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5年1月6日星期二

艾青天: 年輕人何須思想教育



新年伊始,社會荒謬事情同樣不絕於耳。

早前警方以十四名警員圍捕一名只有十四歲、正在「連儂牆」獨自以粉筆畫上雨傘和花朵圖案的女童,事後警方以「刑事毀壞」罪名起訴女童;上周二(1230日)法庭批准警方的兒童保護令申請,讓警方暫時接管女童三個星期。

雖然高等法院周三(1231日)批准女童保釋,但涉案女童仍須在月中出庭應訊。在整事件中,警方與律政司濫權濫控的荒謬行徑,已令社會嘩然。

周五(12日),立法會秘書處建議,禁止示威者通宵留守示威區,以及攜帶帳篷入內。民建聯議員葉國謙認同有關做法,認為示威者「沒有必要」帶帳篷進入示威區;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認為示威區應「每日清場」,以確保其他團體也可以使用該區。

原來懼怕市民爭取普選的聲音和行動不只是政府,還包括立法會內的所謂民意代表,以及功能組別推舉出來的所謂社會精英。

周六(13日),繼早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評論雨傘運動反映青年工作和教育政策不足、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引述「朋友」害怕時下年輕人而紛紛移民、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不能放心二十年後香港交由年輕人接管,以及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接受有線新聞專訪時表示,雨傘運動給他的體驗是須對年輕人增強思想教育。他解釋,年輕時覺得共產黨是壞的,長大後到大陸工作便改觀,現時以身為「中國人」為榮。馬時亨認為,「有些東西只要轉個名稱和手法就能推行,如果明說要把思想注入學生腦中,當然是行不通的」。

馬時亨的言論看似中肯,其實又是偷換概念、魚目混珠的伎倆,敗筆在於硬把「中國人」等同「共產黨」討論。試問,當不當中國人,與共產黨壞不壞有何直接關係?難道「中國共產黨」就是「中國」、「中國人」便等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即使由中國共產黨員負責編寫、由中國共產黨掌管的所謂最高人民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也不至於那麼猖狂。

在短短的訪問環節中,很難期望馬時亨可以詳細解釋他在中國工作期間有什麼經歷,足以改變他過去的一些想法;一兩次的電視訪問也難以令他解釋所謂「改觀」,是指對中國社會的面貌而言,還是對中國共產黨而言;相信前局長也難在訪問中詳細論述當「中國人」與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的分別。讀者恐怕只能在字裏行間,推敲他談話內容背後的想法而已。

馬局長如果以為在中國工作發迹、從中國共產黨操盤下的發展模式得到好處,因而對共產黨改觀或因處身在一個認為是已崛起的大國,由此而自覺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是一種無上光榮,從而認為香港年輕人也須接受這套思想洗禮,還要「轉個名稱和手法」向年輕人推行,這種思維未免流於片面。

雨傘運動反映出多個不同層次的議題:從爭取撤回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重啟政改五部曲」,到要求梁振英下台,其中也帶出本土主義意識抬頭、社會大陸化、中港居民文化和行為差異帶出的爭端、梁振英政府的劣政、警方的濫權和暴力、親建制和泛民政客的表現等等的問題。這些問題,並不是一句「年輕人缺乏上向流動的機會」便可一言以蔽之,更不能說成是當代年輕人的「思想」有問題。馬時亨所謂的共產黨壞與不壞,與年輕人希望改變的現況,難以劃上等號。

無論是年輕人或成年人,每個人的思想行為總會反映對社會現況的看法。年輕人眼見社會存在不公、甚至腐敗的現象,敢於上街發聲,以和平行動表達意見,政府以至整個社會應該細心聆聽。但馬時亨倡議的解決方法,竟是要加強對年輕人的思想教育,他是否只着眼年輕人的雨傘運動影響社會秩序,而漠視促成雨傘運動背後的種種嚴重施政缺失?或者他認為年輕人提出的訴求,全是他們思想偏差和幻覺所致,因而須以「思想教育」予以糾正?這種解決問題的方法,與中國地方政府每每把上訪居民關進精神病院處理,又有何分別?

馬時亨沒有詳細說明他所謂「思想教育」的內容,但如果他認為可以透過改變年輕人思想,令他們接受社會上各種惡劣腐敗現象而不作任何抗爭,此舉不單是掩耳盜鈴,更是把整代人奴化,真的為禍不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