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香港最前線”的網站上,看到“反佔中”的組織“幫港出聲”發起人之一的何濼生教授的鴻文:《愛國就是愛黨,愛黨就是為民》, 不禁大歎佩服,因為他說出了中國共產黨很想說卻不好意思說的話來,也直接了當的把愛國等同愛黨,而不必像劉迺強般要拐彎抹角去論證“愛國必須愛黨”(見劉 撰寫的《香港再出發》宣言)。不知道這個觀點是否已成為“幫港出聲”的指導思想,若然,則這個組織大可以改名為“幫黨出聲”。
何教授說:“很多港人指愛國不等如愛黨。這說法表面上言之成理,但我的客觀分析告訴我,最有效的愛國就
是愛黨”。當然,他馬上補充說:”關鍵是如何 去愛”。他還為”一黨專政”提出新的定義,他說:”專政乃指專心為政,為政者毋須飽受政黨輪替的煩擾、虛耗資源、誤國殃民。我認為由全民監督一個執政集團 比多黨輪替更為有效更為理想”。
何教授這個觀點如果不幸被人們接受,則中華民族對這個黨國關係問題的認識將會倒退一百年。何以故,因為早在一個多世紀前,啟蒙大師梁啟超已經徹底批判了把党國混為一談的荒謬。
在儒家思想影響下,中國傳統上有所謂“忠君愛國”之說,把對封建皇帝的忠誠與對國家之愛等同起來。這種情況延續數千年,直到晚清梁啟超出現,才懂得把兩者區別開來。
近代史上,梁啟超是第一個提出愛國主義的思想主張,他在1899年2月發表了長文《愛國論》。該文是近代討論愛國的第一篇文章。所以他的“愛國”觀點很值得我們參考。
讀了何教授的‘愛國=愛黨’的宏論後,我唯有把先賢梁啟超關於愛國的論述重新復述一次,供何教授參考。這裏我僅僅是恭錄前賢的觀點,沒有自己的創意。為方便閱讀,我先概括梁啟超的主要觀點為以下幾點:
一,愛國不等同愛朝廷(用現代話語就是“愛國不等同愛黨”)
二,朝廷必須正式成立(用現代話語就是“執政黨執政必須有合法性)
三,正朝廷乃所以愛國(用現代話語就是:批評執政黨是為了愛國)
四,唯其愛國,故人民有權更換執政黨,包括採用流血方式
五,愛國必須先興民權
六,由於愛國必須先興民權,故為了愛國,必須討伐專制
以上是梁任公愛國思想的犖犖大者,現分別敍述如下。
首先,他第一次提出“愛國不等同愛朝廷”的觀點。用現代話語來說就是:“愛國不等同愛黨”。
梁啟超《新民說》第六節“論國家思想”,申明“國家”和“朝廷”的差異。他說:“國 家如一公司,朝廷則公司之事務所;而握朝廷之權者,則事務所之總辦也。國家如一村市,朝廷則村市之會館;而握朝廷之權者,則會館之值理也。……
兩者性質不同,而其大小輕重自不可相越。故法王路易十四‘朕即國家也’一語,至今以為大逆不道,歐美五尺童子聞之莫不唾駡焉”。
他又說:“夫國也者何物也?有土地、有人民,以居於其土地之人民而治其所居之土地之事,自治法律而自守
之,有主權、有服從,人人皆主權者、人人皆服從者,夫如是,斯謂之完全成立之國。”而君主專制之國,則並不能算國家,只能叫做朝廷,故中國數千年來,“所 謂唐虞夏商周、秦漢魏晉、宋齊梁陳、隋唐宋元 明清者,則皆朝名耳。”
他認為,人們把“朝廷”當作“國家”,實在是一大歷史性錯誤,因為“國家者,全國人之公產也;朝廷者,
一姓之產業也。國家之運祚甚長,而一姓之興替 甚短;國家之面積甚大,而一姓之位置甚微。朝廷雲者,不過偶然一時為國中巨擘之巨世雲爾。……有國家而後有朝廷,國家能變置前朝廷、朝廷不能吐納國家。”
在這些文字中,只要把“朝廷”改為“黨”字,則梁啟超的理論完全適用於今天拿來批駁何教授。所以“愛國”不等同“愛黨”,早在一百多年前已經是國人的認識了。
第二,梁啟超提出“朝廷必須正式成立”的觀點,用現代話語來說就是:政黨執政必須要有合法性。
他說:“朝廷由正式成立者,則朝廷為國家之代表,愛朝廷即所以愛國家也。朝廷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則朝廷為國家之蟊賊,正朝廷乃所以愛國家也”。
他說:“朝廷由正式成立者,則朝廷為國家之代表,愛朝廷即所以愛國家也。朝廷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則朝廷為國家之蟊賊,正朝廷乃所以愛國家也”。
對此觀點,中共領導人毛澤東在未奪權前曾表示認同。毛澤東在梁啟超這段文字的旁邊,批了一段話,發揮了
