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聖經》中的耶穌有二重性,是神也是完整意義上的人。由於耶穌的形象裏有這個人之性,祂給人的感覺並非高不可攀而是非常親和,後世的基督信徒因此更能接受祂的言傳身教,擔當好「地上的鹽、世上之光」的角色,以至從其信仰核心發揮出來的仁愛和公義,兩千年來不斷克服其信眾集體所面對的嚴重的內外邪惡,成為當世的一支健康力量,產生淨正能。
也由於耶穌有這個人之性,註定了祂的信徒和教會,除了首要注重傳道與靈修之外,都不可能完全出世而必須或淺或深介入世俗事務,與社會所有群體和階層全接觸,及於上上的權貴,更至於下下的無產者。如此介入社會,信徒與政權之間,必會生出一種張力;政權若無法容忍這種介入,後果是殘酷的,這在新約《聖經》出現的年代已經廣為見證。同樣的歷史背景,也出現在中國的儒學傳播早期;我們可以參考儒家面對政權時的策略,更加瞭解基督及其信徒處於羅馬殖民政府之時的處境和對應辦法。
孔子知道政治危險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論語 》憲問。「危」就是「正襟危坐」的「危」,直的意思;「孫」即「遜」,退避、謹慎的意思。後半句指時勢不妙,做事要正直,說話要避忌。)
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論語》衛靈公。蘧伯玉,衛國人,是孔子很敬重的一個朋友;「卷而懷之」就是港俗「執包袱鬆人」的意思。)
子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現,無道則隱。」(《論語》泰伯。)
孔子的思想是入世的,讀書就是為了能做官,然後得君行道,施展抱負;他自己如此,教學生也如此。但是孔子知道亂世的政治危險。他自己曾受暴君迫害,險遭不測;他的學生子路更慘死於宮廷中的仇殺,死後更被施以醢刑(「醢」音海,指剁成肉醬)。所以,孔子提倡「明哲保身」;他固然歌頌為理想犧牲的仁人志士如比干、箕子等,但他更強調為了保存善的香火,儒士要為自己留活路,不作無謂犧牲。上面的三段《論語》引文,都說明這點。
策略性「明哲保身」
耶穌自己的政治觀點是怎樣的,後人無從得知,但如果相信祂既是神、也是一個完整意義上的人的話,大家就有理由作推測。筆者認為,一些少數派宗教史學者的看法,不無道理:耶穌對羅馬統治有一定反感,只是祂不明言;後者可能是一種權宜,一種當時當地最為適宜的為了宣道的策略性「明哲保身」【註2】。作此推測的《聖經》依據起碼有三條:
一、耶穌從來沒有像保羅一樣,苦口婆心勸導信徒要忠於任何世俗政權;祂的名句「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並不是祂主動說的,而是在一個法利賽人巧設的危險圈套擺在祂面前之時說的,而且說得模棱兩可,可以讓祂順利脫身(《馬太福音》22:15-21;分析見上周四拙文)。
二、耶穌對羅馬的殖民地稅收不以為然,完全不當是一種公民責任,反而清楚表示納那些稅僅僅是為了避免觸怒替羅馬服務的稅吏;而且,祂在着門徒交稅之前,還不忘刻意提醒他們,收稅的那些人的兒子(「官二代」)都是不交稅的。最後,祂還利用神之力,從魚口裏變出錢幣做為稅款(《馬太福音》17:24-27)。
三、耶穌在被捕當晚,曾阻止門徒動刀保護祂;有些人認為這是耶穌教導人們要尊重地方政法權力、不能用暴力自保的證據。「耶穌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馬太福音》26:50-52)。但是,我們不能忘記,刀是幾天之前耶穌親口叫門徒買的。「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什麼沒有?他們說:沒有。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帶着,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路加福音》22:35-36)所以,那句「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的正確理解應該是,耶穌眼見「那十二個門徒裏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着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裏與他同來」(《馬太福音》26:47),知道忠於自己的門徒動刀無用,反而會被人多勢眾的對方殺戮,因此勸喻他們放下武器,免得無謂犧牲。
由這些《聖經》事例可見,耶穌這個「是真天主亦真人」者,並非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世外人,而是一個有血有肉更有一些正當的政治計算的人。如果祂面對的政權同樣不公義,但公開批判那些不公義不會招致殺身之禍,祂會怎樣做呢?
如果「明哲保身」沒有明顯的必要,基督徒面對不公義的政權,如何從《聖經》裏找到必須沉默的依據呢?
作者為《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1】筆者上周的文章裏搞錯了這點,有讀者來郵更正,僅此致謝。
【註2】請參看英文維基的Pauline Christianity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