(墮)、随(隨)、椭(橢)、粪(糞)、赶(趕)、竞(競)、开(開)、关(關)、恳(懇)、垦(墾)、亏(虧)、类(類)、籴(糴)、号(號)、亩(畝)、兽(獸)、启(啟)、务(務)、显(顯)、压(壓)、处(處)、儿(兒)、习(習)、飞(飛)、产(產)、广(廣)、厂(廠)、严(嚴)、声()、医(醫)、卢(盧)、壳(殼)、丽(麗)、寻(尋)、业(業)、杀(殺)、誊(謄)、乡(鄉)、盘(盤)”等等。另外“氣”也可屬此類。

若說個別累贅部件的縮減稍稍可取,那其中大部分就是名副其實被閹割的殘體字了。這不但隔斷了某些漢字的源流,而且去掉了很多可以助人理解的有用部件,不利於人們理解。至於“墮、橢、隨、趕、尋、糞”等字更是完全沒有簡化之必要。

歸總起來,其危害性大概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破壞了形聲字的聲符,如“标(標)、际(際)、触(觸)、独(獨)、烛(燭)、压(壓)、处(處)、厂(廠)、广(廣)”,“標”從木票聲,“際”從阝祭聲,都很好理解,而今卻成了單單的記號,其例不勝枚舉。尤其令人費解的是,“压(壓)”字既然簡化為何還要加一點,多了一個不成形的部件不但使本來表意的“土”遭受破壞反而不易稱說還容易寫錯,即使要簡化為什麼不簡成 呢?而“處”字把“几”換成“卜”似乎也不得其解,還增加了與“外”相混的機會;

第二、破壞了漢字的意符,如“点(點)、夺(奪)、奋(奮)、竞(競)、开(開)、关(關)、类(類)、号(號)、兽(獸)、医(醫)、声(聲)、壳(殼)、丽(麗)、产(產)、飞(飛)、显(顯)、启(啟)、杀(殺)”等,“點”從黑占聲(聲旁參考“店玷”等字),原本表示黑色汙跡,“聲”字從耳等等。很多優秀的意符被無情拋棄了,有些雖然現在看不出其表意性,但一經講解我們便會發現其中的奧秘。

關”字裡面的部件顯得太過繁雜,何不採取和“聯(聯)”相同的簡化方式變成“関”呢?而且這個字也是通行已久;

第三、“飞(飛)、产(產)、广(廣)、厂(廠)、严(嚴)、声(聲)、卢(盧)”等字實在令人毛骨悚然,這是“過度簡化”的最佳例證。这种省形不但糟蹋了漢字的聲符和義符,更使得漢字的平衡遭到嚴重的破壞!“广厂”等字本是部首卻代替了正字,其表“房屋山崖”的含義也無幾人能知了,飞”字可能還能使人多點聯想,但確實有點跛腳,即使簡化,用“飞+升”並無不可;借“气”之形的“乞”之所以沒有變成“ ”也有其美化的目的吧。雖然漢字裡面也存在極少數如“戶、尸”這樣有點“偏心”的字,但系流傳如此而非故意為之。

同前類一樣,某些字並未顧忌漢字系統和聯繫。

“墮隨橢”簡化成“堕随椭”而“隋髓惰”卻留了下來;
“觸獨濁”等字簡化了而“鐲”字卻沒變;
“務”簡化成“务”而“騖婺”未變;
“啟”簡化成“启”而“肇”未變;
“聲”字變了成“声”而“罄馨”不變;
“醫”簡化了成“医”而“翳”還在;
“謄騰滕勝”一類字只有“誊(謄)”省掉偏旁;
“勝”又簡化為“胜”(“謄騰滕勝”屬一類,“卷眷拳券”屬一類,其讀音也有共同點);
“處”與“虞虎”等也是一類字,讀音也相似;
盤”簡化成“盘”不但破壞了聲旁,而且還使它同“磐槃搬瘢”等字脫離關係;
最奇怪者莫過於“盧”簡化為“卢”(嚴格的說“盧”的簡化方法不完全是省掉部分,還帶有保留輪廓的性質),而以其為偏旁的“顱瀘鱸、驢爐蘆廬”卻分別簡化成了“颅泸鲈”和“驴炉芦庐”,實在是不解其意,況且以“盧”為偏旁的字除了“驢”以外其他的都讀lú,這在漢字裡面是很難得的;

更荒唐的是“兒、習”兩個並不複雜的字都簡化但以其為偏旁的字卻沒有一個類推,實在是匪夷所思!

