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

古德明: 《香港基本法》是什麼?



今年六四悼念會上,有大學生撕毀、焚燒《香港基本法》。達官貴人如梁振英、曾鈺成、梁愛詩、徐麗泰、譚惠珠、饒戈平、王振民等,交口痛斥,或說學生「侮辱基本法」,或說學生「破壞一國兩制,要搞香港獨立」。學生似乎犯了天條。

其實,真正撕毀《基本法》的,那裏是學生。

比如說,根據《基本法》,其條文有疑義者,「應由香港終審法院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但是,二零零四年,中共卻不經香港終審法院要求,主動「釋 法」,把「香港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如須修改,須經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通過」一條,竄改成為「是否須要修改,香港行政長官應向人大常務委員會提出報告,由常務 委員會確定,然後須經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通過」。

而這樣踐踏《基本法》之後,中共意猶未足,二零一四年又頒布所謂八三一決議,逕為香港制定偽普選方案,交香港立法會表決,不容異議,更不許問這是根據《基本法》那一章那一條。

而八三一決議之前,中共還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白皮書,宣布「擁有對香港全面管治權」,並把香港司法、立法、行政要員統一稱為「治港者」,《基本法》所謂「香港高度自治」、「司法獨立」等條文,於是全部撕毀。

最近,網上傳出山西古交市汽車客運管理辦公室主任任長春會議上的錄音:「國家規定是狗屁!」這無疑是《香港基本法》以至中共憲法的最佳注腳。任長春現在已遭停職處分。因為他說了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