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

葉一知: 窮人對社會毫無貢獻?




這是今天網上最熱列討論的問題,源於(又係佢條……)梁振英在訪問中一番話。他表示,如果採用公民提名,月收入低於1,800美元(14,040港元)中位數的香港人將主導選舉,行政長官候選人將只關注月收入低於1,800美元的那一半勞動人口。

他這番話可以理解為:月入低於萬四,不應有平等選舉權。沒錯,用語言偽術來看,他「絕對沒有說過」,但他的說話絕對有這個效果。

這個問題,跟某些人常說「交得越多稅應該越多權利」的權貴,一脈相承。教通識時久不久跟學生討論這個問題,具體來說,可思考兩個問題:
1. 窮人是否對社會沒有貢獻?
2. 怎樣衡量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
本文刻意不談什麼人權、平等等高層次問題,因為香港人愛實際,我就跟大家談實際。

一. 有沒有能預知自己交多少稅?
交稅越多,越有貢獻,是最不實際的想法。首先,今天交稅多的人,會否有一天事業和生意*sorry*,變得破產、拿綜援,即要倚賴政府過活呢?又或日捱夜 捱,捱出一身病,要倚靠政府醫療系統呢?甚至早夭,被迫終斷了「貢獻」呢?這當然大有可能,金融風暴、科技股泡沫、沙士和金融海嘯,不是造就一些「原來交 很多稅突然交很少稅甚至不用交」的人嗎?如果是這樣,這批人憑什麼在富貴時聲稱「我貢獻多所以我應有更多權利」呢?而當這批人不富有時,又是否願意放棄你 本來享有的權利,包括選舉權呢?

同樣,除了富二代外,今天大部分香港中上階層都自詡「獅子山下精神」的產物,意思就是:我當初很窮,但我憑苦幹創出一番事業。換句話說,今日這群既得利益 者未發跡前,是今日梁振英眼中的「廢物」,不配有權利,更不配有借政治選舉爭取福利的權利——連選舉權都沒有,想選幫你脫貧的代表也不可能。

簡單而言,即使以收入或稅款來推算貢獻,誰有資格斷定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貢獻多寡呢?根據香港人引以為傲的獅子山下精神,每一個基層都是潛在的成功人士,是 社會潛在的極大貢獻者;以香港過去十多年的金融危機來看,每一個中上階層都是潛在的負家產,是社會潛在的負資產。那麼,政府只按現有收入劃分貢獻者和負累 者(姑且政治不正確暫時使用這個字眼),你覺得公允嗎?


二. 有常識的政府都希望有向上流動
文明社會中,有沒有一個這樣思考的政府:「政府不希望基層將來有更高收入,不希望他們有多交稅的一天,不希望他們在稅收上有所貢獻,我們只要致力維護現在多交稅的人,便是最好的管治了。」

又是談實際的時候:不是說好發展知識型經濟嗎?知識型經濟中最重要就是學識,有學識的人自然收入或未來潛在收入更高,換言之就是多交些稅。你叫人不斷去進修,配合經濟轉型,但同時覺得這些進修中的窮人,毫無貢獻,不想給他們權利,是不是思覺失調?

