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作《史記》,完成於漢武帝末年。班固作《漢書》,書未成而作者因過去與外戚竇憲的關係,死於獄中,事在和帝永元四年。一屬西漢,一屬東漢,相去公元前及公元後各約九十年。我們今日看來,這兩部書好像聯袂而出。其實它們間隔了一百八十年的距離,等於我們之去前清嘉慶年代。
《史記》和《漢書》一為私人著作,另一書稿則經皇帝看過,有國史的色彩。司馬遷自稱「成一家之言」和「藏之名山」,已經和班固作書的宗旨不同。況且《史記》是通史,《漢書》是斷代史。兩位作家的個性癖好不同,也使他們取材行文之間,有相當的出入。然則公元前九十年和公元後九十年,中國的作家和思想家所處的環境已有大幅度的變化。其中一個重要的關鍵,在於漢武帝用董仲舒之建議,罷斥百家,獨尊儒術。其實漢朝立國行雜霸之制,有法家思想,文景之際,施政又有道家精神,董仲舒自己的著作,還參和著陰陽五行的成分涉及災異。總之整個漢代思想,是一種有選擇性的大綜合,早經中外學者闡釋。我們在這裡要特別強調指出的,董仲舒之尊儒,並不是以尊儒為目的,而是樹立一種統一帝國的正規思想,這有他自己的言辭為證。他曾對漢武帝說:
《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異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紀統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
這段話否定學術的獨立性,坦白地承認提倡學術,旨在支持當今政權。武帝之置五經博士,立學校之官,舉賢良,都根據這宗旨著眼,從此中國龐大的文官集團,有了他們施政的正統邏輯。司馬遷和董仲舒同時,他讀書不受這政策的影響。而班固年輕時「正規的」儒家思想,已有一百多年的基礎。況且後漢創業之主光武帝劉秀自己就曾為大學生。第二個皇帝明帝劉莊更以學者自居,曾在辟雍(大禮堂)講尚書。第三個皇帝章帝劉坦親自在白虎觀制定五經異同,班固也在列。在這種政權領導下的環境裡著書,就難脫離國家所定標準的束縛了。
司馬遷和班固一樣,自稱是周公和孔子的信徒。可是今日我們一打開《史記》,隨意翻閱三五處,即可以體會到作者帶著一種浪漫主義和個人主義的作風,爽快淋漓,不拘形跡,無腐儒氣息。他自稱「少負不羈之才,長無鄉曲之譽」,應當是一種真實的寫照。他所崇奉的「士為知己用,女為悅己容」也可以說是歸源於儒家道德,可是這立場就已經和經過正統限制的所謂儒家不同了。
《史記》裡寫荊軻和高漸離飲酒擊筑,又歌又泣,旁若無人,已近於董仲舒所說的「邪辟」。並且項羽是漢高祖劉邦的死對頭,而《史記》裡的〈項羽本紀〉排列在〈高祖本紀〉之前(若在後代必稱「項酋」、「偽楚」,而「本紀」只能降格為「載記」)。文中又把項羽寫成一個雖暴躁卻又渾憨可愛的角色,其英雄末路,令人憐惜。與之相較,劉邦反像一個偽君子。而司馬遷形容呂后殘虐戚夫人,以致她親生的兒子孝惠帝指斥她「此非人所為」。班固作「漢書」時,有關劉邦的一段,還大致採取司馬遷的材料。但是他的〈高后記〉則隱惡揚善,對戚夫人事一字不提,而只在書末〈外戚傳〉內敘及。
《史記》除了〈刺客列傳〉之外,還有〈滑稽列傳〉,〈日者列傳〉和〈龜策列傳〉可謂涉及九流三教,有呈現整個社會之剖面的樣子。班固書裡雖有〈東方朔傳〉,卻不再縷列非正派或下流的文化資料。
司馬遷藉著〈貨殖列傳〉發揮他個人的私利觀。「夫千乘之王,萬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猶患貧,而況匹夫編戶之民乎!」他又說:「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學而俱欲者也。」而且從他看來,貧窮是恥。「若至家貧親老,妻子軟弱,歲時無以祭祀進食,飲食被服不足以自通,如此不慚恥,則無所比矣!」遲至今日兩千多年之後,很多受過教育的中國人或敢心裡如此想,恐怕不會有很多人嘴裡能如此說。
