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練乙錚: 毛澤東提倡「湘獨」何異港青主張本土?


獨立和徹底的地方自治,並不是什麼大逆不道的觀念;相反,在民國史的頭階段裏,提倡者大不乏人,且皆非等閒之輩。
 
者指出過,台灣獨立的主張,就是20年代初由中共過檔黨員謝雪紅等人成立台灣共產黨、在創黨黨綱裏正式提出的。不過,若論實踐的深廣及對其後的國史的影 響,那段台獨史就是再加上後來乃至今天的台獨運動,也難以比得上毛澤東等人更早提出的、以成立「湖南國」為目的的「湖南獨立運動」。

有關這方面的一些史實和毛澤東關於「湘獨」的理論和理想,收錄在2008年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湖 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早期文稿》一書中,其中的一些觀點和評論,近百年之後用在今天的香港,也並不顯得過時【註1】。毛氏提出「湘獨」,有當時的國 內外背景、華南地方主義色彩和他自己的思想和信仰淵源,今天筆者作一簡介。

1915年,袁世凱復辟,地方政府反對者甚眾,西南更爆發反袁運動;湖南的蔡鍔、雲南的唐繼堯等人更聯 名通電全國,宣布雲南獨立;其後更有好幾省響應,並在軍事上取得一些勝利,迫使袁氏終止復辟。袁死後,梁啟超、章太炎、熊希齡等人有感於由上而下在全國推 行民主的困難不可逾越,乃提倡地方自治,先搞 好一縣一省的民主,然後由各省在此基礎上組成聯邦。1919年,梁氏發表「解放與改造發刊詞」,率先提出地方自治,並視之為建構民主中國的基礎:「一、同 人確信舊式的代議政治,不宜於中國,故主張國民總須在法律上取得最後之自決權。二、同人確信國家之組織,全以地方為基礎,故主張中央權限,當減到對外維持 統一之必要點為止。三、同人確信地方自治,當由自動,故主張各省乃至各縣各市,皆宜自動地制定根本法而自守之,國家須加以承認。」梁氏這些主張,其實就是 港人追求的目的【註2】。章太炎後來把上述主張概括為「聯省自治」。

在這些民國政治精英眼中,地方自治是民主發展的實質基礎,聯省是後續行動,有利於應付外來的惡勢力,包括各種保守甚或復辟勢力,最後各地方的條件成熟了,便可正式建構聯邦。這套想法,得到當時不少各省的軍政實權人物的支持,包括廣東的陳烱明。

但是,孫中山並不贊成這種主要是在省級實行的高度自治,他認為自治的層面,應該僅僅到縣為止,全國範圍 則應該是由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統一領導,不可以是「一盤散沙」。他這個想法與「聯省自治」論者的分歧愈來愈大,以致後來他領導南方兵力北伐的時候,陳烱明 便叛變了。不過,蔣介石此時已冒起,出兵支持 孫,陳打不過蔣,兵敗之後逃亡香港;蔣氏北伐成功,聲威大振,「聯省自治」遂銷聲匿跡。成王敗寇,陳烱明更得了一個「軍閥」的惡名,但有論者認為那是不公 平的【註3】。

「聯省自治」派儘管與孫、蔣氏那一派演化出敵我矛盾大打出手,但各自的主張以現代語詞描述,說到底都是 大漢民族主義裏的「大中華」論,分歧僅僅在於對「什麼樣的政體最能發展民主、建設國家?」這個問題有不同看法而已。然而,毛澤東主張的「湖南自治」,以至 「湖南獨立建國」,就不是同一回事了。

毛氏受馬列托史主義的影響很深,在自治和獨立的問題上,少了一分民族主義、多了一分國際主義(甚或 「反」民族主義!)。毛當時也主張民主,儘管他也關注「4億人」的事,但在他的心中,只要人民活得好、有進步,大不大一統,一點關係也沒有;如果像湖南這 種文化比較先進地區的民主發展給其他地區拖後腿,則湖南搞獨立,就完全有足夠理由。事實上,當時由北京政府委任的湖南督軍張敬堯,非常專制腐敗兼橫蠻,打 壓言論自由很積極,毛澤東當時主編的同人雜誌《湘 江評論》,就是給張氏查封的。五四運動一爆發,毛便發動「驅張運動」。

翌年,毛更和另外一些人一道,發起「湖南獨立運動」,得到國內外不少進步人士支持,包括胡適和他的老師 杜威。同一年,毛在《大公報》發表〈湖南建設的根本問題──湖南共和國〉一文,獨立主張之明確、大膽,不僅令今年港大《學苑》幾位同學提出的「香港民族 論」相形見絀,還把台灣李登輝說過最激進的台獨話也比下去了。下面,筆者不厭其詳引述毛氏幾段文字,大家或可從中領會到毛的「湘獨」思想。

「湘事糟透,皆由於人民之多數不能自覺,不能奮起主張,有話不說,有意不伸,南北武人乃得乘隙凌侮,據 湖南為地盤,括民財歸己豪。……消極方面,莫 如廢督裁兵;積極方面,莫如建設民治。……吾人主張,『湘人自決主義』,其意義並非部落主義,又非割據主義,乃以在湖南一塊地域之文明,湖南人應自負其創 造之責任。……湘人自決主者,門羅主義也。湖南者湖南人之湖南,湖南人不干涉外省事,外省人亦切不可干涉湖南事。」
這段話,適當轉換字眼,便幾乎是今天港青提倡的徹頭徹尾的「香港自治」、城邦論。
「我是反對『大中華民國』的,我是主張『湖南共和國』的。有什麼理由呢?

