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前校長劉遵義於《明報》發表〈拯救我們的下一代〉一文,狠批日前有港大學生及校友闖入校務委員會會場。當中扭曲為直之本事,令人瞠目結舌。今有三問,敦請上一代人劉前校長賜教:
劉前校長謂:「我寫這篇評論,也並非想就香港大學一名副校長的任命的適當性發表意見。這應該是大學根據法定程式來決定的事情,作為一個以法治為榮的城市,香港能夠,也應該,按照符合法治的要求辦事。」而且「民主管治體系成功的另一個前提是,失敗者要願意大方地承認失敗並接受結果……這就是為什麼保持和保護體制的完整性比贏得勝利重要得多。如果失敗者不願意接受失敗,而繼續用非法手段挑戰結果,民主的體系就不能運作」。日前衝突之根,正在於港大校委會藐視程序,拒絕「根據法定程式(序)來決定」,而權謀者以「非法手段挑戰結果」。制度崩壞,政治干預校政,然在位者非但無抗拒侵凌,反以「等埋首副」為掩飾,可謂禮崩樂壞、人心不古。劉前校長指鹿為馬,是無知,抑或無恥?此問一也。
劉前校長質疑:「香港的納稅人的錢,是否應該繼續被用在驕縱這些以自我為中心,對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全無尊重和關切的『被寵壞的小混蛋們』身上?」學生當日行動算是激烈,論者可斟酌其手段是否恰當。然劉前校長如潑婦罵街,指斥他等為「小混蛋」,令人驚詫。劉前校長乃經濟學者,當言必有據。然上述批評,比「維園阿伯」更不堪。是劉前校長所受學術訓練不足,抑或為政治服務而唾棄為學之道?此問二也。
學生所犯何法?
劉前校長謂:「那些參與了上周二晚上的暴徒式行動的人,應該得到教訓,就是做出如此不可接受而且不合法的行為,是會有代價的。小懲大誡,比如監禁一天,或做100個小時的社會服務。」又說:「民主管治體系成功的一個前提是,需要全面接受法治。」敦請劉前校長明確指出,當日學生所犯何法。警察未拘捕起訴,法官未審判,劉前校長便以賢達身分公開要求監禁學生,簡直震驚亞洲。劉前校長可知無罪推定、法理為唯一依歸等法治原則?此問三也。
某些中年人士及老人需要受再教育,人心不能靠強迫和武力贏得。事實上,誠如劉前校長所說:屈服於威脅並沒有什麼好結果。這就是為什麼美國政府堅持不向恐怖分子支付贖金以換回人質。如果這些綁架者和潛在的綁架者知道並預期贖金會陸續有來,綁架事件只會更多,而非更少。向中共統治屈服也一樣。如果人民早前滿足了中共的要求通過「扮普選」,就會產生道德風險,引發更多要求。下一個必須滿足的要求可能是永遠保留功能界別,之後可能是成立大學黨委。要到什麼時候才到頭?專制、暴力和恐嚇應該在香港無立錐之地。晚生希望上周二之事可鼓勵所有人,無論秉持什麼政治立場,都去反思。我們必須追問上一代。上一代某些人不知仁德也不知羞恥,我等年輕人就要請教他們何謂風骨何謂公義,好能挽救早已沉淪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