其實這樣部件不但沒減少反而增加了,而且割斷了很多字之間的聯繫,使人們的學習難度加大。

5)草書楷化

大致可分為兩類

第一類:“盖(蓋)、单(單)、亚(亞)、庄(莊)、状(狀)、壮(壯)、妆(妝)、帅(帥)、师(師)、带(帶)、来(來)、夹(夾)、丧(喪)、鱼(魚)、啬(嗇)、麦(麥)、两(兩)、见(見)、贝(貝)、页(頁)、总(總)、聪(聰)、临(臨)、监(監)、脑(腦)、恼(惱)。

確切地說應該叫行書簡化,一般都只減少兩到三畫,雖字形變化不大,但顯然沒有必要,在實際寫字的過程中作用並不大,特別是“來、夾、嗇”等字,僅僅為了節省一筆就對漢字進行改造實在是不太慎重。人們為了方便,在寫字時一般都不會使用正楷而是行書,舉例來說,人們寫“單”字時,上面的兩個口都是幾筆帶過,如,寫“狀、壯”等為了求快左旁一般也是化為兩點, “魚”在書寫過程中下面四點往往是一筆帶過,寫習慣了和寫“魚”的速度基本上沒有差別,就好像我們平時寫“熱”一樣,簡化成“ ”自然是完全沒有必要;求快時寫“見貝頁”等字中間的橫也不會一筆一筆寫,就像“具直真其”寫成”一樣,如果簡化成“ ”更無道理。

在漢字隸變過程中也有這種現象,但那是文字發展的早期,數量很少,且大部分是較有規律的,同時也是為了字形的協調,以使字形不至於太臃腫(美觀)。如“辵”做偏旁時變為“辶”即是個典型例子,因為有規律,這些字都沒破壞漢字的結構和理據性,我們仍然知道它與“走”有關。以此來看,這類早期草書隸化與我們的草書楷化有著本質區別。雖也有些字如“之( )、乏( )”破壞了漢字結構和表意性,但為數更少,也是無意為之,此種例子我們不應借鑒。

部分字破壞了漢字結構,如“見”本從目從儿(人),從字形很容易聯想,而今卻成為了一個不知所云的整體,並創造了一個單獨的部件“ ”;“貝”本為象形,雖不易看出,但很容易就可以分解為目八,也更容易記,簡化字則不行;“頁”本與“首”有關,但現在也變得不可分析;“臨”右下角的“品”變成了在其他任何字裡面都用不到的“ ”,其實它們的手寫體真的和簡化字沒太大什麼區別,這樣簡化不但對人們的書寫沒有幫助,反而破壞了漢字的傳承性、表意性和結構可分解性,同時也破壞了字體美感。

有一部分字仍然存在類推不系統的問題:

如“狀、壯”等簡化了但“奘、寤、寐、臧”等字還是未變,而且“莊”又簡化成了“庄”;“惱、腦”簡化了而“瑙”卻沒變;“總、聰”都簡化了且“總”還省掉了關鍵性的形旁“糸”而“璁、驄、囪”卻仍然未簡化。

增加了漢字的結構部件,不但使原來同一結構的漢字異化,反而增加人們記憶的困難。
第二類:门(門)、拣(揀)、练(練)、炼(煉)、佥(僉)、书(書)、头(頭)、兰(蘭)、兴(興)、学(學)、誉(譽)、举(舉)、长(長)、车(車)、东(東)、刍(芻)、当(當)、门(門)、乐(樂)、戋(戔)、龙(龍)、娄(婁)、尧(堯)、仑(侖)、仓(倉)、鸟(鳥)、马(馬)、乌(烏)、农(農)、为(為)、韦(韋)、买(買)、卖(賣)、实(實)、写(寫)、专(專)、经(經)、时(時)、尽(盡)”等

