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正準備為二○一七有篩選機制的假普選放氣球之際,葉劉淑儀又發表謬論,指民主選舉都有預選機制,意圖混淆視聽。
香港人並非蠢到只信葉劉淑儀在史丹福大學讀的學位,便以為她便是民主權威。筆者未聽聞過主流西方民主國家有所謂預選機制,反而法國等國家,一般採取兩輪淘汰制,首輪投票如果未有候選人取得過半選票,就最高得票的兩位進入次輪投票決勝負。但兩輪淘汰制的候選人資格都不會設限,首輪投票也是一人一票普選來的。
在民主國家中,只有新加坡在總統選舉設下候選人篩選機制,總統候選人必須曾是國會議員、部長、大公司高層等等,只不過,新加坡作為西敏寺制國家,總統只是扮演類似英聯邦國家女皇的角色,是名義上國家元首,實權仍然握在由普選議員中產生的首相。而新加坡國會選舉,亦沒有甚麼篩選機制。
葉劉淑儀並非第一次偷換概念,把香港人當成儍瓜。在二○○二年,葉劉淑儀還是保安局局長時,就大言不慚指希特拉也是民主選出來。讀過德國歷史的都知道,希特拉的納粹黨在議會中只取得百分之三十二的議席,不足以取得通過《授權法案》所需三分二大多數,讓他做獨裁者,因此他就縱火燒掉國會大廈,然後誣指縱火案是共產黨人所幹,之後他振振有辭地把《授權法案》騙過來。十一年來一脈相承,葉劉淑儀在偷換概念上依然死性不改。
任何民主國家,所謂真普選,那就是有實權的領袖和議員們,都由一人一票普選產生,沒有任何篩選機制,亦不應有功能組別,因為參選權亦應普及而平等,才叫做真普選。北京這樣千方百計要混淆市民視聽,只會令市民更感覺到北京沒有誠意搞普選,最終只會令港人更下定決心佔領中環。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
紀曉風: 金針集 - 「不設預選有憲制危機」乃偽難題
以「低入閘、高出閘」的「雙門檻」機制達至先「預選」或「篩選」後假普選,已是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寫好的劇本,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
志源如何叫大家別太敏感,都改變不了假普選的事實。親北京人士昨天繼續「敲邊鼓」,更重提沒篩選便有「憲制危機」此一似是而非之說!
2003
年的3月11日,香港確認第一宗沙士,邊界另一方的疫情再紙包不住火,爾後幾個月港人無時無刻都要消毒,至今酒精消毒液仍是城市景觀的一部分。十年後的3
月11日,主動「消毒」的卻是親北京人士,而「消毒」的出意,卻非如十年前般打破隱瞞,而是要隱瞞「預選」、「篩選」舉世罕見之事實。
全國政協委員陳永棋昨在北京指出,設立預選可確保候選人不會與中央對抗,避免出現不為中央所接受、不會得到中央任命的當選者,令香港陷入憲制危機。說法的目的顯然是要將「預選」合理化,同時恫嚇港人出現「憲制危機」的後果,但其實連什麼是「憲制危機」都沒有說清楚。
全國人大代表、新民黨田北辰則表示,很多民主國家都有提名委員會提名參選人,即使每名市民都有平等的選舉權,不代表有平等的被選權,認為過程中應將被選者降
至某一名額,否則會花多眼亂,難以理性討論。他又質疑,是否要為保留某一聲音而令選舉過程變得複雜,強調須平衡選舉質素。
首先,所謂的「憲 制危機」,完全是北京自行炮製的偽難題。試問全世界哪有地方政府首長之職,在開放民選後仍要上級實質任命?哪有一個地方會把各層政府的從屬,視為比人民授
權(popular
mandate)更決定性的因素?哪有一個地方會將民選產生的地方政府,視為全國政府的派出機構?