一個政府,當然希望越多人有高收入,GDP才會上升,因此為基層提供恰當的福利和權利,是協助他們向上流動,而並不是某些權貴不屑說的「福利養懶人」。


三. 你的成就完全因為你努力?
努力,是成功的必要條件,但不充份。例如,你很努力要成為一個商家,一個資本家,但送你到北韓,你會成功嗎?一個人的成功關乎社會環境,包括政治條件、地理因素、基建、教育制度等等。
一個政府,理應為弱勢社群提供協助,而這些福利是中上階層沒有的。我們又談實際:中上階層已有很充足的優勢,他們可以為自己和下一代提供更好的上流條件, 但基層不能這樣,為了讓他們向上流動,政府自然要為他們提供協助。因為我們在第二點已認定,一個有常識的政府是希望更多人可以向上流動,以創造更高的 GDP。
最近,朋友問我有沒有電腦捐出,原來他學校有一個中五優異生因為家貧,沒有電腦做功課,所以希望有人幫助他。碰巧我公司多了一部舊機,便轉贈予他。這個例 子最直接和簡單:他們一家可能都是綜援戶,他們一家按梁振英的說法,都是無貢獻應被剝奪選舉權的人,但他們有一個是優異生,是將來潛在的貢獻者啊。可能有 人反駁:那是優異生當然要幫嘛?這也很可笑,優異生可能太明白是非又沒有成人的計算,走去佔中,結果將來找不到好工作(我假設而已);一個成績差劣的學 生,將來也可有莫大成就——李嘉誠是穿膠花的,Jamie Oliver有讀寫障礙,但以交稅而言他們今天極有貢獻啊!
他們可以有多少福利去向上流動,是要社會討論的。但如果窮人沒有選舉權,議會就沒有可代他們爭取權利和福利的人,政策一面倒傾向商家,他們就沒有條件去創造成就,跨代貧窮就越來越嚴重。


四. 貢獻真的用收入來衡量?
以上是刻意將貢獻與收入掛勾,來滿足一些「有錢應大晒」的奇人。但事實上,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絕對不是用收入來衡量。很簡單,如果你認為收入萬四以下的人沒有貢獻,那麼他們不如全部拿綜援,他們的工種由萬四以上的人來填補,你願意嗎?

雖云職業無分貴賤,但有些工種總是很多人不願做,例如掃街倒垃圾(只是例子不是歧視)——我們又談實際:一個社會總要人來倒垃圾吧?如果基層不做,這個社會不能運作下去,那麼中產來做,好嗎?如果你覺得不好,為什麼你賤視基層,覺得他們沒有貢獻呢?

這個道理其實非常顯淺:螺絲一點不值錢,但一部機器可以沒有螺絲嗎?你不感激基層在維護社會運作,還怨他們沒貢獻,對他們呼呼喝喝,還要剝奪他們的政治權利嗎?這麼顯淺的道理為什麼會想不通?因為人太易自傲吧!

說到梁振英的「14K論」,收入萬四以下有很多是初出茅蘆者,他們因為在工作中能累積經驗和學識,所以雖然薪水不高,但未來卻大多收入可觀。梁振英連這批人的政治權利都可以剝奪,看來他只認為14K對他最有用,13.9K及以下便毫無用處了。



五. 談一個不實際的問題:公義
講完實際,講一個好唔實際的社會公義問題。一個文明社會,不是一個森林,森林奉行弱肉強食定律,但因為人不是禽獸,所以用制度、法律等去重建一個較不弱肉 強食的社會。「收入高但福利少」和「收入少但福利高」,根據「多勞多得」的原則,是不公平的。但照顧弱勢的概念從來不是出於「公平」,而是出於關愛,或者 說,用「不公平」的制度去彌補上天的不公平。例如,為殘疾人士興建設施,是用很高的成本去服務很少數的人,既不符成本效益,也不公平——為什麼殘疾人士不 和健全人士公平競爭設施?為什麼他們會有公帑興建的特別通道而健全者沒有?原因,不就是出於「有能力幫助弱能者」的公義原則嗎?

再談到成本效益,為少數人興建設施,咪好唔抵?但沒有人天生喜歡殘疾,如果事事講求所謂的公平和成本效益,將心比心,如果有一天自己、下一代、親人或朋友等不幸變成殘疾,你又希望自己或他們得不到幫助嗎?最重要是,人活着就有風險,你是無法預知將來。

如果,我們把「基層」代入以上討論,你認為他們的政治權利應被剝奪嗎?

小結
比起梁振英,我蠢太多,至少沒有公司給我五千萬元又唔使我做任何嘢,足證我智不及他。但連我也想到的事,我不認為梁振英會想不到,他一定知道會惹起民憤,挑起更多衝突,但他仍然說,他是想矛盾更大,想更亂嗎?我真係摸不透他的心,權力是會令人變成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