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

林行止: 傷生賊港誰之過? 和平暴力誰迫誰?




一、昨天(九月二十九日)黎明前,示威群眾中有一位英氣青年,在旺角街頭接受媒 體訪問,表明自己參加抗爭活動,遇上警方強力驅趕而轉移陣地的一員;他們結隊轉到九龍旺角,要是再遭「武力」阻撓,已有再移師的準備。這位青年清楚說出和 平抗爭的堅持,希望支持學聯罷課,支持「和平佔中」和對抗特區梁振英政府倒行逆施的群眾運動,要以「打游擊」的方式,遍地開花……

以一般人的理解,「游擊隊」是在敵方統治區或降敵區的反抗者,以分散、流動、突襲的作戰方法與入侵者周 旋的非正規武裝組織。聽到這位「淡定」青年說出「打游擊」的想法,筆者的直覺反應是,青年人何以會有身陷「敵區」而有「打游擊」的念頭?佔中行動僅以「和 平」為「武裝」,參與者沒有武器,只有「保鮮紙」、「口罩」和雨傘,打不還手、捉拿不反抗,而且有一見解放軍現身便馬上解散的「約定」。如此這般,能有 「戰勝」的機會嗎?雖然「和平佔中三子」之一的陳健民教授說過,他們要贏這場「仗」,不是靠拳頭,而是憑人的良知……。以良知對鐵拳,是天方夜譚還是神州 大地的神話?不過,正如中大周保松教授在其近著《政治的道德: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一書的開篇所說:「每個公民,每個自由平等的公民,都有要求得到國家公 正對待的權利。這是人作為社會成員最基本的道德權利。這不是乞求,也不是施捨,而是國家對待公民的基本責任。人一旦意識到這項權利並努力捍衞這項權利時, 國家便不能只靠暴力來統治,而必須訴諸道德理由來向公民證明其統治的正當性。」當前的罷課和「佔中」活動正是香港公民爭取應得道德權利,但願國家不會支持 梁氏繼續以「武力」(或「暴力」)依法治港!

二、在人大常委會宣布香港政改連下三道鋼閘當天,稍有理智的人,都意識將有「禍事」!因為這個罔顧香港民意的決定來得太粗暴,太不近人情,人大常委的「大晒、惡晒、有佢(他)講冇(無)人講」的霸道專橫,透過國家名義抑壓港人意願的不講道理,一覽無遺。

有人奇怪,香港受殖民統治百餘年,從無一人一票的選舉,可是官民相處大抵相安和諧,社會各方各面更有序向前,且成自由世界的楷模,何以回歸以後,在迎向雙 普選的「進程」中,人大常委只不過是個框架,規範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提名委員會」不能去掉,而「功能組別」將繼續保留等,那是什麼了不起的大 事?何以輿論嘩然?泛民議員要群起抵制新一輪諮詢?不僅如此,中、大學生還要罷課,而「和平佔中三子」馬上就位召集「哀兵」……。諸如此類的「家嘈屋 閉」,到底為的是什麼?

英治香港,民主無蹤無影(英廷派來的總督對香港事務有近乎獨裁專制的管治權力),可幸英國派港的封疆大吏習慣有權不盡用,而港府決策層官員的祖家並非皇權 至上,而是一個樹立人民主權的君主立憲國,國會權力屬於通過一人一票選舉產生的下議院;所以當年香港追隨英國的許多政策和法律,大體達到「施政為民(香港 人民)」的效果。九七以後,「兩制」訂定的「民主回歸」,是香港人在政治上的最大指望,因為中國一黨專政,民主集中制是中國國民自願(黨員)或不自願(老 百姓中的大多數)地把個人層面的自主權利和選擇取捨交予中共,由其舉箸代籌,替人民當家作主。

香港依賴民主建政,維持高度自治,保留個人仍有應世處事的選擇空間,要是像內地同胞凡事須仰仗黨的權威、支配和指示,那麼港人的自主空間便無復舊觀;所 以,看到學聯號召罷課的口號是「命運自主,全民抗命」,筆者感到這班青年學子深明大義,一語中的的心智,比那些充滿機心、知覺並不銳敏的成年人更為成熟更 加優秀!

三、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六日,香港前途問題達成協議的《中英聯合聲明》正式公布,由於事前中國拒絕「三腳凳」磋商,港 人不得參加中英談判,為補此缺陷,英國在《聯合聲明》發表前大約一個月,先行在本港成立民意專員辦事處,由港府公務員麥法誠 Ian Macpherson)和黃錢其濂女士(剛好看到這一期《信報月刊》的特稿:《黃錢其濂「做官要有料」》)主其事,展開大規模的民意調查,其報告 於同年十一月底發表。港人看到那冊中英對照的《測試前途協議草案是否為港人接受的特派監察團報告書》(Report on the Arrangements for testing the acceptability in Hong Kong of the Draft Agreement on the Future of the Territory),中、英已拍板決定香港前途,英國政府還隆而重之透過民意調查,以證實、鞏固《聯合聲明》為多數港人所接納。如此「造作」,看來有點 多此一舉,其實不然,那是民主制度爭取人民認受性的必要步驟。

