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5月4日星期六

讀書﹕技藝的消失——海難報告的啟示




文 許寶強

剛發表的《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www.gov.hk ,下簡稱《報告》),第285段寫道﹕「…南丫四號的設計、建造和檢驗過程中…幾乎每個階段都接二連三有很多不同的人犯錯」。

這份訪問了113位包括海事處驗船主任、大學電機工程教授、船舶設計師、繪圖員、船員、造船工程師、生還乘客、消防員等的詳細報告,點出了設計南丫四號時,繪圖員「把半格艙壁錯誤描述為水密艙壁」,而負責監督的造船師事務所董事,卻未有發現錯誤,海事處的驗船主任/督察,也沒有察覺(或忽略了)問題,提供穩性計算的繪圖員則承「疏忽」、「遺漏」,在計算時「忘記了相關規則的規定」。

除了設計和檢驗等流程外,《報告》也指出,在建造過程中,座椅以自攻螺絲嵌於甲板上,其中只有少部分與玻璃纖維連接,螺絲體的大部分則嵌入發泡膠內。此外,船上沒有小童救生衣,海事處也沒有執行相關的救生衣法例規則。由於進入了法律程序,因此《報告》沒有發表船員在操作時是否犯錯的結論。

從《報告》的詳盡描述可以看到,船舶設計、建造、裝嵌、檢驗和執行等需要精密專業的工藝,竟然一再出錯,反映了現存的制度確實是出了問題。因而《報告》的結論(466 段),也提出海事處有必要在制度上作「更大的改善」,「尤其是承擔責任的態度和透明度方面的改變」。可惜的是,《報告》最後提出的13點改革建議,圍繞的仍然是一些枝節的技術性問題,例如要求檢查核實水密分艙,船隻需配備高頻無線電、照明彈、避碰雷達、兒童救生衣,船員必須作定期體檢,以至提出修訂或新增一些規定及文件等等。這些建議,似乎並沒有觸及制度的根本問題。

是什麼原因令訓練有素、擁有專業經驗的技術人員,再三犯錯?當繪圖員說﹕「我做完後,我會等待上司或海事處人員,看他們會怎樣做」;或造船師說﹕「…[]只須輸入收到的數據…毋須檢查該處實際上是否有艙壁,因為那是其他人的工作」;又或驗船主任說﹕「…我的同事應已檢查過,而我只是負責最後步驟,即與發牌有關的步驟…」時,反映了什麼問題?是否說明了工匠技師這些專業人員,已失卻對工作的熱情,像曾蔭權般「打好份工」?又或反映了過去的工匠技師引以為傲、確保產品或服務質素的技藝(craftsmanship),已一去不返?倘真如是,技藝的沒落又是在怎樣的制度安排下產生的?

追求優質工作的傳統

社會學者Richard SennettThe CraftsmanNY: Penguin Books, 2009),嘗試結合歷史和理論,探討西方社會技藝的性質、重要性和沒落的現象。Sennett把技藝(craftsmanship)介定為做好一件事情的欲望,也就是說,工匠技師的工作,只追求質素,不為其他。技藝並非僅指近年在本地教育界十分流行的技巧(skills),同時也包括智性和想像力等面向,技藝假設理論認知與物質生活是不可分解的,而身體與精神、實踐與思考也應統一。技藝強調經驗、實踐和想像對生產知識和解決問題的作用,也重視身體的訓練和習慣的培養,以孕育匠人的直覺。技藝也不局限於工匠,醫生、教師、工程師、音樂家甚至家長,在其領域中追求高質素的「工作」,也是一種技藝。

技藝是實踐中的知識

在一些社會環境中能幫助我們思考和解決問題的技藝,未必適用於另一些社會脈絡。因此,在常變、不確定的處境中需要隨機應變的智慧和能力,去分析、理解和掌握不斷變動的社會動態,以找出最適合的技巧和方法,處理和解決具體問題,而這往往需要借助相關的理論知識。換句話說,技藝並非只是機械地引用和執行一系列的程序或規則,或是一種適用於不同環境的共通技能(all-purpose generic skills),而是實踐中的知識(knowing-in-action)。因此,技藝難以用講授或討論等教學方法,直接由教師轉移往學生身上,也就是說,大學學位等專業資歷,並不能確保技藝。

Sennett指出,技藝的發展與遊戲的過程一脈相承。在遊戲中,兒童(或成人參與者)不僅學會遵守及改善規則,於接觸玩具時也會像工匠藝人般與物件互動「對話」;高質的工作除了要求精細嚴謹外,也同時能像遊戲一樣帶來愉悅。因此他深信,差不多人人都有能力掌握技藝,正如差不多所有小孩都懂玩耍一樣。故此,在孕育技藝的過程中,培養及發展追求工作質素的動機,遠比是否擁有天分潛能重要。

