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傳來的消息,不會令中國人震驚,而會引發更大的同情。傳真圖片中的人血殷紅、視頻上的重武器咆哮、新聞中民眾傷亡數字的不斷攀升,在在令人想起二十四年前中國北京的八九六四。一樣是面對社會轉型、民心思變,不一樣的是力量脈絡、政治矛盾;一樣是發生當權者粗暴鎮壓、冷血屠殺,不一樣的是官民角色、外圍環境。由表入裏,人們還可發現更多更深邃的異同。
一、開羅的「天安門」
不過,無論怎樣看,歸根到底,大屠殺之能夠在北京和開羅發生,關鍵都是軍隊和殺人武器都掌握在極少數人手裏,而這極少數人不受任何約束,能夠為所欲為,搞了政變然後殺人。
有憲法的規範嗎?沒有。憲法的有關條文反而是把軍權集中在極少數人手上的依據。有民意對軍權的制約嗎?沒有。無論是中國大陸還是埃及,一直以來的統治者都刻意把軍隊神聖化,人民慣性地相信宣傳,把軍隊看作國家民族救星、社會穩定力量,儘管軍隊裏頭的所有黑暗、腐敗,都沒人敢去碰(大陸近年由民眾、二奶揭出的貪官多得不可勝數,貪貫滿盈罄網難書,但很奇怪,似乎沒有一宗是揭到軍隊頭上的。又,薄熙來案中,軍隊某些派系有很重腳色,但公開審訊的幾個人,都是文職,出問題的軍頭頂多由「內部解決」。這些是否都為了保住「人民軍隊愛人民」的童話般的純真?)。
大家可以對比一下台灣。今年7月,一名陸軍下士犯小過受禁閉,期間在烈日高溫下依上級命令不停操練致死;社會反應強烈,二十五萬民眾在台北上街抗議軍方嚴重違反人權。結果,國防部長負政治責任主動辭職;立法院亦隨即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把非戰爭時期軍人審判從軍法體系全面移交民間司法單位負責。政府服務人民,軍隊也不過是人民公僕,不是什麽大救星。北京和開羅的大屠殺,不會在台灣的自由民主體制下出現。【筆者按】對埃及年來局勢的一個獨到分析,見7月13日蕭少滔在《輔仁媒體》網站的文章〈埃及的第二次革命與中共的第三次錯誤解讀〉http://forum.memehk.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239
。蕭先生是中大校友,不少讀者會認識他。
二、薄案的算術
薄熙來案將於月內審結。此案無甚看頭,可從起訴薄氏的罪名看出。堂堂一個省╱直轄市級黨領導兼中央政治局委員受賄、貪污,牽涉數額只兩三千萬人仔,僅抵得上一個典型縣、村級領導貪污的零頭,根本不可信。那個數字,說穿了,不過是當權派要把薄某打倒翻不了身,卻又不想令整個從來永遠「偉光正」的黨太難看的一個算術平衡。
大陸有薄某唱紅打黑搞復辟文革,香港則有梁某得紅黑二道保駕護航搞中港融合,港人同樣驚懼,北京卻有不同看法。
三、評價梁振英的能力
東西不可亂吃,邏輯卻可胡來。黑社會也有愛國的,「梁粉」當中有黑老大,所以梁振英是愛國的。如此作「有效」結論,在今天香港的某些圈子裏,大概也行得通吃得開。所以,莫怪筆者今天好像降低標準,拿一個納粹黨員的理論來分析特首梁振英。不過,這個理論和分析本身是嚴肅的、嚴格的、貼切的;筆者不以人廢言,還在於希望我們的統治者比較容易聽得進去……。
解決香港的深層矛盾,需要一個勇於主導而事事恰到好處的特首。如果他有主導的能力與意志,那麽,《基本法》賦予他一個近乎理想的工具:行政主導。又如果他能善用這件工具與各種社會力量周旋而大體上做到無過無不及,則儘管這件工具本身帶有濃厚的專權味道,很多重大問題依然都可以像新加坡那樣比較妥善解決。最適合用以分析這個場景的概念,無疑是博弈論中的von Stackelberg equilibrium(斯氏均衡)。
