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12月7日星期六

庫斯克: 政改諮詢方案 魔鬼在細節




《基本法》寫明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而20072008年的選舉辦法可以由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通過修改,提交人大常委會備案,所以當時一般香港人都認為200708會有普選。就連根正苗紅的民建聯,也在選舉論壇中信誓旦旦說他們是最有誠信的,他們支持0708普選。

失去的十年

卒之,2004年人大常委會釋法,在《基本法》條文之上加上政改「五部曲」的要求。所謂的五部曲,其實是加入了:

1)政府諮詢市民意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以及(2)由人大常委會頒令決定,批准香港修改特首及立法會選舉辦法這兩個要求。

根據第二個要求,人大常委會有權就香港的政改問題作決定。是故2004年第一次政改啟動之前,人大常委會否決了0708雙普選。2005年曾蔭權所謂「玩鋪勁」的政改方案,完全違反民主原則,結果被泛民否決。

到了2007年,人大常委又否決了2012年雙普選,但批准了2017年特首可以以普選產生,然後2020年立法會可以全面普選。後來,2010年曾蔭權把被否決的政改方案再推一次,並動員一切資源催谷。結果原來是一場戲,原來民主黨和民協已經跟北京談判,並通過了一個不見得民主到哪裏去的方案,自此民主黨聲譽掃地,並在2012選舉中慘敗,自食其果。

香港人想要的普選,連續兩次被北京大石壓死蟹式否決,霸王硬上弓鬧劇上演過後,香港的政制十年間幾乎毫無寸進。虛度了近十年光陰,大家的注意力當然集中在2017行政長官選舉。香港人領教過北京幾次耍無賴,基本上已經不會再幼稚到以為北京會那麼容易讓香港民主化。是次政府推出201617政改諮詢,很多人都十分悲觀。

林鄭碌卡之戰

是次諮詢由林鄭月娥領軍,完全不見梁振英的身影。由林鄭的發言到各路文宣,都看似親和。這次林鄭應該會「碌盡」她珍惜多年的民意信用額(當然不會有大家期待的馮煒光參與),務求通過北京屬意的方案。

這五個月的諮詢期,建制力量肯定會全力配合政府,製造傾向退步的方案的民意。諮詢期完結之後,政府便會扭盡六壬把收集到的意見演繹成傾向保守,經人大常委批准之後,提出一個不合理的政改方案,用來跟泛民開天殺價,落地還錢。這次的政改諮詢,魔鬼擺明車馬在細節裏,不怕你看到,因為現在香港的政制已經複雜到很多人不能理解,所以就算魔鬼大搖大擺地出現,他們也看不到。

要預算林鄭的方案可以有多保守,其實不難。只要花時間細閱諮詢文件便成(尤其是字體大小只有10那些註腳,不能遺漏)。

大搖大擺的魔鬼

最大搖大擺的魔鬼,是普選行政長官的候選人必須由「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這條條文。現在政府諮詢文件的其中兩個重點就是:

I提名委員會應如何組成,以及

II什麼是「按民主程序提名」。

關於(I),諮詢文件開宗明義傾向跟隨人大常委在2007年的決定,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即是繼續以四個界別組成(p.21-22)。本來這個提名委員會只要求有「廣泛代表性」,可是諮詢文件引用了姬鵬飛在1990年一份關於《基本法》草案的說明,指政制發展需要「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以及2004年人大常委的決定,說要確保「均衡參與」(p.12)。簡單來說,「兼顧各階層利益」和「均衡參與」,就是維持現在選委會的小圈子本質,滲入大量並非民選的各界代表,提名委員會仍然為北京完全控制。

關於(II),諮詢文件對這個建議。至於「按民主程序提名」,就是以「機構提名」。所謂機構提名,就是整個提名委員會投票選出數名候選人。這是《基本法》沒有提及的,但諮詢文件說按民主程序提名,「即是所謂「機構提名」,「即是」的語氣那麼肯定,但那說法其實並沒有出現在2007人大常委會決定,而是喬曉陽在2013年講話中提及的。(p.24)連人大也沒明文說過的東西,就憑一個京官說了算?這樣的諮詢文件未免太兒戲了吧。

諮詢文件提及2007年人大常委決定「按照民主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若干」這個字眼也是魔鬼細節。究竟若干有沒有上限?如果「若干」是有上限的,加上機構提名是以全票制進行投票的話(例如上限是五人,則每名提委可同時投五票),結果就肯定是北京屬意的那五人可以入閘。

簡單來說,根據諮詢文件,可能出現最保守的方案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與2012選委會相約。「按民主程序提名」即是以全票制選出指定人數的候選人,再讓選民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如此一來,只有北京屬意的候選人(可能當中有一兩個北京覺得聽話的泛民)能夠入閘。

環顧現時民間提出的建議,不少泛民代表都支持能讓泛民候選人入閘的方案,例如沿用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做法,即是只要得到某個數量的選委提名就可參選。另一方面,公民提名的建議似乎民調支持率最高,不過好些泛民領袖對此十分有保留。如果泛民真的跟政府談判,可能最終達成的共識就是某個能讓個別泛民領袖入閘的方案,例如足夠委員提名便可入閘。

沒有理會的2016立法會?

其實同一份諮詢文件,是包括2016立法會選舉方式的。根據人大決定2016年立法會議席不能全面普選,但也不用維持直選及功能組別議席比例不變。換言之,理論上2016年立法會是可以大幅增加直選議席或者大幅度減少功能組別議席,令議會組成更符合民主精神。奇怪的是,現時政界和傳媒的討論只集中於行政長官選舉。而2016立法會選舉有那麼大的改良空間,他們反而沒有醞釀任何方案。希望只是我多疑,泛民各大陣營,諮詢期間請也力一點爭取2016有一個更民主的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