好的制度和社會關係能保育發展技藝,壞的制度則會破壞追求優質工作的動機。技藝要求的不是快速和放諸四海皆準的答案,而是重視不斷地與工作對象和相關的社群對話,開放地建立尋找與解決問題的習慣。因此,能促進技藝發展的制度,要避免委派工作任務時的自我封閉(self-contained)性質,Sennett 進一步指出,開放、透明的「活的制度」,比當代追求全面質量控制(total quality control)的「完美無瑕」制度,更能促進技藝的保存和發展。

消失中的技藝

西方文化把身體與思想(或手與腦)二元分割,並一直貶抑技藝。另一學者Stephen Marglin也指出,近代西方知識體系的歷史,正是強調抽象分析的學識(episteme)排拒技藝的歷史。從中世紀到近代,社會的無序和家庭制度的瓦解等不穩定的環境,催生了學識這帶普遍性、按部就班、重視歸納和演繹等「有保證」的知識生產程序,但卻不利於技藝這種強調特定的、匠人的直覺的傳統知識。到了十八世紀初,代表學識的自然科學逐漸取得知識生產的獨尊地位,而隨大學在十八世紀晚期、十九世紀初期在西方社會復興,並逐漸成為知識生產的最主要場所,技藝的社會地位教一落千丈,不僅被排拒於大學之外,甚至不再被認可為有重要價值的知識。
Sennett認為,當代社會存在不少阻礙技藝發展的因素。一方面,對機器的愈來愈依賴,不僅令人失去在重複操作中學習及深化技藝的機會,更往往鼓勵工匠技師脫離現實,例如建築設計中鮮作實地考察的電腦模擬繪圖,就無法考慮現場的氣味、光線、溫度和社群生活等影響建築物質素的決定性因素;另一方面,現代教育和選賢機制,由於只強調考試成績,也不利於技藝的培育,因為,筆試(尤其是選擇題)考核的,是在短時間內於大量不同範圍或性質的題目中,找出由他人判定的「正確答案」的能力,但技藝追求的,卻是專注於解決特定的問題,需要的往往是「慢工出細貨」的耐性。循這角度,我們大概可以理解,本地經考試進入仕途的政務官,為何往往不太重視或掌握技藝的精神。

建屋故事探討技藝精神

此外,強調競爭的環境、由上而下的指令、或過份追逐完美的偏執,也往往能左右技藝的發展。Sennett以哲學家維根斯坦(Wittgenstein)及建築師勞斯(Adolf Loos)的兩個不同的建屋故事為例,嘗試說明勞斯重視偶然、尊重在地局限、接受錯誤並願意在此之上修補錯誤的「草鞋無樣,邊打邊像」方式,比富有的維根斯坦所追求的「完美無瑕」的比例和結構,甚至不惜為此推倒重來的做法,更接近技藝的精神,更能產生高質素的產品。他又分別以蘇聯式的指令經濟與資本主義社會的競爭文化為例,嘗試說明空洞的口號與競爭逐利的壓力,如何破壞工匠技師追求優質的動機;另一方面,借用Linux社群的例子,Sennett同時說明了合作如何促進技藝的發展。

回到香港,《報告》提及,南丫四號的船舶設計、計算穩性資料及建造船體等流程,均外判給不同地方的企業執行;而監管的規則政策,則由政府由上而下地訂定。在競爭和官僚文化這兩種力量夾擊下,是否也是造成驗船主任、船舶設計師、繪圖員、造船師等工匠技師失卻追求高質技藝動機的主因?如果南丫島海難的根源,來自整個生產和監管船舶服務的制度,令當中的工匠技師等專業人員缺乏「承擔責任的態度」,或失去對其專業技藝的熱愛和自豪,不再追求高質的工作,那麼我們要針對的,就不僅是修補一些技術枝節,而是重新打造一種能鼓勵及保育技藝精神和優質工作的制度。


由「交差」到「志業」

Sennett分辨了兩種對高質工作的不同理解,一種是時下流行、主要以量化指標衡量成效的所謂「追求卓越」,當中側重的是「正確無誤」的程序;另一種是因地制宜,尋找適時有效地產出令用者及造者都滿意的成品,不盲目追逐「完美無瑕」的全面質量控制。與此相應,存在兩種不同的專家,其一孤芳自賞,拒絕與公眾溝通;另一則尊重工作或服務對象,樂意並能以透明及清楚的語言與公眾溝通。