「大概從前有一種謬論,就是『在今後世界能夠爭存的國家,必定是大國家』。這種議論的流毒,擴充帝國主 義,壓抑自國的小弱民族,在爭海外殖民地,使半開化未開化之民族變成完全奴隸,窒其生存向上,而惟使恭順馴屈於己。最著的例是英、美、德、法、俄、奧,他 們幸都收了其實沒有成功的成功。還有一個就是 中國,……老百姓天天被人殺死奸死,財產盪空,外債如麻。號稱共和民國,沒有幾個個懂得『甚麼是共和』的國民……。十八省中像湖南四川廣東福建浙江湖北一 類的省,通變成被征服省,屢踐他人的馬蹄,受害無極。這些果都是誰之罪呢?我敢說,是帝國之罪,是大國之罪,是『在世界能夠爭存的國家必定是大國家』一種 謬論的罪。根本的說,是人民的罪。」

毛氏如此抨擊大國帝國,實在和筆者近期評論中華帝國的帝國主義歷史沒有兩樣。

「現在我們知道,世界的大國多半瓦解了。俄國的旗子變成紅了色,完全是世界主義的平民天下。德國也染成 了半紅。波蘭獨立,截克獨立,匈牙利獨立。尤太、阿拉伯、亞美尼亞,都重新建國。愛爾蘭狂欲脫離英吉利,朝鮮狂欲脫離日本。在我們東北的西伯利亞遠東片 上,亦建了三個政府。全世界風起雲湧,『民族自 決』高唱入雲。打破大國迷夢,知道是野心家欺人的鬼話。推翻帝國主義,不許他再來作祟,全世界蓋有好些人民業已醒覺了。
「中國呢?也醒覺了(除開政客官僚軍閥)。二九年假共和大戰亂的經驗,迫人不得不醒覺,知道全國的總建設在一個期內完全無望。

「最好辦法,是索性不謀總建設、索性分裂,去謀各省的分建設,實行『各省人民自決主義』。二十二行省三特區兩藩地,合共二十七個地方,最好分為二十七國。」
李登輝多年前主張中國一分為七,才比較好管治,遭大陸臭罵。沒想到毛氏的分裂中國主張更厲害吧?
「湖南呢?至於我們湖南,尤其三千萬人個個應該醒覺了!湖南人沒有別的法子,唯一的法子是湖南人自決自 治,是湖南人在湖南地域建設一個『湖南共和國』。我曾着實想過,救湖南,救中國,圖與全世界解放的民族攜手,均非這樣不行。湖南人沒有把湖南自建為國的決 心和勇氣,湖南終究是沒辦法。」【見註1

大家讀到這裏,筆者就不需要寫太多了。

平情而論,年輕的毛澤東和今天香港主張本土自治、傾向獨立的年輕人一樣,都有一腔熱血。毛氏那時儘管已經信仰馬列,但還未像後來建國之後特別是在文 革時期般走火入魔,而是和梁啟超等人一樣,努力思考救國救民之道;他主張「湘獨」、把中華帝國一分為二十七,也都是為了湖南人好、中國人好。用時下的語詞 形容他,他信仰馬列,因此是「左膠」;他主張地區全自治、獨立和民族自決,怎樣也不能算是「大中華」。因此,京港老左派、當權派諸位應該想想,毛氏當年如 此,大家卻覺得他是進步的、革命的、愛土地愛人民的;那麼,為何今天一些港人主張本土、要求自治、傾向港獨,就給打成大逆不道呢?筆者認為,如此厚此薄 彼,是不公平的。京港當權派是不是應該像仰慕青年毛澤東一樣,愛護主張港獨的港青呢?

【註1】毛氏早期的有關著作見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CN10472070
【註2】此段引文取自中華書局1990年出版的梁啟超《飲冰室合集》之三十五收錄的《解放與改造發刊詞》。
【註3】近年有一些歷史學研究替陳烱明翻案,認為孫、蔣氏走的由上而下的大一統民主方向結果導致中國陷於獨裁,陳氏支持的「聯省自治」才是正路;例如湖南大學歷史系王奧的碩士論文「陳烱明的憲政思想研究」:http://m.doc88.com/p-3048092999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