說到底,是北京一方面不信任港人會作出合理選擇,又無意取信於港人,另方面又改不了封建心態,仍承襲自元朝大體確立的行省制,視地方政府為中央之延伸,由中央派駐,中央與地方首長為上司下屬關係,而非授權自當地選民,以法定方式訂明功能權責的地方自治單位。
海外例子說明,一伺透過法律將權力分配至地方政府,則無論是單一制還是聯邦制,全國政府都不可能不順從當地選民。英國大倫敦議會(GLC)在議會領袖、綽號
Red Ken的工黨利文斯通推行左傾福利政策之際,保守黨首相戴卓爾夫人都只能經國會立法撤銷GLC,將權力收歸西敏寺,惟無法撤換利文斯通。
美國二戰後續佔琉球至1972年,1952年起設置行政主席(Chief
Executive),由琉球人擔任,起初由美軍駐當地的高級專員在諮詢琉球立法院後任命;但到1968年開放直選,該職再毋須美軍任命。然而,琉球法律 上為「托管地」,實為戰爭後佔領地,難跟高舉「港人治港」,且為「一家人」的香港特區相比。
而事實上,中央對行政長官的任命權是名義 (ceremonial)還是實質(substantive)權力,《基本法》條文中並無說明(即使對主要官員的任命權,2002年前仍受制於公務員的升 遷和調配制度,難論是實質【註】)。再說,香港在憲制上和國際事務中的角色、功能和權責,都遠遠不止於一個地方政府。
至於「很多民主國家都 有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之說,更經不起事實考驗。連日來提出此論的人士,無論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屬基本法委員會的副主任梁愛詩、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
行政會議成員、曾流學史丹福的葉劉淑儀等,至今都未能提出具體例子說明此種制度存在,遑論交代箇中細節。
筆者掌握的資料顯示,設有預選或篩 選程序的地方有伊朗和新加坡。伊朗總統候選人須由憲法監督委員會篩選,決定是否恪守伊斯蘭主張(madhhab)。新加坡總統候選人則須先經總統選舉委員
會(PEC)甄別,以決定是否符合資格,如曾出任部長、常任秘書長、大企業行政總裁,有能力履行總統職務。
伊朗和新加坡的準則會否符合港人 普選期望,以至北京可如何參考來用以核實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否符合「愛國愛港」、「為中央所接受」此等無法用法律界定的標準,筆者無從得知。但若參考的是伊
朗、新加坡等,親北京人士的說法就肯定是如本報特約評論員、前總編輯練乙錚昨在電台所言,在欺騙港人。
還記得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前副主席 譚惠珠曾說過,普選並非《聯合聲明》的要求,而是中央透過《基本法》賦予港人的權利。其說法就是把港人的自然權利反過來說成是中央的恩賜,須由中央決定施
予多少,跟廣播處長鄧忍光昨天否認曾要求香港電台員工執行政治任務一樣,都只不過是捩橫折曲之言。
立法會主席、民建聯前主席曾鈺成星期日解畫時稱,「如果你話提名委員會提名就是不民主,對唔住,咁就違反咗《基本法》喇。」港人或者要說的是「如果你說這是《基本法》的規定,對唔住,咁就不符國際公約對普選的基本標準,同沙士瞞報疫情一樣,違反咗港人以至世人的期望。」
註:目前警務處處長、海關關長等雖位主要官員之列,但仍屬公務員職位,未有隨2002年實行問責制而改變為政治任命職位。
陳文敏: 政改臨界點
前一陣子戴耀廷提出「佔領中環」,頓時一呼百應。公民抗命本是一個有趣的議題,但當它變為行動時會否被騎劫或變質還需拭目以待,但不論這個建議最終會否落實,它已提出一個警號:不少溫和的香港人對政改已到了失望的地步,已經不願再無了期地等待。
梁振英政府原來的打算是先處理民生問題,希望藉著改善民生問題建立政府的威信,然後以一個強勢和具民望的政府解決政改的紛爭。
可是事與願違,梁振英政府上台便一直受誠信問題困擾,管治班子亦醜聞不絕,政府民望長期處於低位。施政報告既無遠景又未能解決當前的民生問題,樓價節節上升,政府似是束手無策;坐擁數百億盈餘,財政預算卻未見絲毫雄圖大略。至此,積壓多時對政府的不滿和對政改的失望又一下子如江河日瀉般爆發,處理政改已是急不容緩,政府還說有足夠時間是明顯政治觸覺不足。
就在此刻卻傳來特首選舉會有「篩選」機制,中央政府答應2017年特首選舉會由普選產生,公眾的焦點一直放在提名門檻上,忽然來一個篩選程序,預先剔除中央不接受的人士,普選已變得無名無實,強烈的反響屬意料中事。
社會的強烈反應和中央的強硬取態,正好說明問題已隨時到達沸點,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會將香港置於萬劫不復之地。
篩選機制明顯難被香港社會接受,佔領中環亦並非解決方法。當雙方各走極端時,中間落墨的溫和主張更形重要。有人認為自上次政改後溫和路線已沒市場,事實未必如此。上次溫和路線失敗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市民未能見到有能力有承擔的管治人才和前景,妥協被認為是為妥協而妥協。現今市民對政府已不存寄望,泛民仍然一盤散沙,未能出現具說服力的班子去迎接直選,中央政府一是擔心出亂子,二是擔心外國勢力操控香港,儘管這些擔憂可能是子虛烏有,但還是需要正視的。危亦是機,此刻,香港需要的正是溫和理性而又有能力和誠信的領導人才作溝通和中間落墨,以避免一個如箭在弦的危機。
外星人: 外國也有篩選!?讀屎片的葉劉!