當看到“书(書)、头(頭)、兰(蘭)、尽(盡)”時,完全不知所云。這種簡化方法的最大破壞性便在於與原字的徹底隔絕。“頭”簡化成“头”,而“头”又成為了“买(買)、卖(賣)、实(實)”的部件,不知道理何處。有些字“東、車、侖、倉、孫、僉、當”筆畫根本就不多,完全沒有必要簡化。

草書本是書法字體,即一種純藝術字體,一般不用於交際,其文字功能已基本消失,只餘藝術功能,書法家寫草書時當然不會在乎漢字楷書的形體結構和組成部分,更不會去管漢字的理據,所以草書中基本已不存在漢字本來的結構理性,草書儼然成為書法家發揮想像的工具,故連筆省筆隨處可見。

因此草書楷化字完全打破了漢字的形體結構和造字理據,使得本來可以分解的漢字變得不可分解了,本來可以解說的變得不可解說了。如果說其他簡化字還是漢字的話,那這類簡化字則使得漢字看上去不像漢字,只不過因為習慣所以才感覺不到罷了。草書違反了印刷體的規律,所以草書楷化字筆畫不能一目了然。

草書楷化字的不能分解使漢字結構大量增多,創造了大量的獨體字,而對於這些獨體字,我們必須得單個記憶,記憶負擔反倒增加。雖然有些簡化字較傳統漢字更易於稱說,如“庆(慶)”等,可是這“有些”背後的大部分是更不便稱說了,這些主要集中在草書楷化字上,如“专(專)”可分解為“叀”(這個部件雖不單用但結合“惠”就好記了)和“寸”,戋(戔)”字由兩個“戈”字組成,現在不能分解了, “農”字可以分解為“曲辰”而“农”就不行了,書”可分解為“聿曰”而“书”便無法分解。草書楷化字創造了很多孤立部件,如“堯”的上部本可以分解為三個“土”,而簡化字“尧”上方似“戈”卻少一點,很容易搞錯,遠不如三個土好記,“经”右旁上部的結構也容易記成“又”,這可以算是需要單獨記憶的孤立部件。

同樣簡化無規律的還有:

“揀練煉”簡化了卻留“柬諫”;“長”簡化了但“肆套髟”等偏旁還在;当常尝赏裳(當常嘗賞裳)”的體系被破壞,“償”卻簡化為“偿”;“举誉(舉譽)”與“與”的聯繫割斷。

參考二簡字中的草書楷化字;
本來部件並不是“曰”,但此處只能以“曰”來記憶。

而“东、车、乐、书、当”則創造了新的筆畫組合形式,特別是前三字的折畫,“书”字的筆畫交錯形式只出現在這一個字中,並不如“書”的好記,總之這些字其實學習起來還不如其傳統漢字簡單。更為誇張的是“专”居然還獨創了一個新的筆畫:

豎折撇“ ”,而這個筆畫也只在這一個字形中出現過,(簡化為可能還要略佳)使它成為了一個特例,漢字的部件筆畫增多了。

如果說前面幾類字對漢字理據性的破壞還只是部分的話,草書楷化字的破壞則是整體。“車”為象形至今仍能看出;“當”從田尚聲,可見田之重要;“買賣”從貝,與交易有關;“頭”從頁豆聲,是個很標準的形聲字……而至今尚無一個草書楷化字還能分析。
草書與印刷體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領域,草書之美在其行雲流水,在其變幻莫測,而這類簡化字強行拉直草書筆畫,而本來線條流暢的草書線條在楷化之後全然沒了草書的美感,變得“死板、僵硬”,所以此類字看起來自是奇醜無比。

 
 關於這類簡化字還有一個誤解,即是一般人認為:很多書法家就寫過這些簡化字,意思是說這些字的歷史很早,比如說很多書法家就寫過草書“為”(如圖),還有“東、書”(如圖),有些和現在簡化字已無二樣了。其實上這是倒果為因,這些簡化字的確是根據名家草書改造的而並非名家寫過這些簡化字。他們寫的是“東”字的草書形體而非簡化字“东”,說他們寫簡化字實在過於牽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