斯氏全名Heinrich Freiherr von Stackelberg,1905年生於一個德國貴族家庭,卒於1946年;名字中的Freiherr,德文指男爵(爵位+von+地名,是典型德意志、奧地利貴族命名法之一)。1931年,斯氏正式參加德國納粹黨;兩年之後,更當上護衞隊(SS)的沙展。當時,他還是柏林大學的教授。可見,個別學者依附專制權力助紂為虐,殊為可惜,卻不是什麽新鮮事。
最簡約的斯氏模型,可通俗描述如下:在一個二方博弈裏,一方是「領導」,另一方是「蟻民」。博弈只有一回合,領導有主動權,可以先出招,之後毋容反悔,然後輪到蟻民見招拆招,博弈即完。所謂「斯氏均衡」,就是雙方按客觀形勢作出上述最佳選擇之後的結果。這句話要稍作解釋。
蟻民一方的選擇比較簡單。抽象而言,相對於領導使出的任一招數,如果蟻民有若干個有利對策,那就優選對自己最有利的一個便是。領導一方可用的招數有多少個,與之對應的蟻民優選對策便有多少個。如此,領導的最佳做法,不是單按自己的喜好或意識形態選擇出招,而是要看蟻民對自己可能使出的所有招數的各個優選對策當中,哪一個對自己最有利便選那一招。假借中國傳統說法來形容,就是說:領導首先要「推己」、「及人」,然後「反求諸己」【註】。
這個簡單的模型,起碼有三個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涵義:
第一,在雙方既定的偏好底下,博弈的最後局面有多好,由出先手、有主導權的一方決定;如果這局面達不到客觀條件之下可能的最好結果,理論上,領導即主導者要負全責。
現實解讀:香港的局面不如理想,主要是手握行政主導權而用不得其所的領導者搞出來的。
第二,就算領導有絕對主導權可出先手,博弈的最後局面,也必然包含蟻民的偏好、意願;領導按主觀行事而漠視這點,是結局不理想的根本原因。這與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的一句名言同一個道理:「人創造自己的歷史,但並不可以隨心所欲,並不是在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面對的、既定的、繼承下來的條件下創造。」
現實解讀:「親中亂港」是領導人不顧民意、按自己的「左」傾意識形態一意孤行的必然產物。
第三,斯氏模型裏的兩個角色,在現實世界裏可能互換。如果領導放棄主導權,蟻民反而採取主動出招,逼使領導被動拆招,即出現反客為主的局面,結果若對領導不利,乃是咎由自取。
現實解讀:政府遲遲不肯提出政改藍圖,泛民遂出先手推「政改 + 佔中」連環方案,取得主動權,乃是梁振英自己放棄「行政主導」這個工具優勢的結果;梁氏陷入這個被動處境,暴露了作為領導的最大無能,就算有「愛字幫」、「出聲幫」甚或黑幫造勢,也於事無補,反而更輸了形象。
上述理論模型,儘管出於納粹手筆,卻是中性的,誰都可以應用(早已成為主流經濟學研一教程裏必講的內容)。梁氏在月底十天的休假期間有空,拿這個理論模型來幫助思考,肯定對他、對香港都有益。
當然,《基本法》賦予特首的「行政主導」權,只與立法程序有關,並非在所有問題上都適用。此外,有些事情發生了,特首必須跟着反應。在這兩種情況底下,上述「斯氏模型」都沒有指導意義。特首能否處被動或無必然優勢的主動位置上「執生」,視乎他另外的一種領導能力。從近期的事例看,大家無法對他這方面的能力樂觀。「道歉論」暴露了他是個法盲;要求教統局局長向他提交教師公餘爆粗的報告,則顯示出他常掛嘴邊的「事無大小」論,其實不過是欠缺分寸。然而,這兩方面的不濟,對領導人而言,都是很大的弱點。這是連心水比較清的當權派也不能不承認的。
四、台北的五千輛「微笑單車」
