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港人支持有中國特色的特首普選,一眾京官面不紅耳不熱傾力推銷:
「中央真心實意推進香港民主」、「中央是香港最大的民主派」、「中央是香港民主發展背後的最大推手」、普選方案是「靚女」是「精品」、提委會是塊「美玉」是個「好東西」,是一項「偉大的政治發明」、「提委會愈看愈可愛」……
這些京式推銷愈聽愈可愛,愈聽愈可信,排山倒海,似夢迷離,聽的人好骨痺,說的人夠勇氣。
除了賣這些寶藥,最近一眾港官加強以普選立法會做餌,希望港人會支持特首普選「袋住先」,否則連帶2020年普選立法會的黃金機會都會推遲或「化為烏有」,一拍兩散。
失卻立法會普選真的很可惜!但到底,所謂「普選立法會」是什麼一回事?是否港人心目中的直選立法會或全面廢除功能組別?請大家不要有這種美麗的誤會。
普選兼容功能組別
大家不妨留意「普選立法會」的一些可能方向。
最近,內地開始有學者加強研究香港普選立法會與功能組別兼容的可能和立法會普選功能組別長期存在的法理依據,為未來功能組別的長期甚至永久存在製造基礎,他們的論調如下:
1. 《基本法》沒寫明普選要廢除功能組別:
基本法第68條定明「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况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這裏只講普選,沒講明普選等於分區直選,更沒有說「全部議員由分區直選產生」或「最終達至取消功能組別」。
2. 均衡參與原則:香港奉行資本主義,工商界的貢獻和利益舉足輕重。2004年人大常委會《決定》明確重申基本法均衡參與的精神: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任何改變,都應遵循與香港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相協調,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各組別、各方面的均衡參與,有利於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行,有利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等原則。」
3. 功能組別可普選化:2012年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也是「先組別提名後普選」,創造了功能組別的普選模式,社會廣泛接納。
另一方面,中央官員和建制學者的言論亦有啟示。
2007年,時任港澳辦副主任的張曉明已表明,普選立法會不能完全排除功能組別。
他說,不能簡單地把功能組別選舉與普選對立,將功能組別選舉由普選的各種方案中完全排除,普選模式沒有絕對的標準,普選不一定是等於分區直選,不一定是完全畫上等號的。
張曉明又指民主國家如愛爾蘭,亦有採用功能組別選舉,英國的上議院仍有90名世襲的議員,故普選的形式不能絕對化。他表示,普選與功能組別未必不能存在,將來普選時,功能組別如何處理尚待研究。
而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去年9月更赤裸地說,立法會功能組別也是直選,只是看選區,而非居住地。
學者方面,今年2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出,今後最有可能制訂出結合功能組別和普選成分的選舉制度。以中央角度來看,若沒有功能組別,香港將無法有效管治,不單令行政立法關係更趨緊張,亦會讓民粹主義或福利主義抬頭。
綜合以上所得,未來的立法會普選方案,很可能是普選特首的翻版,以普選之名,令功能組別變得更名正言順,正如2017方案中,500萬合資格選民合理化1200人組成的提委會一樣。
以「假普選」立法會方案去為「假普選」的特首方案護航,讓人「心動」,十分諷刺。
騙案,往往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新任一哥可能要幫手睇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