梁啟超的意思。批語說:“正式而成立者,立憲之國家也。憲法為人民所制定,君主為人民所推戴。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專制之國家也,法令由君主所制定,君主非
人民所心悅誠服 者。前者,如現今之英日諸國;後者,如中國數千年來盜竊得國之列朝也。” (見韶山紀念館裏,保存了一本毛澤東讀《新民叢報》(第四號)時的批註)。
由此可見,“愛國”與“愛黨”,固然不能劃等號。人民是否接受這個黨,還得看這個黨有沒有合法性。如果有,人民可以支持,如果沒有,人民可以起來正之。
第三,正朝廷乃所以愛國
梁啟超說:若果“朝廷為國家之蟊賊,正朝廷乃所以愛國家也”。用現代話語就是:批評執政黨是為了愛國。所以,西方有人說:“異議是愛國的最高形式”,正是這種思想的體現。
第四,唯其愛國,故國民有權對腐敗的執政黨進行嚴厲的批評、監督、更換、乃至推翻。
梁啟超說:“然則救危亡求進步之道將奈何?曰:必取數千年橫暴混濁之政體,破碎而齏粉之,使數千萬如虎如狼如蝗如蝻如蜮如蛆之官吏,失其社鼠城狐之憑藉, 然後 能滌蕩腸胃以上于進步之途也;必取數千年腐敗柔媚之學說,廓清而辭辟之,使數百萬如蠹魚如鸚鵡如水母如畜犬之學子,毋得搖筆弄舌,舞文嚼字,為民賊之後 援,然後能一新耳目以行進步之實也。
梁啟超說:“然則救危亡求進步之道將奈何?曰:必取數千年橫暴混濁之政體,破碎而齏粉之,使數千萬如虎如狼如蝗如蝻如蜮如蛆之官吏,失其社鼠城狐之憑藉, 然後 能滌蕩腸胃以上于進步之途也;必取數千年腐敗柔媚之學說,廓清而辭辟之,使數百萬如蠹魚如鸚鵡如水母如畜犬之學子,毋得搖筆弄舌,舞文嚼字,為民賊之後 援,然後能一新耳目以行進步之實也。
而其所以達此目的之方法有二:一曰無血之破壞,二曰有血之破壞。無血之破壞者,如日本之類是也;有血之
破壞者,如法國之類是也。中國如能為無血之破壞乎?吾馨香而祝之。中國如不得不為有血之破壞乎?吾衰絰而哀之。雖然,哀則哀矣,然欲使吾於此二者之外,而 別求一可以救國之途,吾苦無以為對也。嗚呼!
吾中國而果能行第一義也,則今日其行之矣,而竟不能,則吾所謂第二義者遂終不可免。嗚呼!吾又安忍言哉!嗚呼!吾又安忍不言哉!(見梁啟超:《論進步(一 名“論中國群治不進之原因”)》(1902年6月20日、7月5日)發表)。
這裏梁啟超說得很清楚,執政黨若果腐化墮落,則人民為了愛國,必須起而推翻之,不需要流血的話固然萬幸,若必須流血,則亦“終不可免”。梁啟超是一個改良派,不贊成流血革命,但他也看到若執政黨真的不堪,則為了”愛國”,也必須進行“有血之破壞”。
第五,“愛國”必須“興民權”。這是梁啟超愛國論一個最突出的觀點。
他說:今日“言愛國必自興民權始。”(《愛國論》)他解釋說:“國家譬猶樹也,權利思想譬猶根也。其根既拔,雖複幹植崔嵬、華葉蓊鬱,而必歸於槁亡,遇疾風橫雨則摧落更速焉。……國民無權利思想者,以之當外患,則槁木遇風之類也;即外患不來,亦遇旱魃之類。”(同上引)
他說:今日“言愛國必自興民權始。”(《愛國論》)他解釋說:“國家譬猶樹也,權利思想譬猶根也。其根既拔,雖複幹植崔嵬、華葉蓊鬱,而必歸於槁亡,遇疾風橫雨則摧落更速焉。……國民無權利思想者,以之當外患,則槁木遇風之類也;即外患不來,亦遇旱魃之類。”(同上引)
“愛國”必先“興民權”,同何教授的”愛國必須愛黨,其認識不可以道裏計。
梁啟超認為,為了愛國,必須先興民權。而為了興民權,則必須擺正人民與統治者的主僕關係。他在《愛國論》中說:
當 人群之初立,則民未有不以子弟自居者。民之自居奴隸烏乎起乎?則自後世暴君民賊,私天下為一已之產業,因奴隸其民,民畏其威,不敢不自屈于奴隸,積之既
久,而遂忘其本來也。後世之治國者,其君及其君之一二私人,密勿而議之,專斷而行之,民不得與聞也;有議論朝政者,則指為莠民,有憂國者,則目為越 職,否則笑其迂也,此無怪其然也。
梁啟超看到,民權之所以不能興,正是因為朝廷(即今日的政黨)“私天下為一己之產業”之故。翻譯成今天的語言,即是說,在“一黨專政”的條件下,民權無法興,因而有國不能愛。所以,為了愛國不可能不反對實行“專政”的執政黨,更遑論愛國=愛黨,道理十分清楚。
第六,鑒於愛國在於興民權,而中國的問題是專制窒礙民權,梁啟超為了喚起中國人民的愛國心,對專制發起大討伐。
他在1902年發表了《擬討專制政體檄》,力數 “專制政體”十大罪。
起起起!我同胞諸君!起起起!我新中國之青年!