循此思考,能鼓勵及保育技藝精神和優質工作的制度,並非是以「追求卓越」或「全面質量管制」為口號的現代企業或政府機構,除了因為這些由上而下的要求,往往紙上談兵難以達致外,競爭文化的引入,還經常引起機構的內部衝突(如英國醫療改革下追求的量化的果效,引起醫護人員的不滿),令員工士氣低落。相反,技藝需要的,是一種接納「慢工出細貨」、尊重工匠技師依據專業的在地判斷、既有遊戲的愉悅又能嚴謹地恪守合適的規則、開放和透明地與各相關社群對話的非精英式合作制度。

「限奶令」、「購物自由行」、賑災「抗捐」所反映的,自然是優質產品和工作在中國大陸的日漸消失;香港近年的種種問題,包括政府的貪腐醜聞、語言偽術、弄虛玩假、頭痛醫腳,或大公司把企業責任外判、醫療事故頻生,揭示的同樣是技藝精神的喪失。因此,要避免去年十月一日引致39人(當中8位是兒童)死亡的海難,或類似的人為不幸事故再次發生,讓毒食、假貨、庸官、劣商絕,首先需告別曾蔭權式的「做好份工」(job)的交差心態,再改變各種制度,重新孕育追求質素的技藝,成為眾人的志業(career)。


閱讀報告﹕那一張責任的空——海難拾遺
文 阿離

2012101日晚,海上千里清秋,水波不驚。

晚上820分,海泰號和南丫四號相撞。撞前數秒,兩船船長拚命轉向﹕前者在相距後者半海里時向左轉16度,後者則向右轉13度,以圖避過一劫。然而後來專家指出,若兩船保持原有航道,其實不會相撞。專家Captain Pryke作證說,在816分,無論在雷達,甚至肉眼,兩船船員理應能清楚瞧見對方船影。4分鐘,沒有一方減速,直至轉向相撞。

何以看不見?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說,因一時大意、不留神,看不見眼前黑影。海泰號的駕駛室,有一張緊貼控制座的椅子,視野廣闊;船員們都知道,坐上那位置,意味要為船長分擔一些瞭望責任。當晚,沒有一個人願意坐於其上。然而,拒絕責任的,決不只有辛勤當值12小時後遍體勞累的基層船員,還有一眾隱身在圖則和檢測程序背後,手握設計把關大權的專業人士和政府官員。

「閱」而不見的海事人員

海難以後,香港人對船舶的常識裏增加了一個詞彙——「水密門」。撞船當晚,海泰號的左舷船體碰到南丫四號的輪機房和油箱房之間的水密艙壁,繼而插穿該船水線以下的油箱房的船側外板,令後者的輪機房和油箱房入水;由於油箱房和舵機房之間並無水密門,故此舵機房也被淹沒,令南丫四號在118秒內迅速下沉。消失水密門的遺害,源自圖則的混亂。簡稱「藍書」的《小輪及渡輪驗船指示(1989年)》規定,載客超過100人的小輪或渡輪須設有水密分艙,根據「船總長度一成」的原則,如船尖尾艙長度未達船身總長度的一成,就要安裝水密門,故此南丫四號的分艙,包括油箱房和舵機房之間亦須設有水密門。在建船之初,財利船廠船舶繪圖員張福初接獲圖則,舵機房被視為獨立的水密分艙,並假設了油箱房和舵機房之間設有水密門,遂以6個獨立艙室計算南丫四號的破艙穩性,訂下了誤算的先例。後來南丫四號於先後兩次於1998年加裝8.25噸鉛壓載物及在2005年要求將壓載物升高10吋,然而兩次檢驗中,海事處都未能發現這個遺漏。

實際上,批准圖則和檢驗船體的海事人員,是兩組截然不同的人。1995年初的圖則,由驗船督察梁廣就審批第二頁的總布置圖,驗船主任黃志堅則負責檢查剖面和艙壁圖的第一頁,卻並無任何表示。及後驗船督察馮偉文負責檢驗船體,認為未裝水密門並非不尋常,而水密門只屬「外在裝置」,甚至沒有把這項觀察記錄下來,「我檢查結構時,不會考慮裝設水密門的事」。其後,驗船督察余極全再次檢驗船體,然而他只檢查數項「未完成」項目,更沒有查看船體圖則,遑論留意到舵機房的通道口缺了一道水密門。

1996年,驗船督察何啟德再次登船做傾斜測試,並沒有發現水密門問題。而負責審核有關檢驗的高級驗船主任梁維學則辯稱,自己假設了舵機房的艙壁是水密的,「我的同事已檢查過,而我只是負責最後步驟,即與發牌有關的步驟。我相信有關方面向我們提交穩性計算書時,我們的同事會再作跟進。同樣地,有關方面提交破艙穩性計算書時,我們的同事也會再次覆核」。1998年,驗船主任蔡志全審批文件時,亦假定驗船督察已處理有關事宜,然而驗船督察麥溢威並沒有留意到舵機房通道口明顯開了一個大洞。2005年驗船督察周圖銳雖曾進入兩個艙室,卻對水密門之事毫不知情;高級驗船主任廖朝輝只依賴以往的資料審批,雖然知道「船總長度一成」的規定,但並沒有加以應用。眾多的假設,一聲聲的「我們的同事」,也掩蓋不了一道空出的水密門。

「樂得無知」還是高層指示?

