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以特首身份為逾期居留的「肖」姓中國肥童出頭,說過往香港出現過很多類似個案,政府會按一貫政策辦事。梁反問若「肖」童並非由內地來港,而是來自其他地區,「會唔會有同樣衝擊手法?」
這個問題其實應該由香港人來質問香港政府,如果逾期居留者不是來自中國,香港政府會唔會有同樣衝擊(法治的)手法去處理事件?逾期居留及協助逾期居留是犯法行為,處理逾期居留事件,政府有既定程序,除了對犯法者提出檢控,同時應去中國尋找「肖」童的父母或親友,安排遣返。
梁 振英強調不能容許有人以不文明、不守社會秩序,甚至近乎犯法的手段表達意見。事實正好相反,表達意見的巿民並沒有「不文明」、「不守社會秩序」、「近乎犯 法」,反倒是整個香港政府多個部門積極配合,協助逾期居留犯法人士,立法會議員竟公然聲稱向入境處施壓。究竟是誰視法律和制度於無物,清楚不過。
好,現在回過頭來回答梁振英的問題,若「肖」童不是來自中國,巿民會因之示威嗎?我估計不會。因為除了中國,別的國家或地區不會有那麼大基數的人以逾期居留身份要求合法居留,對香港法治的破壞力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