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來自退休警官劉達強。
近日,香港警隊獲京官與特首公開嘉許,又有官方授予「最佳公眾形象」銀獎,警務處長曾偉雄應大感安慰。
與此同時,剛退休的深水埗區助理指揮官劉達強接受《南華早報》訪問,矛頭直指警方高層。他上月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支持警方嚴正執法」集會站台而聲名大噪。
他在訪問中說,雖然退休了,但瞭解舊同事的困境,有責任為他們發聲。他服務警隊36年,經驗之談是「警隊管理層總是卸膊,不想在退休領取長俸前惹麻煩」(註1),「高級人員妨礙我們完成工作,多於幫忙」(註2),「倘若我跟風逐流,就不會25年才由高級督察晉升至警司級別」(註3)。
早前他在《明報》訪問中說得更白。他說,警隊高層對遊行集會的執法指引不清晰,事事要求前線警員容忍、克制,不敢隨便採取拘捕行動,往往要警司級以上甚至總區指揮官(助理警務處長級)才敢做決定,「請示文化」令人覺得警方有延後拘捕、秋後算帳之嫌。不應因為政府失職導致警方成為市民「合法出氣袋」,梁振英當特首後,衝突增加,警方成了「現實政治下犧牲品,無榮有辱」,前線壓力與日俱增,「已到了危險界線」。監警會主席翟紹唐形容旺角衝突後警民關係到了「頗危險」地步,與劉達強不謀而合。
鷹派的曾偉雄一副傲慢相,挖苦部分傳媒對警隊有偏見。劉達強是他的舊下屬,以過來人身份道出警民矛盾惡化與前線人員執法的苦惱。無論成因是甚麼,警民關係空前緊張,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難道又甚麼都不做可以「卸膊」?
余若薇
註(英文原文)﹕
1.“Those who can rise through the ranks to management level are often
people who shirk responsibilities when they should be held accountable. They
try to avoid trouble before they collect their pension upon retirement.”
2.“From my experience, high-ranking officers are often more of a
hindrance than a help when we try to get things done.”
3.“I would not have been stuck at a rank between senior inspector and
superintendent for 25 years if I had chosen to go with the flow.”
金針集
: 梁班子變「瞞班子」 屢犯公開資料天條
在美國白宮的官方網站上,有一篇名為「透明和開放政府」的行政部門和機構首腦備忘錄(Transparency
and Open Government, Memorandum for the Heads of Executive Departments and
Agencies)。顧名思義,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備忘錄中講述政府致力於創造一個前所未有的政府開放水平(committed
to creating an unprecedented level of openness in Government)。要做到標題的「透明和開放政府」,政府就應該要「透明、具參與性及具合作性」(transparency、participatory
and collaborative)。
想不到,奧巴馬簡短的一篇的備忘錄,卻道出了現時香港政府一個無法達成的「香港夢」。現時的香港政府,上至行政長官,下至司、局長及各個部門,皆不再以「開放政府」的觀念做事,彷彿慚慚走向一個「不透明、不公開、不開放」這三個字眼不同、意思卻是一樣的困窘中。最明顯不過的,就要數昨天行政長官梁振英的發言。
政府日前毫無徵兆,猶如秘密委任新一屆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成員,當中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擔任主席。在這件事中,政府並未按慣例發出新聞稿公布委任名單,只在一般公眾甚少查閱的憲報中刊登。當梁振英在會見傳媒時,有記者兩次問到「為什麼政府在這安排沒有按慣例發新聞稿通知」,以及「政府為什麼沒有發新聞稿?好像慣例般通知傳媒」?
不過,梁振英猶如突然選擇性失聰,每一次都是選擇性回答了記者部分問題。至於問及為何政府沒有發新聞稿,梁振英通通聽而不聞。第一次聽不到,或許都可勉強說得過去,可是記者一而再提問有關問題,梁振英皆不回答,顯然是有心迴避問題。
政府偷偷繞過傳媒,並不是新鮮事,早前有關行政會議利益申報的新指引亦如此。今年8月1日,特首辦將《行政長官處理政治委任官員涉及潛在利益衝突和接受利益及款待個案的指引》上載至特首辦官方網站。可是,特首辦的動作就只限於「上載」,並沒有按慣例通知傳媒、召開記者會,要待8月8日才被報章「發現」報道。記協亦曾就此事件譴責政府低調發布「既不符合公眾利益,亦反映特區政府透明度極低」。
無獨有偶,昨日同文紀曉風質疑早前警隊獲「最佳公眾形象銀獎」疑造馬,問過公務員事務局有關評分準則,公務員事務局卻不肯公開詳情,令人質疑有關評分是否公正。另外,紀曉風亦質疑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日前撰文指的智庫講座是否存在,亦有問過有發展局這個論壇的舉行詳情。發展局亦以「發展局局長不時會就政策範疇內的事宜與不同團體會面,交流意見」為由,拒絕交代有關事宜。筆者有見及此,再度追問發展局提供該講座的主辦單位(即舉辦講座的智庫組織名稱),活動日期、時間及地點資料,以至詢問「七月獲邀出席一個智庫舉辦的土地供應講座」之說法,是否屬虛構,發展局都一一拒絕回應,但卻沒有否認講座不是虛構出來。
查根據《公開資料守則》1.6,「各部門亦會應要求就其政策、服務、決定及職責範圍以內的其他事宜,提供額外資料。不過,若要求提供的資料屬第2部所載列的範疇,則可予以拒絕」。但是,無論是公務員事務局或發展局不肯提供資料的事件中,既不屬於防務及保安、對外事務、內部討論及意見,又不屬於不完整或未完成的分析、研究或統計有關的資料等屬「可拒絕披露的資料」,有關部門理應公開有關資料。否則,他們極有可能違反《公開資料守則》。而根據申訴專員公署的角色及權責,申訴專員有權就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涉嫌違反《公開資料守則》的投訴進行調查。政府現在的行為,是否是迫傳媒、市民上梁山,正式向申訴專員投訴有關部門?
一個政府沒有透明度,沒有與公眾共同參與的機會,沒有與公眾間的合作性,試問又如何向公眾交代政府正在做什麼?正如奧巴馬所言:「透明度促進問責制和向公眾提供政府正在做些什麼的信息」(Transparency
promotes accountability and provides information for citizens about what their
Government is doing.)。因此,如果說現在的香港政府要在開放政府上「趕美」,筆者只能痛心地說一句:「癡人說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