專家指出,南丫四號死傷者眾的原因,與座椅和救生衣不無關係。上甲板層的排排座椅,原來只以自攻螺絲固定在甲板上,25毫米長的小鏽鐵,只有2.1毫米嵌入薄薄的玻璃纖維編紗束中,餘下部分則探進發泡膠內;上甲板層的大部分接合部分連一圈螺紋也沒有,若干螺絲更是鬆脫後再馬虎鑽回,毫無穩固之能。如此質量之座位,卻能通過抽查,負責檢驗座椅的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說﹕「穩固座椅的用意,不是為了抵禦船遇上撞擊、傾斜、異常傾斜所產生的異常扯力,亦不是為了抵禦船傾側期間乘客重量對座椅所產生的外力。」而這些不能抵禦外力的座椅,在船傾斜30度角後便鬆脫;及後救援人員發現,排與排的座椅之間夾數具屍體。

至於救生衣,主甲板層船艙和上甲板層船艙的每個座椅下均有置放,然而上甲板層露天範圍卻沒有,只放在無人得知的底艙船員室內的儲物櫃。港燈海事主任鄧雲安、發電科鄭祖瀛和船員均表示,船上從來沒有配備兒童救生衣,違反了海事處於20081月生效的「100%成人救生衣+5%兒童救生衣」規則。即使如此,在201112年兩次檢驗中,南丫四號的救生衣一欄都得到一「*」一「剔」,安全過渡;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甚至一口咬定自己確見過12件兒童救生衣。這種罔顧人命的僥倖,來自一個由「高層指示」的、沒有「白紙黑字」的非正式「政策」。高級驗船主任王永泉作供時稱,在眾多經營者「極力游說」之下,海事處並沒有堅持執行「100%成人救生衣+5%兒童救生衣」的規則,以免加重業界負擔,只鼓勵船東「逐步增購救生衣」。王永泉口中的高層姓蘇,而於200708年間出任船舶安全總經理的蘇平治,是現任助理處長、高級公務員協會榮譽主席;然而,什麼樣的「極力游說」能令海事處擱置執行關乎生命安危的法規?海事處高層卻從沒出庭作證交代。

誰人應負責?

報告中,盡是大機構和政府部目令人瞠目結舌的失誤,當中港燈對海事安全更是愛理不理。南丫四號在2009年添置新型雷達,然而船長不理解英語訓練手冊,不懂使用,向上司港燈海事主任鄧雲安求助卻不被理會;船中的舊救生衣設計複雜難穿,港燈卻沒有全數更換,儘管新救生衣只比舊的貴180元;當海事處要求南丫四號必須有4名船員時,鄧卻以港燈高級物料管控工程師Victor Chow對「船員」的法定定義作研究所得的資料,辯稱有關法例沒有對船員的資歷或經驗作出任何規定,因此乘搭南丫四號的任何一名港燈員工,在不被通知、沒受訓練的情下,也可被當成船員,故此毋須增聘人手。船長周志偉說﹕「無論公司安排了什麼,我都會接受。」然而,面對39個苦逝生命,的確不能接受。

「對於此事,我沒有資料補充。」被問到誰要負責,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梁維學如是說。在整份報告中,自願承認過失的人不超過兩個,一個是海泰號船長,一個是年逾八十的繪圖員張福初,他坦承自己「遺漏」和「疏忽」。二百多頁的報告書,除了一個又一個失誤令人驚詫,海事處一眾人員答辯時冷傲固執、事不關己的態度,更讓人訝異而疼痛。在責任分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的情下,上司認為自己只要下命令或簽名作實,下屬則要求自己按命令執行;過程中,責任被割裂攤分,分小至無,沒有人認為自己需要負責,沒有人願意感到愧疚。這種躲在專業背後的冷漠倨傲和唯諾因循的工作文化,必然是經年植養模塑的結果;如此惡俗,到底是海事處專有,抑或如隱性病毒般暗藏在各個大小部門?

海事處至今並未向死難者家屬致歉,就只是丟出那一張,責任的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