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與普選有何關係?
1989年北京「六四事件」,港人耳熟能詳,年年以燭光悼念,但可知道,在近代歷史,這類慘劇豈止一次,例如,1947年台灣「二二八事件」、1980年南韓「五一八光州事件」、1994年非洲盧旺達「種族清洗」屠殺多達80萬人。
夏威夷大學學者Rudolph J. Rummel分析,1900至1999年間死於專制獨裁者刀光劍影下的平民人數超過1.7億(註1)。在政府啟動的屠殺中死亡人數,是對外、對內戰爭中死亡人數的6倍,可見當權者對自己人民何等冷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
另一項研究(註2)發現,1955至2001年間在全球各地由官方啟動的屠殺,普遍程度令人咋舌。當權者殘殺平民,是為了清除異己,包括那些有可能成為異己的平民,消滅於萌芽之時。
上世紀70年代柬埔寨獨裁者在國內屠殺了20至25%平民,特別針對知識分子,因為懷疑這類人有較大「潛質」與獨裁者為忤。當然,亦有不少屠殺是種族清洗。
同一研究結果亦發現,1950至2001年間中國大陸發生3次官方啟動的大屠殺,第1次在1950至1951年,即共產黨1949年執政後不久,第2次是1959年在西藏,第3次是1966至1975年文化大革命。研究機構的結論是「除非中國政府願意容納少數民族和尚未被官方認可的宗教團體,否則持續的社會壓力,只會促使政府政策朝向消滅反對者。」(註2)
民主更有效保障生存權
1994年Rummel分析,以真普選產生執政者的民主國家,比假民主國家,殺害的平民人數少如鳳毛麟角,因為民主制度分散權力,執政者的權力受到制衡,較少可能下令屠殺。不少研究有類似Rummel這個結論。
Harff(2003)引用1955至1997年間的數據,抽出35件屠殺的事件來分析引發大屠殺的因素。他發現專制政權出現大屠殺的機會率,比在民主政制高出3.5倍。如果配合其他可導致大屠殺的因素,例如國內政治精英鼓吹不包容的意識形態、主政精英屬少數民族及對外經濟依賴程度低,則出現大屠殺的機會更高。綜合國際研究,民主政制比專制政權更有效保障人類的生存權。故此,要避免類似1989年天安門屠殺慘劇在全球任何一個地方再現,一定要建立真普選、真民主制度。
香港一日沒有真普選,一日都沒有防護基礎捍衛人權,防止屠殺在這兒發生。這一點十分重要,但香港若干位高權重的人竟然發表以下荒謬或不負責的言論:
鄧小平下令北京屠城,但現任特首梁振英侃侃而談:「如果有一個中國人要攞諾貝爾和平獎,我有一點唔係好明白,點解第一個攞諾貝爾和平獎嘅人,唔係中國嘅鄧小平先生?」
悼念六四,不是純粹為了要平反一宗25年前發生的歷史事件、為死難者討回公道、宣揚公義。悼念六四,是為了不斷提醒世人,在香港、中國以至世界各地建立真普選的民主制度,是關乎人類福祉的重任。
事實上,聯合國大會早於 2000 年通過一項決議,建議全球落實民主政制。「比較政治」學的研究,強而有力印證民主程度愈高對促進自由、政治穩定及減少貪污、饑荒和屠殺就愈佳。此外,民主制度成立愈久,對促進男女平等及減少貪污亦愈佳。誠然,民主制度亦有缺點,需要改善,不過,正如邱吉爾所說,民主制度的缺點顯然比非民主制度輕微得多。(註3)
註:
(1)http://www.hawaii.edu/powerkills/20TH.HTM
(2)Harff, B. (2003). ''No lessons learned from
the Holocaust? Assessing risks of genocide and political mass murder since
1955.''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97(1): 57-73.
(3)民主政制的優點:http://cdehk.com/, 點擊「民主有何優點?」
作者是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民主教室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