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民 力 量 和 社 民 連 4 名 立 法 會 議 員 對 財 政 預 算 案 發 動 拉 布 , 提 出 大 量 修 正 案 , 社 民 連 要 求 政 府 撥 500 億 元 推 行 全 民 退 休 保 障 計 劃 , 人 力 要 求 政 府 派 錢 每 人 1 萬 元 。 昨 日 22 名 不 同 黨 派 的 泛 民 議 員 舉 行 聯 合 記 者 會 , 宣 布 撤 回 對 預 算 案 提 出 的 修 正 案 , 藉 此 與 拉 布 戰 劃 清 界 線 , 並 表 示 可 以 商 討 修 改 《 議 事 規 則 》 事 宜 。
政 壇 中 人 指 出 , 泛 民 主 派 22 名 議 員 的 聯 合 行 動 , 有 相 當 重 要 的 政 治 影 響 。 首 先 , 泛 民 陣 營 很 清 楚 知 道 , 未 來 兩 年 最 重 要 的 政 治 戰 場 是 政 制 改 革 , 爭 取 落 實 2017 年 特 首 普 選 和 2020 年 立 法 會 普 選 , 而 成 敗 的 關 鍵 在 於 能 否 取 得 社 會 大 眾 的 強 烈 支 持 , 假 如 中 央 堅 持 特 首 普 選 有 政 治 篩 選 , 泛 民 明 年 被 迫 參 與 佔 領 中 環 運 動 , 市 民 大 眾 會 否 認 同 這 場 公 民 抗 命 行 動 ? 在 這 個 大 目 標 達 成 之 前 , 泛 民 絕 對 不 能 夠 偏 離 主 流 民 意 , 而 目 前 主 流 民 意 明 顯 不 支 持 人 力 和 社 民 連 發 動 的 拉 布 戰 , 泛 民 主 流 政 黨 與 拉 布 劃 界 是 明 智 選 擇 。 因 此 , 就 連 過 去 積 極 支 持 全 民 退 保 的 工 黨 , 也 反 對 為 全 民 退 保 而 拉 布 。
其 次 , 泛 民 政 黨 擔 心 預 算 案 拉 布 會 「 玩 出 火 」 , 成 為 特 區 政 府 政 治 上 反 擊 泛 民 的 機 會 。 一 般 撥 款 項 目 或 立 法 草 案 的 拉 布 , 充 其 量 只 影 響 一 個 項 目 或 一 條 法 案 , 成 功 與 否 政 治 代 價 都 有 限 , 但 《 撥 款 條 例 草 案 》 是 整 個 政 府 賴 以 持 續 運 作 的 重 大 法 案 , 按 照 《 基 本 法 》 規 定 , 否 決 預 算 案 有 可 能 導 致 立 法 會 解 散 重 選 , 若 因 為 拉 布 令 撥 款 在 5 月 底 前 仍 不 獲 通 過 , 10 多 萬 公 務 員 便 無 法 出 糧 , 許 多 倚 賴 政 府 接 濟 的 弱 勢 社 群 將 頓 失 所 依 , 這 種 極 端 情 出 現 的 機 率 其 實 極 低 , 但 只 要 拉 布 延 至 5 月 尚 未 結 束 , 政 府 就 可 以 開 動 輿 論 機 器 , 大 事 宣 傳 撥 款 草 案 不 獲 通 過 的 可 怕 後 果 , 公 眾 很 可 能 因 此 怪 責 泛 民 發 起 拉 布 或 沒 有 及 時 阻 止 拉 布 。
其 三 , 有 泛 民 政 黨 認 為 , 現 行 議 事 規 則 下 , 只 有 立 法 會 主 席 有 權 決 定 「 剪 布 」 , 這 個 權 力 何 時 行 使 及 如 何 行 使 , 其 他 立 法 會 議 員 無 權 置 喙 , 要 證 明 立 法 會 主 席 錯 誤 詮 釋 議 事 規 則 , 提 出 司 法 覆 核 , 非 常 不 容 易 。 現 時 立 法 會 70 席 中 有 47 席 屬 建 制 派 , 立 法 會 主 席 人 選 一 定 是 建 制 派 的 囊 中 物 , 如 果 議 事 規 則 要 求 立 法 會 主 席 在 行 使 剪 布 權 前 , 須 取 得 立 法 會 三 分 之 二 議 員 同 意 , 便 等 於 要 求 曾 鈺 成 要 先 諮 詢 23 名 泛 民 議 員 , 並 取 得 一 定 數 目 的 泛 民 議 員 支 持 , 才 能 行 使 剪 布 權 , 這 樣 的 安 排 可 能 比 現 狀 好 , 現 狀 是 個 別 一 兩 個 議 員 便 可 以 隨 時 發 動 拉 布 , 然 後 由 立 法 會 主 席 按 情 個 人 決 定 何 時 剪 布 , 如 果 無 法 剪 布 , 便 要 大 批 議 員 陪 同 出 席 受 罰 , 令 大 量 議 會 正 常 事 務 被 擱 置 。
對 於 立 法 會 主 席 與 泛 民 分 享 剪 布 權 , 建 制 派 過 去 一 定 會 反 對 , 指 泛 民 只 要 團 結 一 致 , 主 席 便 無 法 行 使 剪 布 權 , 拉 布 問 題 將 更 難 取 得 合 理 規 範 , 但 如 今 泛 民 主 流 政 黨 可 以 振 振 有 辭 地 說 , 他 們 已 經 用 行 動 來 證 明 , 對 於 不 符 合 主 流 民 意 的 拉 布 行 動 , 他 們 是 敢 於 說 不 的 , 要 取 得 三 分 二 多 數 議 員 同 意 剪 布 , 並 不 是 太 困 難 的 事 , 外 國 也 有 不 少 議 會 有 類 似 規 定 , 議 長 要 取 得 壓 倒 性 多 數 議 員 同 意 , 才 能 終 止 少 數 議 員 的 發 言 和 提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