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共家警署月前貼出告示說:「警察電腦更新系絕停止使用,報案須要更多時間。」這告示,網上一傳,港人騰笑,笑他誤把「系統」寫作「系絕」,「需要」寫作「須要」。
但「須」、「需」兩字,其實相通,現代漢語人不知而已。
宋朝岳珂有《將發琵琶亭》詩,說白居易要寫謫居之苦,大可用《詩經》賦比興的手法,託物言情,不須要引用商婦的實際遭遇:「六義有比興……實事那相須?」這個「須」,現代漢語人一定會以為是「需」的別字。
又《新唐書》卷一六五載:河南尹鄭珣瑜愛惜民力,不理軍人苛索,左右怕他招禍,進諫說:「軍須期會(限期的命令)為急,公可不報?」「軍須」也不必寫作「軍需」。
又元朝李壽卿《伍員吹簫》雜劇第二折伍子胥逃難,路遇浣紗女,獲贈飯得飽,臨別請這位高義女郎不要洩露他的行蹤:「緩急間須要你支吾,可憐我孤身的躲難逃災,更一家兒銜冤負屈。」今天,不少人一見「須要」,就說應作「需要」,不知是什麼道理。
當然,共家警察不可能懂得「須」、「需」相通,只是歪打正着。而他們那則告示,用中文可以改寫如下:「警署電腦系統更新期間,報案或須用較長時間。」現代漢語強分「須」、「需」二字,卻從來不辨「較」、「更」的不同意思,真是糞土之牆,不可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