也因其如此,司馬遷就受到班固的指責。《漢書》裡就有〈司馬遷傳〉,內中批評他「又其是非頗繆於聖人,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後六經,序遊俠則退處士而進奸雄,述貨殖則崇勢利而羞賤貧,此其所蔽也。」
這些地方還不足十分的表現班固的正統思想,最使我們看出他的作品在歷史上是屬於「罷斥百家獨尊儒術」之後的產物者,乃是《漢書》裡的卷二十〈古今人表〉。這表裡列有古人一千九百三十一人,包括傳奇式的人物如女媧氏有巢氏,《論語》中有名的孔門弟子,《春秋》中的國君等,至於秦亡為止。而由作史者「顯善昭惡」地按上上至下下區分為三等九則。內中的「上上聖人」者十四人,包括三皇五帝;而以周公孔子殿後。仲尼之外即再無聖人,雖孟子只與顏淵,管仲同屬「上中仁人」。老子與商鞅,申子,墨翟,韓非都屬「中上」,與孫臏白起一流。刺客荊軻則為中中和孟嘗君呂不韋同品。而「下下愚人」裡既有蚩尤,共工,三苗,也有傾國傾城的褒姒和妲己。秦始皇雖焚書坑儒,班固只貶之為中下,因為他下面還有二世胡亥列入「下中」,宦官趙高列入「下下」。
從我個人的眼光看來,除非作者束髮受教以來,就先培養了一段「常經」和「異道」的觀念,決難如此只憑古書裡一句一段的敘述即能將這麼多的人物列表區分其品格,有如衡量其材之長短。
因此我們也可以推想世俗觀念中的儒家的拘泥,並不一定是孔子和他門徒的真性格。多方面那些呆板的型式,還是後人之所造作,其目的在維持文官集團的緊湊。總算還是中國讀書人的運氣好,得有太史公司馬遷在蘭台令班固之前寫作,否則沒有《史記》,逕由《漢書》開二十三史之端,中國史學的傳統,必更趨向「文以載道」的方針,更缺乏「百家殊方」的真實性和生動活潑了。
文景之治
漢朝於公元前二百○二年統一全國,分封異姓功臣為王者七國,同姓子弟為王者九國。又有侯國一百餘。封侯只食邑,不理民政。王國則儼然獨立,「宮室百官同制京師」。這只算是中央權力還沒有穩定之前,「不為假王填之,其勢不定」的臨時辦法。所以帝業一確定,劉邦和呂后,就用種種方法,去消滅異姓功臣。內中只有長沙王吳芮被封四月之後病故,可算善終,又四傳之後無嗣才除國。其他或遭擒殺,或被逼而亡命於匈奴,統統沒有好結果。
而呂后以女主專政,以呂產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呂氏封有三王,引起朝內大臣和朝外諸王嫉妒,釀成「諸呂之亂」。直到呂家勢力被撲滅,文帝劉恆被擁戴登極,漢朝帝業,才算穩定。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傳位於兒子劉啟,是為景帝,在位十六年。這三十九年,從公元前一百七十九年到一百四十一年,漢朝的政局,開始正規化。根據傳統謚法,「道德博聞曰文」,「由義而濟曰景」。文與景都是上好稱呼。而劉恆與劉啟間輕刑法,減賦稅,親儒臣,求賢良,年歲收成不好就下詔責己,又不大更張,一意與民休息。其恭儉無為,在中國歷史上造成「文景之治」,是中國統一以來第一次經歷史家稱羨的時期。
可是今日我們從長時期遠距離的立場看來,這一段歷史,也要賦予一種新的解釋。
中國因賑災治水及防「虜」需要,在公元之前就完成了統一,在政治上成為一種超時期的早熟。漢高祖劉邦還沛縣時,作歌鳴志自稱「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可見得他在不經意的時候已經把個人功業和國家安危看作一體。創業既艱難,守成也不容易。因此他與呂后總以鞏固新朝代為前提,甚至屠殺功臣,不擇手段。從個人的立場,我們不能對他們同情。其殘酷少恩,至少和「聞一不義殺一不辜雖得天下不為」的宗旨相違。可是從公眾利益著想,我們卻又感覺到因當日情況,他們隻身負責天下一統的局面之棘手,誠有如一千七百年後西方的馬基維利著《威權皇子》時所說,執政者的恩怨與個人恩怨不同。司馬遷記劉邦聽說呂后已將他得意功臣韓信處死時,「且喜且憐之」,班固亦稱「且喜且哀之」。這樣的記述和其他文字上描寫漢高祖的情形一致,應當是基於事實。