政改咨詢仍未正式開始,土共已傾巢而出,大力唱淡政改方案的進取程度,對港人施以期望管理。繼「中央不接受非愛國愛港人士任特首」後,後續招數是2017年即使有特首普選,也要先在提名委員會進行「預選」,務求只「選」出中共屬意的候選人給香港一人一票普選,不夠「愛國愛港」的泛民則被封殺於提名委員會小圈子內。土共紛紛為此機制保駕護航,當中葉劉淑儀大言預選是民主選舉的常態,例如外國選總統時,黨內也有預選,因此不必對預選有太大反應。
葉劉不是第一次就政制議題大拋書包。2003年她於廿三條一役倉皇丟官,負笈海外,遠赴美國史丹福大學修讀東亞研究碩士課程,師承政治學大師Larry
Diamond研習民主化理論,學成歸來後重返政壇,已不時有意無意的吹噓自己的所謂政治學問。可是,從她多年來的言論可知,她只懂偷換概念蒙混過關,根本不是讀書,只是讀屎片。
葉劉此等言論並非近期才提出。2007年,立法會因為馬力病逝而需要補選,泛民議決透過初選機制協調出最具份量的一人作為泛民唯一候選人出戰,當時葉劉已批評泛民一方面反對特首提名委員會篩選,自己又在篩選候選人,是自相矛盾。
外國有預選,但那是篩選嗎!?練乙錚先生一針見血的指出「西方國家的預選是向各自政黨選民負責,但香港的預選是向選委會小圈子和中央負責」,外國的預選只是決出誰人代表某政黨參選,土共力推的篩選卻是將不順眼的參選人徹底的拒之門外,是兩碼子的事,根本不可能相提並論。
西方民主國家行政黨政治,如果有多於一人希望代表所屬政黨參選公職,就要進行黨內初選,最終決出一名政黨代表。那麼,初選落敗者是否被剝奪參選資格?非也!他們只是不獲政黨提名,但絕對可以退黨參選,只是他們不會得到該黨的背書,不會受到該黨的資助,當然亦不會得到知名黨友站台。
2010年台灣「五都選舉」,高雄縣市合併後的大高雄市長選舉,民進黨經初選選出原高雄市長陳菊代表民進黨出戰,落敗的原高雄縣長楊秋興沒有放棄參選,他退出民進黨,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反過來跟陳菊對壘。民進黨內部初選只令楊秋興喪失代表民進黨參選的資格,他本人的參選權從來沒有受到規限,至於勝負則屬後話。這算篩選嗎?真正的初選根本不會篩掉任何人的參選權利。
相反,土共口中的提名委員會預選,是在特首選舉未進入一人一票普選的環節前,事先替市民挑選候選人,讓市民只能從提名委員會屬意的人選當中擇其一。至於不被提名委員會看上的參選人,根本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成為正式候選人,換句話說提名委員會是操了生殺大權。外國的黨內初選會令任何人連退黨參選(或者本來就是獨立候選人)也不能嗎!?
葉劉賣弄學識,混淆視聽,政治學本科畢業的筆者,睇一次火滾一次。想當年,葉劉返港創立匯賢智庫,向記者推銷她的政改構想時,拿出一本’Patterns of Democracy’到處揮舞,以示自己說話有根有據。葉劉淑儀,那本書其實所有政治學本科生都一定讀過,筆者公開(在輔仁媒體1)挑戰你,請問該書哪一頁介紹過一種透過預選封殺某人參選權利的制度?
葉劉淑儀以'Patterns of Democracy'證明自己的政改構思有理論支持,但那本書是每位政治學本科生必讀之書,看過的人多如牛毛,沒甚麼值得炫耀。 |