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

蕭海燕:如何保持香港廉潔?



從年初特首選戰至今,香港政治人物的各種型號貪腐新聞源源不絕——僭建、收受商業利益、受賄、貪威識食、佔公職便宜、走法律罅騙房津……,即使不是 經常注意香港新聞的中外朋友,都很關注香港的廉潔狀況,主動探討香港出現的這種情況,到底是政策性、制度性、個人失德,還是貪污研究常用的「深層貪污文 化」理論所致。

說到底,香港在自由民主、經濟發展、生活質素這幾方面未必很有優勢,但香港的廉潔和法治在華人世界、「新工業化經濟」以至國際上,仍然是一種「軟實力」。

那些看似「你來我往」的醜聞揭發,也許多多少少涉及不同陣營之間的政治策略,即使輿論避免未審先判,客觀上這類醜聞對事件主角及其陣營已造成打擊,也對香港在國人和國際的廉潔形象有所衝擊。

香港廉潔落後星洲

正因廉潔形象對香港的管治和經濟地位非常重要,市民和傳媒更有知情權和問責權。只是焦點應該放在貪腐的事實,以及背後的制度或社會經濟結構變化的意義,而非把焦點放在個別官員的榮辱、是否丟官、是否「政治清算」之類的陰謀論上。

香 港乃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面對的是世界各大小經濟體系的競爭,傳統上,社會非常重視各類國際評級和排名。面對全球化時代、各新興經濟體(其他地區和國內) 和具備國家發展戰略優勢的前「小龍」(如新加坡和南韓)的競爭、內部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問題的限制,香港近年在經濟、自由和城市宜居等領域,時而保持領 先,時而遇到下調壓力。

在廉潔透明度上,據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TI)公布的「2011國際貪腐觀感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香港廉潔排名為全球第12位(8.4分),雖然明顯落後於第5名的新加坡(9.2分),但仍緊隨北歐及其他穩定高度發展的經濟體(如瑞士、荷蘭);排 第1位和第2位的紐西蘭和丹麥得分一直維持在9.39.5,香港在過去十年的分數是從8分逐步提升至今。

此項國際貪污研究中的調查和排 名,反映的是十家國際機構(如世界銀行、非洲發展銀行、EUI等)對國際商界和分析員對不同國家公營部門的貪腐觀感的調查和評核;由於這是關於「觀感」, 一個地方、政府給予外界的廉潔印象,即有機會影響這類指數,即使在政治或政策規制上沒有出現系統變化。

香港自廉政公署成立以來,強調打貪、防貪和教育「三管齊下」的模式已獲國際許為有效和制度的模範。

從國際機構報告和排名看,自九七回歸後,香港的反貪政策沒有多大改變,為何現在才陸續揭發這貪腐醜聞?是本地監管出現漏洞,還是這些國際調查失效?是「小題大做」?還是值得香港思考後工業、全球化和中港經濟融合階段的貪污定義為何?對香港廉政的挑戰和需求在哪裏?

中港融合的利益誘惑

香 港自樹立廉署有效肅貪倡廉的模式和成績以來,社會甚少關注貪污——有問題,立即舉報即可。自從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國實施經濟改革開放,幾乎所有關於「貪污」 的報道、研究和經驗都是「大陸問題」。國際貪污研究主要關注第三世界國家的嚴重貪腐與長期貧窮和不發展問題,一般會從原始、獨裁政權、殖民式經濟、前現代 社會(社會制度含糊,人與家族關係為社會基礎)、「尋租」(rent-seeking)文化等解釋。顯然,這些理論對過去三十年的香港都沒有參照意義。

事實上,香港忽視了兩大結構性轉變:

一、 近年隨着全球金融經濟愈來愈龐大和複雜、選舉經費和政策游說利益也愈來愈高,歐美發達經濟體和民主社會也接連爆出貪污醜聞(如美國ENRON案),而發達 社會的貪腐定義則更為複雜,一般很少出現直接金錢賄賂,而更多是體現在涉及重要資訊或違反基本程序的延後利益輸送、政商利益結合(如英國政府與梅鐸新聞集 團的緊密「合作關係」)、鑽法律和政策空子之類(如香港舊制公務員及其他法定機構院校等的薪津福利濫報問題)。

因此,貪腐現在更多是政治醜聞,未必完全可循法律途徑懲處。要維護社會體制的公益和廉潔,應該如何從政策和制度應對這些新問題?

二、在全球化或地區融合的過程中,發達社會與發展中社會同時納入同一套框架運作,原有足以應付透明和法治意識較強社會的規制,顯然不足以規管來自第三世界社會文化觀念的成員。
LSE校長Howard DaviesENRON案和「倫敦格勒」(金融城是否變成俄羅斯洗錢天堂)討論時曾作解釋,以往「金融城」或高端資產的管理層,多是出自「類似教育」 (如愛丁堡或牛津劍橋,甚至幾家私立高中)和社會階層;所謂「蘇格蘭基金經理」,他們的文化和背景接近,而精英小圈子雖有弊病,但優點是精英圈子內的社朋 壓力構成的自律和監督,可比法律更有效。

不過,全球化的金融機構現在愈來愈要靠明文法規,許多行業和機構規制未能及時回應不同文化背景帶來的衝擊(如來自前蘇聯文化的俄羅斯、東歐、印度,甚至阿拉伯國家、中國等),而且上有法規,下自然有對策。

新近的醜聞顯示,即使在社會機會和工作待遇豐厚的時代,這套多年以來香港普遍信任的防貪框架,以及仍算自由的傳媒監督下,各種濫用職權、貪污受賄、利用公職之便貪婪、私相授受仍然發生。

面對這年頭福利和晉升機會愈來愈少、競爭愈來愈激烈、九七金融風暴後「鬥蠱惑」文化日益普遍,加上兩地融合不同社會文化標準的誘惑和衝擊,我們是否須要重新思考如何更現實地回應未來的廉政挑戰?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國際關係學士、倫敦亞非學院外交碩士,現為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