三十年後的二一四年六月十日,中國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那是中國人大香港代表事前亦未得與聞、事後卻要落力「推 介」並「打圓場」的京派「傑作」。「白皮書」的紕漏,識者說之已屢,不贅;港人最感難受的,不只是「兩制」從屬「一國」,「高度自治」是「中央給多少香港 便有多少」和「法官也要愛國」之類的觀點,最令港人震驚的是香港民意根本不在中央領導甚至特區政府的眼內,他們不給港人留下些微取捨的空間,給你闡明北京 對《基本法》的原則,你便得接受(這令筆者想起文革時期那句「明白得聽從不明白亦得聽從黨的指示」(大意)名言),哪怕是逆來亦要順受。較諸當年英國人交 還香港主權的協議亦不會不裝個諮詢民意的過程與評估,港人每逢聽到什麼當家作主之類的「空炮」,能不神傷?

四、回歸後的香港管治,因受抽象「愛國愛港」的愚弄而愈來愈不濟事,選舉安排偏幫勢力囂張的港共,議事機制因分組點票,使泛民議員只餘下否決權。行政長官 的主張,不問公道、只分親疏甚至敵我,再勇於任事,亦與民情有落差以至背馳。「佔中三子」想抓住政改機會,嘗試以「真」普選抖擻選舉的機制和人事,重建行 政長官及其主張的認受性,他們登高一呼,果然回應嘹亮。豈料他們準備付出個人代價的爭取行動必要時的「和平佔中」,被缺乏平等意識的港共、京官視為「脅 迫手段」,觸犯龍顏,此後便被視為大敵,一時摻入外國勢力之說甚囂塵上,一時是不得不從國家安全角度考慮的語重心長……。反正七情上面的理由說盡,沒見半 點真切和實在。

啟動政改諮詢以來,梁振英與「政改三人組」遇到不少來自泛民和市民的衝擊,而他們亦無所不用其極,偽諮詢、刪修作假、以偏概全的諮詢報告,一一看在港人眼 裏,令人愈加氣餒;緊貼中央的港共鼓動民意,跟「佔中」對着幹。而為了打擊罷課學子,連不懷好意的舉報 熱線亦公然提出,市民能不怒火中燒?人大常委八月三十一日為香港政改定調,對香港民意不假辭色,屹然決然的重門深鎖,隨後層層表態的政治文化,擺明中央回 復唯我獨尊的專制臉孔,不再顧全兩制的承諾,以主從地位、主流支流的比喻,再無河水不犯井水的忌憚。港人群起反彈,勢所必然。

基於歷史的考 慮,「一國兩制」的用意是在我國領土上繼續保留一個不受中共專權的「特別行政區」,「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奉行資本主義」和「保持生活方式五十年 不變」等等,都是清清楚楚寫進《基本法》的「規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與六十八條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亦寫着「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 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進行政改,何以會換來有礙國家安全的考慮?「實力崛起」的大中國,對瑟縮一隅的小香港,祭起 國家安全的大纛,港人除了不安自憐,還有什麼選擇?

面對中共的民主集中,港人的自由意志勢單力薄,中央立意要用經其挑選的港人治港,港人則要求行政長官由真實普選產生,二者都沒有害港之心,都是為了 香港好,要是中央認為「白皮書」與人大框架給香港提供協助,筆者卻以為效果有如「輸錯血」。北京在紓解香港的管治危困上,釋出善意,給香港「輸血」;不 過,輸血得血型吻合,國內跟香港的血型不同,錯配縱使出於善意,都會產生排斥作用。港人對政改框架的抗拒,可作如是觀。

這樁「輸錯血」的 「醫療事故」已經發生,不幸造成了港人群起和平抗爭的後果,他們遭受警方的胡椒噴霧和催淚彈「侍候」;無論警務處(行動)副處長的解釋是多麼費盡唇舌,在 資訊發達的今天,電視、電腦影像的現場直播,大家看到那些舉起雙手表示手無寸鐵亦不動粗的學生和市民,吃了多少防暴警察的苦頭,目睹善良的市民受到傷害, 皮膚通紅、眼淚直流的呼喊皮肉固痛心更痛!

防暴警察撤走了,和平抗爭者仍佔據街頭!

超逾半個世紀前,筆者第一次「屈蛇」(蜷曲如蛇匿藏於小艇倉底)偷渡來港失敗,「自投羅網」,被捉上水警輪;見我們數名飢寒交迫、驚惶無言(沒人會說本地 話)的難民,警察不但沒有「動粗」,且讓出他們的茶點菠蘿包給我們。嘗了人生第一個菠蘿包後,筆者雖非感謝涕零,亦沒什麼「泉湧以報」之思,但這數十年 來,每見警察,不論場合,都會主動打個招呼……

警察前晚用種種足以傷人的「武器」對付示威學生,受傷的不止於皮肉,心靈更受重傷,本來不錯的警民關係,肯定要長時間後才能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