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

古德明: Fuck字說



問:香港一位教師向香港公安說What the fuck,遭全港中共鷹犬圍攻。那fuck字在英語國家,真是語言大忌嗎?

答:Fuck者,「肏」也。《紅樓夢》第十二回鳳姐的替身說「瑞大叔要肏我」,即英文Uncle Jui wants to fuck me。《紅樓夢》十八世紀寫成,雖曾被詆為「淫書」,卻是歷代流傳,禁也無從禁。

當年英國社會比中國假正經得多,維多利亞女王在位期間(1837-1901)尤其如此,以至英文今天還有Victorian prudery(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假正經)這說法。Fuck字要到二十世紀初,才登英國文學之堂:著名小說家勞倫斯Lady Chatterley's Lover一書,破禁使用這個字,例如第十四回:That was what I wanted: a woman who wanted me to fuck her(我要的,正是個想給我肏的女人)。這本小說一出,朝野爭相抨擊,馬上成為禁書。

一九六○年,Lady Chatterley's Lover終於獲得解禁,不過,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假正經遺風尚在。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家泰南(Kenneth Tynan)上英國廣播公司(BBC)電視節目說:I doubt if there are any rational people to whom the word "fuck" would be particularly diabolical, revolting or totally forbidden(我想,有理性者,都不會認為fuck字特別可鄙可厭,完全不可使用)。這是fuck字第一次在英國廣播節目之中出現,朝野震動,最後電視臺不得不向公眾道歉。英國國會還動議譴責,支持的議員達一百三十多人。

問:Fuck字在英語國家,是語言大忌嗎?

答:今天,fuck字在英語國家,已不是語言大忌,電臺、電影、報刊等,都常見使用。當然,有些報刊編輯仍然有顧忌,會用f××kf×××、the f-word等取代清楚寫出的fuck
英語國家朝野今天對fuck字的態度,可以見於一首小詩。一九七一年,英國詩人拉金(Philip Larkin)發表了一首《詩曰》(This Be the Verse),全詩不過三段,每段不過四行,而且押韻,容易成誦,不久就膾炙人口。這首詩第一句卽用fuck字:They fuck you up, your mum and dad. / They may not mean to, but they do. / They fill you with the faults they had / And add some extra, just for you(是你父母,把你弄得一團糟。他們未必有心如此,卻是如此做了。他們把自己的闕失,一股腦兒傳給你,還特別給你額外傳授)。這首教人不要生兒育女的小詩,一九九五年獲英國廣播公司Bookworm(書癡)節目觀眾推舉為The Nation's Top 100 Poems(全國一百首最優秀詩篇)之一。二零零九年,英國上訴法庭法官瓦爾(Lord Justice Wall)斥責一對離婚夫婦爭奪孩子撫養權的行為,更在法庭上引用They fuck you up那四句詩。

當然,fuck畢竟是個所謂髒字,不宜隨便使用。但看見執法者為虎作倀,憤然問一句What the fuck are you doing?(他媽的,你在幹什麼?)文明社會絕對不會視為罪狀。今天,全港中共鷹犬為這樣一句話批鬥一位教師,文明和野蠻的分別,於此可見。


誤認;fuck字兩用?

問:Please accept my apologies for mistaking you for a student(我誤以為你是學生,謹此致歉)這一句,you之後的for可不可改為as

答:這位讀者認為可用as,並不奇怪,因為as的確有「當作」的意思,例如:The hay served me as a pillow(我把乾草當作枕頭)。不過,mistake someone for(誤把某人當作)的for字,是固有用法,不可用as取代。第五版《朗文當代高級英漢雙解詞典》就有以下例句:A woman mistook him for a well-known actor, and asked him for an autograph(有個女人誤以為他是某著名演員,請他簽名留念)。

此外,英文還有take someone for的說法,意思是「把某人(誤)當作」,例如:(1He takes me for a fool(他以為我是傻瓜)。(2I am sorry -- I took you for a colleague of mine(對不起,我以為你是我一個同事)。

問:What the fuck(他媽的)是小學教師林慧思在街頭說的,You are not even a fucking Chinese(你甚至不是個屌樣中國人)則是大律師馬恩國在立法會議事堂說的。為什麼林慧思因說「髒話」而遭四方八面聲討,馬恩國卻不見有什麼社團、報紙社論等等批評?是fuck字有兩個不同用法嗎?

答:Fuck字當然沒有兩個用法,但林慧思駡的是共家警察,那些大概「一生不講一個髒字」的大雅君子,自然要大加撻伐;馬恩國則是以中共人身分駡中國人,於是大雅君子都聽而不聞。這是新香港所謂「核心價值」,我輩小人哪裏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