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文字匠,本來就沒甚麼可說的。
通常人閱讀報刊,除了留意新聞或專題報道以外,便各就自己興趣選擇副刊或論壇的小塊文章。而即使在同一個版面,亦有特別受歡迎的欄目。正常情況下,成功的專欄作家大多各有所長,施展渾身解數,創出個人風格與趣味,吸引讀者的眼球。其中祇有少數為口奔馳、拼命爬格子的動物,才迫不得已計量生產,以維生計。
但在畸形的商業社會,一切以名氣是尚。頗多見報的作者都是先在別種行業闖出一番名堂,復被編輯相邀投稿,以圖增光篇幅。一般讀者的心理都是慕名拜讀,囫圇吞棗,哪有餘暇理會文章高下、內容充實與否?何況所謂名家貴人事忙,平日生活多姿多彩,祇能擠出一點時間償還稿債,或者以行貨充數。更有甚者,報社求稿不得,則著那不見經傳的窮酸秀才暫時頂替,填充版面。
在小圈子文化的陰霾底下,窮秀才即使扭盡六壬,亦鮮能得到主流報刊的編輯垂青。有時僥倖得到刊登機會,以為可藉此鯉躍龍門聲價十倍,誰知一切虛榮原是夢,猛然回頭覺已空。你真的以為自己技不如人?非也,從來主流報刊都不是英雄地,祇是少數文人圍威喂式的私人後花園而已。至於給予讀者甚麼選擇,他們是從不關心的
- 反正普遍讀者亦缺乏鑒別的能力,何妨濫竽充數?
春去秋來,作家撰稿愈久,可寫題才愈稀。江郎才盡卻又不甘地盤失落,復不能人云亦云,而即使想到題材,又因內容貧乏,立論膚淺,恐怕馬有失蹄而難以下筆。正當苦思冥想,懊喪不已之際,靈機一觸,改為寫罵人文章。其法甚易,祇需察看他人文章中擷取其中一二,認定不合意旨者,就可借題發揮,不必傷腦筋另覓題才,更不會受剽竊抄襲毫無創見之譏。你講東時我說西,或者對缺漏遺佚小修小補,示人以能,直截了當。
時日一長,名人成作家,作品大量見報,報章爭相羅致,於是樂極忘形,語失倫次。一方面自詡多才多藝、質量兼而有之,同時又大作無病呻吟,偶然向讀者「透露心聲」,暗示趕稿之苦況,或曰上機前要匆匆交貨,或曰一月內連寫十數篇。可憐那群窮秀才,一世運滯,墮落至乞求稿費,卻無人一掬同情之淚,真箇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