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我的奮鬥》第一卷第二章說:「要抹殺道理,辦法簡單不過:恐嚇是也,動武是 也。」(The one means that wins the easiest victory
over reason: terror and force.)這是希特勒成功之道,也是中共憲法、法律以至香港基本法的唯一有效條文。
就以中共制定的香港「普選」規則來說,明明違背基本法「香港居民有被選舉權」一條,更明明違反「普選」的定義,中共卻宣布所定規則完全合法,更完全符合香港多數市民意願。
照 道理,中共那些「普選」規則,合不合法,來一場公開辯論,就很清楚。理直則氣壯,理屈則詞窮。但是,民主派邀請港共高官辯論,梁振英、鄭月娥等充耳不聞。 他們的學者劉兆佳解釋:「電視辯論,對政府沒有好處。上屆政府首長曾蔭權和公民黨余若薇上電視辯論,是一痛苦經歷。」梁振英很明白曾蔭權詞窮之苦。幸而他 對《中共的奮鬥》第一卷第二章了然於胸。
照道理,中共既然深 信香港市民絕大多數支持其「普選」規則,只須辦一次全民投票,就可教反對者啞口無言,拱手服輸,不必浪花金錢四處買「普選」啦啦隊,不必「億元一票」利誘 民主派議員支持「普選」。可是,他們偏偏不許全民投票,他們的《大公報》社評甚至說:「不須民意調查,市民也會更多的站到普選一邊。」他們只須說獲香港百 分之九十九市民支持,支持他們的市民就是百分之九十九。這也是共產黨奮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