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耀棠說:投白票是不負責任的行為,說這句話真是無知到極。
任何一種選舉,甚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投票,都有投白票的,投白票本來就是選舉制度所允許,是一種棄權的表示。投票都是不記名的,目的是讓投票的人可以獲得最高限度的自由,可以傾聽內心的聲音,依照個人(或選民)的意願作出選擇。
如果投白票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那就應該立法,規定任何人不可投白票,否則可依法取消資格──但既然不記名,又如何取消資格呢?因此對任何選舉來說,白票都是無可避免的。投白票可以有兩重含義,一種是對該次選舉的抵制,一種是其中選項沒有一個符合自己的意願。對一次選舉的抵制未必是不負責任,如果他認為這次選舉是不義的、不公正的、不體面的,他用選票來表達自己的態度,那是一種正當手段,是對個人意志和選舉制度本身的尊重。如果所有選項都不符合自己的心願,為維護個人的選舉權,他放棄自己的選擇,豈不也是對個人意志和選舉制度本身的尊重?
一個負責任的選民應該如何看待他的選票?簡單來說就是不能胡亂投票。就這次小圈子選舉來說,不同的選委來自不同的界別,又都宣稱自己有充份的代表性,那他們應該小心去傾聽選民的聲音,並依照選民的意志去做選擇。假定一個建制派選委本來提名唐英年,但在僭建和婚外情事件後,對他大失所望,而梁振英卻從來都不是他和選民的選擇,如此他的選擇只剩下何俊仁。
照鄭耀棠的說法,投白票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那麼這個可憐的建制派選委,在走投無路之下,說不定只好狠下心來去投何俊仁的票,如此一來,豈不是白白便宜了何俊仁?
一張選票在手,聽誰的旨意填寫,那真是一個問題。如果中央是一個意旨,選民是另一個意旨,聽中央就背叛了選民,聽選民又背叛了中央,那他應該背叛誰更合理呢?假定他的想法和中央一致,那他照中央的意旨去投票,雖然辜負了選民,但選民並不知道他投給誰,因此他可以蒙混過關。但假如他的想法和中央不一致,那他就面臨要不要背叛中央的難題了,中央可不可以背叛呢?背叛了會不會給人發覺呢?發覺以後有甚麼後果呢?
在這種進退維谷之際,投白票是最好的選擇。既然都「選唔落手」,投白票對中央和選民都可以交代,對中央和選民都不存在背叛的問題,他可以心安理得繼續行走江湖,若有人問他投票給誰,他甚至可以很驕傲地說:我投了白票,因為三個人看上去都「不似人君」。
說白了,鄭耀棠那麼痛恨白票,只不過是怕流選,可是他怎麼知道中央就怕流選呢?說不定中央現在希望流選,以擺脫目前的窘境?流選本是選舉的一種可能性,否則制度何必如此設計?
顧鴻飛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