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一本哲學著作,臺灣譯做《被討厭的勇氣》,暢銷臺、日兩地,香港也有作家鄭重介紹。這本書,我當然不懂欣賞,只是讀到書名的「中譯」,初則啞然,繼而嗒然。
什麼叫做「被討厭」,我不明白。「討」者,索取也,乞求也,例如「討飯」、「討好」、「討人憐愛」、「自討苦吃」等等。被討飯的,或稱施主;被討好的,多是權貴。這不必多解釋。
「討 厭」無疑就是「乞人憎」。「香港歷任行政長官,俱非民選,無一不討厭」這一句,假如改為「無一不被討厭」或「無一不被乞人憎」,就完全不知所云。但無論是
在臺灣還是香港,分明都沒有多少人質疑「被討厭的勇氣」六字。一個民族,對自己的文字這樣輕忽,這樣隨意摧殘,實在應從世界文明冊上勾消了。
《論語》有一段話論衞國大夫公叔文子:「夫子時(適當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這三個「不厭」,等於「不厭惡」,卻絕不等於「不討厭」。當然,新中國人十九不讀《論語》。我是陳義過高了。
「被厭惡的勇氣」,意思應和宋朝曾鞏《聖賢》詩末二句相同:「舉世不知何足怪?力行無顧是豪雄。」但即使意思相同,引述中國古人詩,總不如引述日本著作那樣神氣。我古調自愛,不能不承認是落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