在紙張還未出現文書還靠木簡傳遞之際,中國已經在一個廣大的領域上完成統一,不能說不是一大成就。可是今後中國兩千年仍要對這成就付出相當代價。各地區間經濟因素的成長,是這些地區特殊社會與特殊文化的張本,也就是地方分權的根據。在此種因素及其廣泛實施和有關習慣法制都沒有發展之際,就先籠頭套上一個統一的中央政府,以後地方分權,就無憑藉。各地方連自治的能力都沒有,又何遑論及民權?因此就只有皇權的膨脹與鞏固。
文景之治,表面上人民受惠,然則其施政不出於「開明專制」的典型。我們也知道:在一個廣大的領域之上行專制,必自命開明。因為它執掌絕對的皇權,除了以「受天命」和「替百姓服務」之外,找不出一個更好支持它本身存在及其作為的邏輯。其真偽不論,即算它做得最好,頂多亦不過「民享」,而不是「民治」,長期如此,其權力必凝固而為官僚政治。
在文景之治的階段裡,最重要的一個變動,乃是公元前一百五十四年「七國之亂」,吳王劉濞是漢高祖的侄子。他的長子劉賢在文帝時侍從皇太子即是後來的景帝飲酒博弈,兩人發生爭執,劉賢被景帝打死,皇室將他的屍體送還吳國歸葬,而吳王堅持送他回長安埋葬,有讓文帝景帝受道德責譴的樣子,並且茲後即稱病不朝。因此這糾葛及人命案可以視作以後吳楚叛變私下裡的一個原因。
實際上還有一個原因,則是吳國處於長江下游,煎礦得銅,煮水為鹽,吳王即利用這商業的財富,減輕並替代人民的賦稅,因之得民心。他又收容人才,接納各地「豪傑」。根據當日的觀念,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變的證據,只要有叛變的能力也可以算數。所以御史大夫(皇帝的機要秘書長)晁錯就說:「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已指出一個地方政治經濟和法制因素不能任之自由發展的道理。
果然因削藩一事吳王劉濞反,其他楚,趙,濟南,留川,膠東,膠西也反,以誅晁錯為名。景帝起先倚錯為先朝重臣圖吳,這時又受袁盎之計殺錯。晁錯奉皇帝之召議事,他穿朝衣晉謁,不料被騙,臨頭碰上一個離間君臣大逆不道的罪名被車載東市而斬首。這樣七王就失去了稱兵所憑藉的理由。
七國的叛變,也因先朝宿將周亞夫的指揮得當,不出三月而事平,七王皆死,首事者妻子入宮為奴。又十一年景帝又以條侯太尉周亞夫「此央央非少主臣也」,也就是看出他經常帶有不高興和不服氣的態度,很難在繼位皇帝下做社稷之臣的樣子,找著細故將他下獄死。這時漢朝同姓子弟的王國,或國除改為郡縣,或被分裂為小王國,其官僚亦由朝廷遣派,一到漢武帝初年,殘存的王國更有名無實,漢朝實際已恢復秦朝全面郡縣的體制。司馬遷作〈景帝紀〉時,注重劉啟一朝,為「安危之機」。只有班彪班固父子作《漢書》時才強調文帝「寬忍」,景帝「遵業」。又提出「周云成康,漢言文景」的歌頌。
中國官僚制度之下,皇帝是一切爭端和是非的最高裁判者,即使對付技術問題,也必予以道德名義。很多事情其解決辦法又要迅速確斷,因此通常慘酷少恩。漢朝的皇帝中,只有第七位宣帝劉詢對此情節瞭解最深,而且直言不諱。他的太子見他因大臣稍出不遜之辭,即將他們處死作諍諫,宣帝即作色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並且嘆說:「亂我家者,必太子也!」
這些事蹟使我們知道歷史資料,不僅是「真人實事」,裡面經常有很多牽涉了有待我們重新考慮的情節。我們讀史,尤其要注意古今環境之不同,及我們的立場與作者立場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