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前,哈爾濱大火奪去了5個90後消防員的性命,他們年齡介乎18至22歲,焚燒了半天的建築成了「樓脆脆」突然崩塌,將5人沒頂。
事後,內地傳媒讚揚他們英勇殉職,是國家英雄,公安部指他們光榮犧牲,追封為烈士。
請看看當局 如何重視英雄、烈士。哈爾濱公安局(消防隸屬公安)事發後10多小時發布585字通報,劈頭近四成半篇幅大談黑龍江領導高度重視、現場指揮、火速批示,由 省委書記數到宣傳部長,由省委辦公廳排到省衛計委,個個英明神武,人民救星。反之,全文只有寥寥57字壓尾談及殉職和失蹤的消防員,宣傳機器再次讓領導們 踩着死人,宣傳自己,標榜政績。
5個殉職消防員繼壓在高溫的瓦礫後,再壓在領導們的腳底下,二次死亡,死得更慘。
獲封為烈士,當局對5人頒發獻身國防金質紀念章,向他們家屬發放撫恤補助金2萬元。
作為世界最大外匯儲備國、作為超英趕美的經濟體(IMF去年估計中國已成最大經濟體),出手2萬元賠一條無價的人命,對家屬而言簡直就是「陰騭獎」(去年韶 關官員飲酒死賠75萬元),對想愛國的人而言,這無疑就是侮辱,口講就英雄,講錢就狗熊,賤視人命和貢獻如糞土,而且這數字只是國家標準的二十七分之一,
尊嚴就這麼一點點。
根據《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和《烈士褒揚條例》,因公殉職烈士,撫恤金可達全國城鎮人均收入20倍再加40個月工資、褒揚金可達30倍人均收入。前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6955元,20倍即54萬,30倍即80.9萬元。
海洋安全與合作研究院副秘書長喬夫曾撰文痛斥,中國長期虧待烈士,為民族犧牲撫恤或還不如空難,因今天的空難、礦難及車禍的賠償可達數十萬,甚至上百萬(2010年黑龍江伊春空難,每人賠償96萬)。
對英雄、烈士厚待如此,那對一介草民如遇槍斃不收5分錢子彈費,百姓豈能不謝主隆恩?
作者是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