我輩實不可複生息於專制政體之下,我輩實不忍複生息於專制政體之下。專制政體者,我輩之公敵也,大仇也!有專制則無我輩,有我輩則無專制。我不願與之共立,我寧願與之偕亡!
使我數千年歷史以膿血充塞者誰乎?專制政體也。使我數萬里土地為虎狼窟穴者誰乎?專制政體也。使我數百兆人民向地獄過活者誰乎?專制政體也。我輩數 千年前之祖宗,初脫草昧,團體未結,智力未充,或不能不稍有借於專制。今日我輩已非孩童,無所用人之顧複;我輩又非廢疾,無所用人之扶持;我輩更非癲狂, 無所用人之監守;我輩亦非犯罪,無所用人之鎖拘。專制政體之在今日,有百害於我而無一利!我輩若猶然恭然,與之並立於天地,上之無以對我祖宗,中之無以 對我自己,下之無以對我子孫。我輩今組織大軍,犧牲生命,誓翦滅此而後朝食。壯行何畏,師出有名,爰聲其罪,佈告天下,咸使聞知。
他在1902年發表了《擬討專制政體檄》,力數 “專制政體”十大罪。
起起起!我同胞諸君!起起起!我新中國之青年!
我輩實不可複生息於專制政體之下,我輩實不忍複生息於專制政體之下。專制政體者,我輩之公敵也,大仇也!有專制則無我輩,有我輩則無專制。我不願與之共立,我寧願與之偕亡!
使我數千年歷史以膿血充塞者誰乎?專制政體也。使我數萬里土地為虎狼窟穴者誰乎?專制政體也。使我數百兆人民向地獄過活者誰乎?專制政體也。我輩數 千年前之祖宗,初脫草昧,團體未結,智力未充,或不能不稍有借於專制。今日我輩已非孩童,無所用人之顧複;我輩又非廢疾,無所用人之扶持;我輩更非癲狂, 無所用人之監守;我輩亦非犯罪,無所用人之鎖拘。專制政體之在今日,有百害於我而無一利!我輩若猶然恭然,與之並立於天地,上之無以對我祖宗,中之無以 對我自己,下之無以對我子孫。我輩今組織大軍,犧牲生命,誓翦滅此而後朝食。壯行何畏,師出有名,爰聲其罪,佈告天下,咸使聞知。
在其列舉的十宗罪中,首四項關乎平等、自由、法治、公義,他解釋說:
1. 逆天理,其罪一也。(天之生人,權利平等)。
2. 拂人性,其罪二也。(人之意志,各有自由)。
3. 藐國法,其罪三也。(惟我治汝,惟汝治於我)
4. 盜公產,其罪四也。(國之土地,一國人所共有也。無論何人,不得以私諸一己)。
(文章過長,不盡錄)
梁任公對專制的鞭撻,精闢入裏。其列舉的首四項罪,不正是今日中國實行“一黨專政”的寫照嗎?不正是先賢早在一個多世紀前就要去之而後快嗎?怎想到 今天還有教授級的知識份子,甘為一党專制唱讚歌,喊出“愛國=愛黨”的歪論。用梁啟超的話,這正正是“數千年腐敗柔媚之學說”,它“使數百萬如蠹魚如鸚鵡 如水母如畜犬之學子”,“搖筆弄舌,舞文嚼字,為民賊之後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