台北市長郝龍斌四年前夥同捷安特(自行車)公司董事長劉金標,替北市做了一件實事:為實現「低碳城市」,設立「微笑單車」(U-bike)租賃系統,備大批橙黃色悅目輕便的單車供民眾免費或低費享用,現已成為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系統的一個有用補充。
「微笑單車」系統去年11月底正式運作,各自助租賃站的實時租賃資訊,用手機上網便可取得,堪稱方便。至今年6月,北市已建成103個「微笑單車」租賃站,備用單車超過三千輛,四年來租賃總人次已達六百六十萬,平均每天四千人次,可見相當受歡迎,雖然因電子收發記賬系統故障而令用家不滿之況,仍時有所聞。按計劃,明年年中的「微笑單車」租賃站數將達162個,備用單車輛數將達5350輛,目標是追及巴黎的水平(詳見維基「微笑單車」條 http://zh.wikipedia.org/wiki/微笑單車
二、薄案的算術
薄熙來案將於月內審結。此案無甚看頭,可從起訴薄氏的罪名看出。堂堂一個省╱直轄市級黨領導兼中央政治局委員受賄、貪污,牽涉數額只兩三千萬人仔,僅抵得上一個典型縣、村級領導貪污的零頭,根本不可信。那個數字,說穿了,不過是當權派要把薄某打倒翻不了身,卻又不想令整個從來永遠「偉光正」的黨太難看的一個算術平衡。
大陸有薄某唱紅打黑搞復辟文革,香港則有梁某得紅黑二道保駕護航搞中港融合,港人同樣驚懼,北京卻有不同看法。
三、評價梁振英的能力
東西不可亂吃,邏輯卻可胡來。黑社會也有愛國的,「梁粉」當中有黑老大,所以梁振英是愛國的。如此作「有效」結論,在今天香港的某些圈子裏,大概也行得通吃得開。所以,莫怪筆者今天好像降低標準,拿一個納粹黨員的理論來分析特首梁振英。不過,這個理論和分析本身是嚴肅的、嚴格的、貼切的;筆者不以人廢言,還在於希望我們的統治者比較容易聽得進去……。
解決香港的深層矛盾,需要一個勇於主導而事事恰到好處的特首。如果他有主導的能力與意志,那麽,《基本法》賦予他一個近乎理想的工具:行政主導。又如果他能善用這件工具與各種社會力量周旋而大體上做到無過無不及,則儘管這件工具本身帶有濃厚的專權味道,很多重大問題依然都可以像新加坡那樣比較妥善解決。最適合用以分析這個場景的概念,無疑是博弈論中的von Stackelberg equilibrium(斯氏均衡)。
斯氏全名Heinrich Freiherr von Stackelberg,1905年生於一個德國貴族家庭,卒於1946年;名字中的Freiherr,德文指男爵(爵位+von+地名,是典型德意志、奧地利貴族命名法之一)。1931年,斯氏正式參加德國納粹黨;兩年之後,更當上護衞隊(SS)的沙展。當時,他還是柏林大學的教授。可見,個別學者依附專制權力助紂為虐,殊為可惜,卻不是什麽新鮮事。
最簡約的斯氏模型,可通俗描述如下:在一個二方博弈裏,一方是「領導」,另一方是「蟻民」。博弈只有一回合,領導有主動權,可以先出招,之後毋容反悔,然後輪到蟻民見招拆招,博弈即完。所謂「斯氏均衡」,就是雙方按客觀形勢作出上述最佳選擇之後的結果。這句話要稍作解釋。
蟻民一方的選擇比較簡單。抽象而言,相對於領導使出的任一招數,如果蟻民有若干個有利對策,那就優選對自己最有利的一個便是。領導一方可用的招數有多少個,與之對應的蟻民優選對策便有多少個。如此,領導的最佳做法,不是單按自己的喜好或意識形態選擇出招,而是要看蟻民對自己可能使出的所有招數的各個優選對策當中,哪一個對自己最有利便選那一招。假借中國傳統說法來形容,就是說:領導首先要「推己」、「及人」,然後「反求諸己」【註】。
這個簡單的模型,起碼有三個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涵義:
第一,在雙方既定的偏好底下,博弈的最後局面有多好,由出先手、有主導權的一方決定;如果這局面達不到客觀條件之下可能的最好結果,理論上,領導即主導者要負全責。
現實解讀:香港的局面不如理想,主要是手握行政主導權而用不得其所的領導者搞出來的。
第二,就算領導有絕對主導權可出先手,博弈的最後局面,也必然包含蟻民的偏好、意願;領導按主觀行事而漠視這點,是結局不理想的根本原因。這與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的一句名言同一個道理:「人創造自己的歷史,但並不可以隨心所欲,並不是在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面對的、既定的、繼承下來的條件下創造。」
現實解讀:「親中亂港」是領導人不顧民意、按自己的「左」傾意識形態一意孤行的必然產物。
第三,斯氏模型裏的兩個角色,在現實世界裏可能互換。如果領導放棄主導權,蟻民反而採取主動出招,逼使領導被動拆招,即出現反客為主的局面,結果若對領導不利,乃是咎由自取。
現實解讀:政府遲遲不肯提出政改藍圖,泛民遂出先手推「政改 + 佔中」連環方案,取得主動權,乃是梁振英自己放棄「行政主導」這個工具優勢的結果;梁氏陷入這個被動處境,暴露了作為領導的最大無能,就算有「愛字幫」、「出聲幫」甚或黑幫造勢,也於事無補,反而更輸了形象。
上述理論模型,儘管出於納粹手筆,卻是中性的,誰都可以應用(早已成為主流經濟學研一教程裏必講的內容)。梁氏在月底十天的休假期間有空,拿這個理論模型來幫助思考,肯定對他、對香港都有益。
當然,《基本法》賦予特首的「行政主導」權,只與立法程序有關,並非在所有問題上都適用。此外,有些事情發生了,特首必須跟着反應。在這兩種情況底下,上述「斯氏模型」都沒有指導意義。特首能否處被動或無必然優勢的主動位置上「執生」,視乎他另外的一種領導能力。從近期的事例看,大家無法對他這方面的能力樂觀。「道歉論」暴露了他是個法盲;要求教統局局長向他提交教師公餘爆粗的報告,則顯示出他常掛嘴邊的「事無大小」論,其實不過是欠缺分寸。然而,這兩方面的不濟,對領導人而言,都是很大的弱點。這是連心水比較清的當權派也不能不承認的。
四、台北的五千輛「微笑單車」
台北市長郝龍斌四年前夥同捷安特(自行車)公司董事長劉金標,替北市做了一件實事:為實現「低碳城市」,設立「微笑單車」(U-bike)租賃系統,備大批橙黃色悅目輕便的單車供民眾免費或低費享用,現已成為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系統的一個有用補充。
「微笑單車」系統去年11月底正式運作,各自助租賃站的實時租賃資訊,用手機上網便可取得,堪稱方便。至今年6月,北市已建成103個「微笑單車」租賃站,備用單車超過三千輛,四年來租賃總人次已達六百六十萬,平均每天四千人次,可見相當受歡迎,雖然因電子收發記賬系統故障而令用家不滿之況,仍時有所聞。按計劃,明年年中的「微笑單車」租賃站數將達162個,備用單車輛數將達5350輛,目標是追及巴黎的水平(詳見維基「微笑單車」條 http://zh.wikipedia.org/wiki/微笑單車
)。十年前,筆者任職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之時,曾提出建立類似台北「微笑單車」系統的建議,可惜獲得零支持。估計,再過十年,香港也不會有這種低碳建設。台北在「微笑」,香港環保志士和單車粉絲卻只能望穿秋水也。
氣短集.之三
《信報》特約評論員
氣短集.之三
《信報》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