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傳媒《新周刊》上期封面專題叫做「無恥禍國」,認為內地社會道德敗壞,人不知恥,當人無羞恥心,便失去了自我道德約束能力,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等歪理變成真理,行為底線越退越後,此乃中國文明淪落敗壞。
冇犯法唔使交代
曾幾何時,香港人自視為先進文明,守法兼且有規有矩,英治時代殖民地政府一方面用法治港,另一方面是用軟實力,灌輸一種自尊自重的規範。
港英起用之建制人士,經過長時間觀察,反覆試煉,形成一個協助英人實現就地而治的精英階層,變成穩定社會力量。正如當年鍾士元提拔李鵬飛,他只是電子廠經理,一步一步廿年時間栽培成兩局首席議員。從政者要有羞恥心,知恥,否則在欠缺民主監督體制下,容易走向惡質化,變為「自己友搵食」。
梁振英政府登場後,醜聞頻生,就因為從政者不知恥,一切以「犯法與否」作行為標準,即係唔犯法或捉唔到、斷唔正就乜都得,呢種政治倫理大倒退,正將香港拖入深淵。由西九評審涉徇私起,到赤柱大宅僭建,再到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講出:「我冇講過我冇僭建!」議員譁然,此金句反映出梁振英的從政操守,只要冇犯法,就唔需要交代問責。
此種作風成為新政府操守標準,行政會議林奮強涉偷步賣樓,竟然可以無限期休假,行會幾時開始設立此休假制度,若公職人員操守被公眾懷疑,影響集體威信,便要請辭,以顧全大局,日後或能再復出委以其他公職。林煥光做特首辦主任時涉婚外情,自行請辭,行政會議前成員李國寶涉道瓊斯事件內幕交易,自行請辭,此乃知恥者應有行為。
林奮強休假未解決,依家又來張震遠暫時停止職務,商交所涉刑事及嚴重違規,呢位添馬幕僚長竟然可以話係私人事件,簡直當市民儍夾戇。
張震遠與梁振英傳達了一個訊息,只要冇違法,乜都得,而涉及違法則除非斷正,否則一於當民意冇到。
一個由小圈子產生的政府,就可以如此傲慢,為所欲為,民意奈之何!不知恥者,沒有道德規範可言,久而久之,香港也會變成了無恥者驅逐知恥者,而無恥會成為政治的主流,好人還會從政嗎?
人不要面,果真可以天下無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